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培养造就适应我市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年轻一代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根据《浙江省151人才工程(2011—2020年)实施意见》(浙委办〔2011〕15号)和《浙江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3〕1号)精神,现就做好2013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及科技攻关前沿发展动态,学术和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富有发展潜力,经培养有望进入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行列。
(二)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地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基金,获得过地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重大产业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技术攻关、推动成果产业化,取得明显成效;或发表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论文,出版过著作,取得过重要的科研成果。
(三)已列入各市、省级各部门或中央部属单位人才培养计划,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
推荐培养人选要向生物、新能源、物联网、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海洋新兴产业、核电关联产业等领域从事科技创新、推进产学研合作人员,及列入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青年科学家培养计划人员倾斜。
二、选拔名额及资助方式
2013年度全省共选拔第三层次培养人员400名,绍兴市推荐指标为30名,我市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择优确定10名左右推荐名单报上级选拔。省里将对其中80名培养人员开展择优资助,每人资助3万元,用人单位要给予不低于1∶1的经费配套。市财政给予每位入选对象5000元奖励。
三、推荐材料和时间要求
报送材料包括:
(一)《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表式见附件1,用A3纸打印)1份;
(二)《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表式见附件2,用A4纸打印)及佐证材料1份,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并加封面、目录(要求不超过20页);
上述材料请于3月12日前报送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地址:舜江东路287号二楼206室,联系人:李洪志,联系电话:82120302),同时将电子文件发送至syzpzx@163.com。。相关表格均可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
浙江省151人才工程是浙江省选拔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点工程,各有关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握条件,注重质量,把最优秀人才推荐和选拔出来,推进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的建设。
附件: 1、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2、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
上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二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 号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性别 | 政治 面貌 | 出生 年月 | 学 位 | 专业技术职务 | 党政职务 | 现从事专业 | 曾入选何种人才 培养工程及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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