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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村邮站建设的实施意见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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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建立健全城乡邮政普遍公共服务体系,根据《上虞市邮政普遍服务村邮站和信报箱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虞政办法[2012]80号)文件精神,现就我乡加强邮政普遍服务,推进村邮站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意义和工作目标

    邮政是国家重要的社会公用事业,邮政网络是国家重要的通信基础设施。当前,乡村邮政普遍服务网点建设相对滞后,我乡居民办理邮政基本业务路途较远,“最后一公里投递”问题尤为突出,农村邮件不能妥善投递到户。推进村邮站建设,能给村民带来邮政服务便利,有利于加快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利于促进新农村建设,有利于构建社会和谐。

    工作目标:到2012年底,我乡10个行政村实现“村村建站”,即每个行政村建1家“邮政服务站”(简称“村邮站”),配备村邮员10人。基本形成覆盖全乡、惠及全民、水平适度、可持续发展的邮政普遍公共服务体系。

    二、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2012年4月20日前),起草实施方案,召开会议,部署任务。

    2.启动阶段(2012年4月21日-5月30日),落实村邮站站房、确定村邮员,填写《村邮员推荐表》。

    3.建设阶段(2012年4-9月),建设全乡10个村邮站,培训村邮员。

    4.验收阶段(2012年10-12月),对建成的村邮站进行自查,迎接上级验收。

    三、建设方式

    1.站房由行政村提供,每站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小于15平方米,建设标准为站均6000元(含装修、服务设施和村邮员装备),统一标准、统一标识、统一设施,并配备必要的服务、投递工具。村邮站建设由市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乡镇具体包干落实;市邮政局提出具体建设方案和加强邮政业务指导、培训、督促;建设资金在验收合格后由市、乡财政按上级文件要求拨付。

    2.每个行政村配备1名“村邮员”,建议由村三委会成员兼任,人选由村负责推荐,经邮政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年龄原则在50周岁以下,文化程度原则在高中以上(含高中)初步掌握计算机使用技术,身体健康,工作负责。村邮员由所在地村管理,签订村邮员目标工作责任书,工作报酬与考核挂钩。

    3.“村邮员”工作报酬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中予以保障,各村根据各自实际自行确定,村邮站日常运行费用(含水、电、通信网络、站房维修等)、工作报酬等由村负责,村邮站用邮设备的维护更新由邮政部门负责。市、乡财政每年对每个村邮站给予6000元专项运营经费定额补助,主管单位每年对村邮站进行检查考核,对完成工作要求的村邮站,给予全额财政补助。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陈溪乡村邮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戴建明任组长,分管副乡长宋文琪任副组长,乡社会事务办、城建发展办、下管邮政支局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下官邮政支局,由徐伟荣同志任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村支部书记为村邮站建设实施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加强监督检查。各村要对村邮站建设和运行工作作为新农村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统筹协调,确保工作抓实抓好。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对村邮站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联系机制和考核机制。村邮站要根据农村用邮需求,不断改进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提供村民满意的服务。

 

陈溪乡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关于村邮站建设的补充指导意见

    为推进村邮站建设,保障村邮工作的顺利开展,经陈溪乡村邮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对村邮站建设提出以下补充意见。

    一、村邮员:

    1.建议由村三委会成员兼任,人选由村负责推荐,经村班子(党员)会议讨论通过,有会议记录,经邮政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2.村邮员待遇,由村自行确定。原则上,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邮员300元/月;人口在800人以上的村邮员250元/月;800人以下的村邮员200元/月。人口不足800的,自然村比较散落,农户不集中,路途比较偏远,可适当调整。

    二、村邮站专项运营费用的分配使用:

    对于考核合格的村邮站,市、乡财政每年对每个村邮站给予6000元专项运营经费定额补助。此补助费用应包括村邮员月基本工资、村邮站日常运行费用(水、电、网络、站点维修、办公设备等等),建议适当留取一部分对村邮员进行年终奖励及其他未尽事项。

    三、村邮员原则上不建议由村主职干部兼任。村非主职干部兼任的必须兼顾与其原有工作的平衡。

 

 

                     陈溪乡村邮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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