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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溪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陈溪乡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各村、企事业单位:

现将《陈溪乡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陈溪乡人民政

                                 ○一一年六月一

 

 

陈溪乡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有序组织开展今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引导社会安全发展的理念,教育人民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切实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到实处,并贯穿于各项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和发展目标以及人们日常生活的全过程,扎实推动我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市委宣传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关于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围绕深化“安全生产年”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总体要求,努力使“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深入群众,创新形式、创新内容、创新手段,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月促年的目的,为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活动主题

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三、活动时间

201161630

四、组织机构

为组织开展好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乡成立2011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综合指导,研究部署有关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安监所,负责具体指导、协调全乡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宣传教育活动。

五、活动内容及组织安排

(一)在集乡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横幅,宣传窗张贴宣传资料,同时向各村、企事业单位发放宣传资料。

(二)发放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资料。

(三)积极配合市安监局开展安全生产知识“五进”系列宣传活动。

(四)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各村、企事业自查自纠阶段(61610日)

所属各村、企事业单位,督促企事业单位深入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整改。

阶段:政府督查阶段(611620日)

按照分工不同个组开展督查。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带队领导:章天彪   成员:陈唯华、徐飞龙、张维相、徐琛、任孝义

督查内容: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各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矿山企业、水库及水利工程、农机安全

第二组:带队领导:田灵敏    成员:陈卫江、叶亚群

督查内容:学校安全情况、食品药品安全、卫生安全

第三组:带队领导:胡林辉    成员:陈唯华、徐飞龙

督查内容:道路安全情况、重点工程安全情况、地质灾害点

第四组:带队领导:孙国龙    成员钟海江

督查内容:消防安全

第三阶段:落实整改价段(621日——630日)

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责令各单位及时整改。

(五)认真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

(六)运用各种宣传阵地,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主题,广泛宣传“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增强全民安全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使“安全发展”的理念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促进我乡的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和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安全生产事业的发展,宣传和舆论导向非常重要。通过每年一度的集中性、突击性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对于进一步凝聚广大企业的安全发展共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推动我乡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实现今年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确任务分工,分头抓好落实,有序安排好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协调一致,精心组织。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在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活动过程中,要加强沟通,形成合力,特别是各村级安全生产工作站、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科室要发挥作用,保证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创新形式,确保实效。要结合本村、本单位的实际,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全年工作目标的完成、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与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有效地结合起来,创新形式,体现实效。

此项活动已列入各村、企事业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和平安创建工作考核,各签约单位务必认真组织实施,并将相关活动开展情况于71日前报乡安监所。联系电话:82922786,传真:8922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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