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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环〔2012〕72号
关于开展2011年上虞市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准确把握我市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发展情况,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浙江省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浙环函〔2012〕42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按照省、绍兴市关于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调查的工作部署完成调查任务,全面、准确掌握上虞市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的行业经营状况、产业结构、规模、布局和技术情况等信息,建立我市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发展情况基础数据库;深入分析调查数据,为政府制定和实施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的政策和规划提供较全面的基础数据;为相关企业研究分析环保产业技术装备水平、市场供求现状,及把握发展方向提供参考依据;为建立科学的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统计标准奠定基础。
二、调查时点
时点为2011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11年度。
三、调查的组织和实施
为加强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上虞市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本情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调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1)。
四、调查工作要求
(一)领导高度重视。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调查工作对于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对调查工作给予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此次调查任务。
(二)坚持依法调查。所有调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调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调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应履行保密义务。
(三)做好经费保障。市财政要积极支持配合环保产业调查工作,及时安排好一定资金作为调查的工作经费。
联系人:市环保局生态保护科 宣 梅、夏一斌
电 话:82213937,82215137,82181891(传真)
地 址:百官街道体育场路26号
电子邮箱:411273229@qq.com
附件:1、2011年上虞市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本情况调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2011年上虞市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本情况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3、2011年上虞市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本情况调查工作安排一览表
上虞市环境保护局 上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上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上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上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虞市统计局
2012年11月23日
附件1:
2011年上虞市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本情况调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上虞市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本情况调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上虞市环保产业调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许庆荣 (市发改局)
赵海祥 (市环保局)
刘金成 (市统计局)
成 员:成小华 (市经信局)
王 磊 (市建设局)
叶 彤 (市工商局)
领导小组下设上虞市环保产业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上虞市环保产业调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内,由赵海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2011年上虞市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
基本情况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浙江省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浙环函〔2012〕423号)的文件精神和调查工作总体部署,为有序推进上虞市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本情况调查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绍兴市关于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调查的工作部署完成调查任务,全面、准确掌握上虞市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的行业经营状况、产业结构、规模、布局和技术情况等信息,建立我市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发展情况基础数据库;深入分析调查数据,为政府制定和实施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的政策和规划提供较全面的基础数据;为相关企业研究分析环保产业技术装备水平、市场供求现状,及把握发展方向提供参考依据;为建立科学的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统计标准奠定基础。
二、调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调查时点
调查时点为2011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11年度。
(二)调查对象范围
调查对象为2011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辖区正式登记注册的专业或兼业从事环境保护及相关产品生产经营和环境服务活动,并独立核算的国有法人单位和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年销售(经营)收入2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法人单位。法人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由法人单位统一组织填报。涉及单位类型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
调查涉及范围包括环境保护产品、环境友好产品、资源循环利用产品、环境服务业等,详细按照《2011年全国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本情况调查方案》执行。
(三)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的主要产业活动、单位基本属性、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技术水平、研发投入、从业人员、出口情况等。
调查表式包括:《法人单位基本情况》、《从业人员情况》、《财务状况》、《环境保护产品生产经营情况》、《环境友好产品生产经营情况》、《资源循环利用产品生产经营情况》、《环境技术研发、引进及应用情况》、《环境服务业经营情况》、《环境工程建设及环境保护设施运营项目情况》等。
三、进度安排
本次调查分为调查准备、调查实施、资料审核、汇总上报、形成调查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后期整理备案等5个阶段。
(一)调查准备阶段(2012年4月—2012年11月)
成立上虞市环保产业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参照省、绍兴市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编制上虞市调查工作方案。组织召开环保产业基本情况调查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明确市环保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建设局、市工商局、市统计局等部门职责分工、工作任务、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并积极争取市财政项目经费。
(二)调查实施阶段(2012年11月—2012年12月)
1、开展辖区内单位清查。对本辖区内列入调查范围的全部调查对象实施清查,获取当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有关企业名录,结合本地区环保、统计、发改、经信、建设等掌握提供的有关情况,形成本市单位清查名录底册,并于11月底前上报绍兴市环保产业调查办公室;
2、集中开展培训。对列入本次调查范围的单位报表填写人员在11月底前开展一次集中培训,通过网络下载、光盘、QQ等媒介下载并安装调查软件;
3、数据上报。各单位通过调查软件系统填报数据,并生成“报送数据包”发送给调查组。
(三)数据汇总审核上报阶段(2012年12月25日前)
调查组对单位上报的数据进行软件审核和人工审核。对审核通过的本辖区数据,生成数据包并导出,在12月25日前上报绍兴市环保产业调查办公室。同时,各填报单位通过软件打印纸质文件一式两份,一份上报绍兴市环保产业调查办公室留存,一份留存备查。
(四)形成调查报告和技术报告阶段(2013年2月25日前)
按照国家《调查工作报告及调查技术报告大纲》形成调查报告和技术报告,上报绍兴市环保产业调查办公室。
(五)调查后期整理备案阶段(2013年3月—5月底)
按照上级要求对本次调查数据、调查报告和技术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做好调查后的档案、资料备案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为加强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市环保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工商局、市统计局等六个部门组成的上虞市环保产业调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调查工作。
市环保局牵头承担上虞市环保产业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部署全市调查工作,牵头拟定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组织开展调查培训,负责推动本系统单位确定环保服务业单位名录和开展有关数据调查、收集,负责相关数据的汇总审核,会同有关部门发布调查结果。市发改局参与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审议,做好资源循环利用和部分环境友好产品的相关资料、数据收集工作,负责推动本系统单位参与调查工作。市经信局参与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审议,做好环境友好产品的相关资料、数据收集工作,负责推动本系统单位参与调查工作。市建设局负责推动本系统单位确定从事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置、生态环保工程建设等单位名录,负责相关数据的汇总审核。市工商局负责推动本系统依法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单位名录,负责相关数据的汇总审核。市统计局负责批准调查工作实施方案以及配合做好整个统计的分析、评估、汇总工作,提供调查技术支持。市财政局要积极支持配合环保产业调查工作,及时安排好资金作为调查的工作经费。
(二)市环保产业调查办公室负责对各乡镇、街道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本情况调查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包括:组织审定制发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向浙江省、绍兴市环保产业调查领导小组提交调查报告,根据有关规定发布调查数据,组织调查工作总结。
(三)各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调查工作对于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对调查工作给予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此次调查任务。上虞日报、上虞市广播电视台等宣传媒介要切实加强此次环保产业调查工作的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附件3:
2011年上虞市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本情况调查工作
安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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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 阶段 |
实施 时间 |
工 作 内 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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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调查准备阶段 |
2012年4月—2012年11月 |
1、成立上虞市环保产业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编制上虞市调查工作方案,下发关于开展环保产业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3、组织召开环保产业基本情况调查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明确市环保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建设局、市工商局、市统计局等部门职责分工、工作任务、分管领导及联络员; 4、向市财政局争取项目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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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调查实施阶段 |
2012年11月—2012年12月 |
1、开展辖区内单位清查。对本辖区内列入调查范围的全部调查对象实施清查,获取当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有关企业名录,并结合本地区环保、统计、发改、经信、建设等掌握提供的有关情况,形成本市单位清查名录底册,并于11月底前上报绍兴市环保产业调查办公室; 2、集中开展培训。对列入本次调查范围的单位报表填写人员在11月底前开展一次集中培训,通过网络下载、光盘、QQ等媒介下载并安装调查软件; 3、数据上报。各单位通过调查软件系统填报数据,并生成“报送数据包”发送给调查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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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数据汇总审核上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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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5日前 |
1、调查组对单位上报的数据进行软件审核和人工审核。对审核通过的本辖区数据,生成数据包并导出,在12月25日前上报绍兴市环保产业调查办公室; 2、各填报单位通过软件打印纸质文件一式两份,一份上报绍兴市环保产业调查办公室留存,一份留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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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形成调查报告和技术报告阶段 |
2013年2月25日前 |
按照国家《调查工作报告及调查技术报告大纲》形成调查报告和技术报告,上报绍兴市环保产业调查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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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调查后期整理备案阶段 |
2013年3月—5月底 |
按照上级要求对本次调查数据、调查报告和技术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做好调查后的档案、资料备案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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