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陈政[2010]37号
关于在全乡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的实施意见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乡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按照上级精神,根据《上虞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规划》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以指导全乡人口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一、普查目的
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目的在于查清2000年以来我乡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乡人口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分管副乡长任副组长,各办线负责人为成员的陈溪乡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村也相应成立人口普查工作小组,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
三、普查对象、普查区的划分和普查方法
普查对象:人口普查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区的划分:普查区域的划分坚持地域的原则。全乡以村民委员会所辖区域为基础划分为10个普查区,普查区又划分为若干个普查小区。各企业、事业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划入相应的普查区内,不再单独设普查区。
普查方法:人口普查采用现居住地登记的原则。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户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登记方法采用普查员入户查点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
四、普查时间和普查内容
普查时间: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为2010年11月1日零时。
普查内容:
1、人口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户口登记情况、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2、人口普查报表分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短表》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长表》。普查表长表抽取百分之十的户填报;普查表短表由其余的户填报。
3、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期间有死亡人口的户,同时填报《第六次全国人口死亡人口调查表》。
4、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文职干部、编内职工及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由军队领导机关统一进行普查。在军队编内单位服务的编外职工以及家属、保姆等,居住在军队营院内的,由军队机关负责普查,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普查机构;不在军队营院内居住的,由地方普查机构负责普查。
5、驻外使、领馆人员,各驻外单位人员以及派往国外的专家、职工、劳务人员、留学生(包括公费和自费)、实习生、进修人员等,由其出国前居住的家庭户或者集体户申报登记。
6、依法服刑、被劳教的人员,由当地公安机关和监狱、劳教机关进行普查,普查表移交市普办。
五、普查实施步骤
人口普查主要分四个阶段实施。
1、普查准备阶段(2009年11月至2010年10月):主要工作包括建立、健全各级普查机构;落实普查经费、物资、办公用房和人员;开展调研;制定实施意见、召开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普查工作;开展普查宣传动员、培训乡村两级业务骨干;会同公安部门进行户口整顿;绘制普查地图;进行清查摸底;进行长表的样本抽取;落实普查数据处理的技术人员等。
2、普查登记复查阶段(
3、数据处理和发布阶段(2010年11月至2011年12月):主要工作包括快速汇总;对普查主要数据进行评估和上报;普查表编码;进行普查表光电录入;数据审核;发布主要数据公报;数据编辑、转换、汇总、制表。其中:
4、总结阶段(2011年12月至2012年底):主要工作包括普查工作总结、数据处理总结、并进行总结表彰。
六、普查工作措施和要求
人口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 要高质量地完成这项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各村必须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这次人口普查的顺利进行。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各村、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齐心协力,协作配合,全力推进人口普查目标的的顺利完成。乡政府已把人口普查工作列入2010年村级班子创业承诺目标考核内容,各村要把人口普查工作列入村级中心工作,特别是在普查登记阶段更应突出工作重点,全力以赴集中力量完成人口普查工作;及时解决普查中遇到的经费、人员、办公用房等困难和出现的重大问题,一级抓一级,明确责任,按照要求科学部署,力争人口普查工作达到较高水平。
2、统一协调,加强协作。各办、站、所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派出所、外口办要会同乡村两级人口普查机构和计生、民政、卫生、城建等有关办站共同做好户口整顿工作,协调提出查准流动人口、出入境人口的有关政策,并协助配合人口普查登记阶段的相关工作;社会事务办要做好人口普查期间查准出生人口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民政办要负责区划地名相关信息提供,提供死亡火化登记信息等工作;政法综治办要负责协调依法被判处徒刑、劳动教养(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的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城建办要负责协调提出查准住房项目的有关政策,提供房屋登记信息;卫生院要协助做好在医疗机构出生、死亡人口的调查工作。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做到普查工作家喻户晓。特别是2010年10月份,要组织好声势浩大的宣传月活动,乡村两级要张贴好宣传标语和横幅。在普查登记之前,要大力宣传人民群众积极支持、配合普查登记的情况和广大普查工作者不怕困难、乐于奉献的精神。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使广大干部群众明白依法如实申报人口情况是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并积极主动地做好如实申报工作。
4、依法普查,规范操作。要严格执行上级人口普查工作相关规定,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应当动员、支持群众如实申报人口普查项目,不得授意、指使、强迫群众不如实申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表和汇总内容;不得对如实申报普查项目的群众进行打击报复;不得以各种形式的借口干扰人口普查工作。对各户申报的情况,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向人口普查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泄露。严禁公开个人和家庭的登记资料。
附:1、陈溪乡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陈溪乡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业务联系指导组名单
3、陈溪乡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进度表
陈溪乡人民政府
二0一0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1
陈溪乡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戴建明
副组长:田灵敏
成 员:陈卫江 夏传海 夏筱娟 钟海江 陈伟锋 陈唯华 叶亚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田灵敏(兼)
副主任:陈卫江
成 员:叶亚群 陈伟锋 黎红宇 徐飞龙
附2
陈溪乡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业务联系指导组名单
|
普查区 |
工作联系员 |
工作组长 |
普查指导员 |
备注 |
|
旭 峰 |
夏传海 |
邵富强 |
徐柏勇 |
|
|
太平山 |
陈卫江 |
金建君 |
金孝元 |
|
|
石笋山 |
陈伟锋 |
陈苗灿 |
王建兰 |
|
|
陈家岙 |
钱 熠 |
钟水谷 |
陈伯成 |
|
|
小陈岙 |
叶亚群 |
王建忠 |
潘银根 |
|
|
夏家岙 |
徐 琛 |
陈江芬 |
陈秀红 |
|
|
陈 溪 |
夏筱娟 |
陈华灿 |
王志江 |
|
|
干 溪 |
钟海江 |
王永良 |
王棉娟 |
|
|
虹 溪 |
任孝义 |
陈文仙 |
潘李书 |
|
|
塔 溪 |
陈唯华 |
陈江灿 |
王最棣 |
|
附3
陈溪乡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进度表
|
工作 阶段 |
工作项目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时间安排 |
|
普查 准备 阶段 |
一、建立普查机构 |
1 |
建立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名单1月底前报市人普办 |
1月前 |
|
2 |
建立村人口普查小组,名单4月底前报市人普办 |
4月前 | ||
|
3 |
选调各村普查指导员、普查员 |
6月底前 | ||
|
二、学习培训 |
4 |
参加市级人口普查工作动员会议 |
6月 | |
|
5 |
业务人员参加市人普办举办的业务培训及试点培训 |
7月 | ||
|
三、拟定实施意见及进度表 |
6 |
拟定在全乡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及进度图 |
7月中旬前完成 | |
|
四、召开全乡人口普查动员会议 |
7 |
召开全乡人口普查动员会议,参加对象:各村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主任、全体村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全体机关干部 |
7月23日 | |
|
五、开展第一次普查人员培训 |
8 |
组织各村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进行户口整顿业务培训、普查小区划分及绘图业务培训 |
7月28日 | |
|
六、普查小区划分制图和地址编码 |
9 |
相关基础地图资料准备 |
8月2日前完成 | |
|
10 |
核定村级区划名称、地址码及绘制乡地图 | |||
|
11 |
村划分普查小区及绘制 | |||
|
普查区地图 | ||||
|
12 |
乡收集普查区,普查小区名单地址码报市人普办 | |||
|
13 |
普查员进点熟悉调查范围并绘制普查小区示意图 | |||
|
七、户口整顿 |
14 |
入户调查:各村按普查小组为单位全面进行入户调查,依照调查表采集信息 |
8月2日 至8月12日 | |
|
15 |
信息汇总: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对调查表进行查漏补缺和数据汇总 |
8月13日 至8月15日 | ||
|
16 |
户口整改:对于入户调查登记中发现的信息录入差错和户口证件登载差错,按规定进行纠正,对需要变更更正户口登记事项,按户口管理有关规定申报、受理、审批和办理 |
至8月底 | ||
|
八、摸底样本抽取 |
17 |
进行第二次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业务培训 |
8月下旬 | |
|
18 |
普查员摸底,摸清小区内的房屋数量和分布情况和普查小区内的人口居住状况,并编制户主姓名调查底册 |
至10月30日 | ||
|
19 |
审核、汇总、上报摸底结果 | |||
|
20 |
做好人口调查的宣传工作 做好普查登记前的物资准备工作 |
| ||
|
21 |
抽取长表调查样本,乡上报摸底数据 |
| ||
|
普查 登记 复查 阶段 |
九、登记复查验收 |
22 |
做好第三次人口普查业务培训 |
10月中旬 |
|
23 |
普查员上门逐户逐人进行登记,做到区不漏房,房不漏户,户不漏人 |
至11月10日 | ||
|
24 |
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全面复查(自查、互查、议查) |
至 | ||
|
25 |
乡进行登记资料的质量验收 |
至 | ||
|
26 |
登记质量验收结果上报市人普办 |
至11月30日 | ||
|
十、质量抽查 |
27 |
市普查办进行事后质量抽查,结果上报市人普办 |
至11月25日 | |
|
数据 处理 发布 阶段 |
十一、快速汇总 |
28 |
普查区汇总,乡收集上报市人普办 |
至11月25日 |
|
十二、编码和光电录入 |
29 |
普查表编码、普查表的光电录入、主要数据汇总 |
| |
|
十三、主要数据的评估并发布主要数 |
30 |
普查区汇总,乡收集上报市人普办 |
2011月5月底前完成 | |
|
31 |
普查数据汇总、转换制表、存储 |
2011年12月前完成 | ||
|
总结 阶段 |
十四、总结阶段 |
32 |
全面完成普查工作总结、数据处理总结 |
2011年12月至2012年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