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陈政[2009]1号
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度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决定在春节前开展2009年度兵役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兵役登记对象
二、兵役登记办法
凡符合兵役登记的男性公民,按乡政府下发的兵役登记通知书,自行到乡兵役登记站参加兵役登记。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来登记的,可书面委托其亲属代为登记。
三、兵役登记地点、时间
乡兵役登记站设在乡政府一楼大会议室,时间为2009年1月21日(农历大年廿六)8:30—16:00.
四、要求
1、兵役登记是我国法定的兵役制度,各行政村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对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不履行兵役义务,教育不改的,将依据《兵役法》和《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中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请各村认真核对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人数,并及时下发兵役登记通知书,及早通知外出青年回乡参加兵役登记。如外出务工青年在春节前实在回不来,可以待春节后(正月初七)到乡人武部登记。同时,请通知参加登记青年随带身份证,一寸照一张。
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乡人武部联系,电话:82921028.
陈溪乡人民政府
二00九年一月九日
保证书(存根联)
乡人武部:
按照《兵役法》等法律规定,我在兵役义务履行期间(18—22周岁)保证做到: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履行兵役义务;
2、不纹身、不穿耳(如在兵役登记时发现者,必须立即整改,并在登记表上签名保证);
若有违反上述规定,愿意接受任何行政和经济处罚。
保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保证书
乡人武部:
按照《兵役法》等法律规定,我在兵役义务履行期间(18—22周岁)保证做到: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履行兵役义务;
2、不纹身、不穿耳(如在兵役登记时发现者,必须立即整改,并在登记表上签名保证);
若有违反上述规定,愿意接受任何行政和经济处罚。
保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