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在全乡范围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
宣传督查月”活动的通知
各村: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进一步遏制违法生育,维护计生政策严肃性,构建和谐的生育秩序,根据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文件精神,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宣传督查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维护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秩序,稳定低生育水平,严格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要求违法生育对象履行社会抚养费责任,进一步营造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良好的工作氛围,完成并力争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兑现率、金额兑现率的考核目标任务。
二、督查时间
2009年10月25日至11月30日。
1、违法生育案件掌握详实。各村对本地违法生育案件信息要做到底子清、情况明。要在全面清理摸底的基础上,进行认真的梳理分析,分析每一个未征收案件问题症结所在,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
2、各村要在认真疏理分析的基础上,对重点、难点典型案件集中时间和精力进行重点突破,特别是案件相对较多的村,要消除消极畏难情绪和依赖心理,积极主动查找疑难案件突破口,攻克取证难、征收难的瓶颈。
3、案件、金额兑现率明显提高。通过开展“宣传督查月”的集中整治,使社会抚养费的案件兑现率和金额兑现率均达到上级考核要求,实实在在取得阶段性的成效。
四、督查方式
1、突出重点。做到专项督查与一般了解相结合。以各村调查摸底的情况为基础,对全乡各村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将对任务比较重、难度比较大、进展比较缓慢的村进行有重点的专项督查,对其他村掌握进度进行一般的了解。
2、立足自征。做到自行征收与强制执行相结合。各村要强化主抓职责,立足自征,加强调查取证,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做到早立案、快调查,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员抓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以体现政策的严肃性和公平性;个别重点对象,将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黑名单”。
3、以点带面。做到宣传引导与典型曝光相结合。各村在“宣传督查月”中要做到三个“加强”。一要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各种宣传工具,深入到户,广泛宣传计生政策。二要加强动态报道,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及典型事例,进一步强化依法生育、依法治育的工作理念,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氛围。三要加强曝光力度,对有能力而拒缴社会抚养费态度恶劣的对象必要时进行全乡范围的爆光,扩大社会的影响面,达到曝光一例,影响一群,教育一片的效果。
五、督查要求
1、领导重视,建立组织。乡成立“社会抚养费征收宣传督查月”活动领导小组,由乡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党政办、综治中心、计生办等单位组成,下设督查组,由计生办带队,到各村进行督查。各村也要相应地建立班子,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员开展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宣传督查月”活动。
2、依法行政,维护权益。在“社会抚养费征收宣传督查月”活动中,各村必须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注重方式方法,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杜绝因行政侵权行政不当造成的恶性事件的发生。
3、严肃纪律,杜绝人情。在社会抚养费征收督查月活动中,要严格执行征收规定,凡社会抚养费征收金额原则上不得随意减免,当事人确有实际困难的,村须上报乡计生办,乡计生办上报市人口计生局审定,根据其家庭实际情况,作出征收决定。
4、专项督查,强化考核。乡将把“社会抚养费征收宣传督查月”活动实绩纳入各村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并与年终评先评优相结合。
陈溪乡人民政府
二OO九年十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