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陈政[2010]29号
关于对陈溪乡农村环境清洁专项行动工程项目补助的
通 知
各行政村:
为深入开展农村环境专项清洁行动,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整体推进我乡环卫设施水平,在各行政村自行申报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原则,确定计划项目,并经乡政府研究,决定对陈溪乡农村环境专项行动中实施的工程项目实行以奖代补,具体政策如下:
一、项目补助范围:粪坑迁移、垃圾桶购置、新建公厕、垃圾中转点、公共绿化等五大类。
二、补助比例:
1、粪坑迁移,全面消灭农村露天粪坑,每消灭一只奖
100元;
2、垃圾桶(箱)购建,合理布局村内垃圾桶(箱),购置一只垃圾桶奖150元,新建一只垃圾箱奖工程决算价的50%;
3、公厕新建,鼓励行政村内各自然村兴建公共厕所,每新建一只公厕,按工程决算审计价奖50%;
4、垃圾中转点改造,按工程决算价50%奖励。
5、公共绿化,按平方米5元奖励。
以上工程以奖代补不含土地征用及面花款。
三、竣工时间
自文件下发后,各行政村要立即按下达计划(后附)有序实施,并要求在6月底前完成(除新建公厕外)。
四、工程验收及资金拨付
工程竣工后,由乡政府组织人员验收,各村必须提供工程前后对照图片及工程决算审计书(购置垃圾桶需提供入账发票复印件)。验收材料齐全后拨付以奖代补资金。
陈溪乡人民政府
二0一年六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