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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湖镇“土地整理行动”实施方案
各村(居):
为进一步挖掘我镇土地开发潜力,优化我镇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根据镇第十三届三次党代会、第十六届三次人代会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镇委、镇政府工作安排,扎实开展土地整理行动,积极推进垦造耕地、综合整治项目,盘活存量土地,着力开发新土地资源,进一步提高我镇土地开发效率,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基本原则
1、开发为主、盘活为辅。以开展垦造耕地、综合整治项目为契机,主动挖掘全镇土地开发潜力,引导各村(居)积极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土地占补平衡。
2、建设为重、民生为上。把民生理念贯穿到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全力破解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现实问题,实现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幸福指数与发展指数同步提升。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废弃茶山整治,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存量土地盘活以及滩涂开发,实现土地资源再利用,力争今年,完成土地开发面积800亩。
1、垦造耕地项目。2013年,计划完成垦造耕地面积150亩,其中涉及花浦、吴家楼等村茶山开发整理100亩,其他50亩。
2、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2013年以前立项的南穴、任庄45亩综合整治项目力争于今年完工。2013年新立项的外梁湖、南穴90亩综合整治项目力争今年尽快实施。
3、盘活存量土地。2013年计划出让已经收储的3亩商贸服务用地,力争盘活转而未供土地30亩。
4、新土地资源开发。计划开发曹娥江滩涂地面积约600亩,范围涉及南穴、前旺塘、花浦等村。
四、实施步骤
1、调查摸底。对各村进行深入调查,全面排摸,挖掘各村土地资源潜力,引导各村开展土地整理。
2、立项审批。积极与市国土局土地利用中心对接,确认项目申报条件,及时上报各项立项审批资料。
3、项目实施。对照项目验收要求,开展项目设计、施工。严格落实招投标程序,抓紧开展工程施工,确保工程按计划完成。同时,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并督促项目所在村及时完成整理后地块发包和作物种植工作。
4、验收整改。组织镇人大、城建等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初验,在此基础上,提出整改意见。及时联系上虞市、绍兴市国土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并按验收意见进行有效整改。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土地整理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城建副镇长任副组长,党政办、资产管理中心、农技信息中心、建设发展办、社会事务办、政法综治办、财办等相关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建设发展办,负责具体工作,由城建副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由建设发展办成员组成。
2、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开展“项目推进年”活动,制定“土地整理行动”工作制度。实行土地开发项目进度一月一报制。镇建设发展办每月对各个土地开发项目进行梳理,上报项目开展进度,确保每只项目都能按计划落实。实行村支部书记负责制,由项目所在村支部书记作为项目实施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监督工程进度,把握工程质量,配合项目开展,对项目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要积极予以解决,解决不了的及时上报镇“土地整理行动”领导小组。
3、明确奖补标准。
(1)垦造耕地项目。补助标准按照上级补助标准的70%(含部分成本)进行奖补。
(2)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按照上级补助标准的9.1万/亩进行奖补。增加的建设用地指标由镇统筹使用。
(3)滩涂整理奖励政策另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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