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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虞市绿色创建行动2013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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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生态办〔2013〕11号

 

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上虞市绿色创建行动2013年工作计划》印发送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3月27日

 

 

上虞市绿色创建行动2013年度工作计划

 

    为深入开展各类绿色创建活动,着力提高我市全民生态文明意识,根据《上虞市绿色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特制订2013年度工作计划。

    一、年度目标

    1、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精心组织策划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世界水日、世界气象日、浙江生态日等重要时节的纪念和宣传活动;

    2、积极推进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窗口示范作用,积极争创1个省级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

    3、加强生态绿色系列创建,完成1个国家级生态镇创建申报,新创建成1个省级生态街道、10个绍兴市级生态村、3个省级绿色社区、2户省级绿色家庭和3所绍兴市级绿色学校,国家级、省级生态乡镇复查合格率为100%;

    4、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的实施,深入实施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规划启动2个第二批绍兴市级美丽乡村示范区建设和2个第三批绍兴市级美丽乡村先进乡镇创建;

    5、大力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实践,维护矿业发展环境,巩固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成果,新创建省级绿色矿山1家。

    二、工作内容

    ()全面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

    1、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舆论引导,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世界水日、世界气象日、浙江生态日等重要时节的纪念和宣传活动,创新活动形式和手段,精心组织策划生态文明系列宣传活动。开展群众性的生态环保主题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绿色创建的浓厚氛围。

    2、加强公民教育。加大各级学校的生态文明教育力度,在中小学教育的规划与设计中纳入生态文明教育内容,通过开设生态文明课程、组织相关社会实践、开展课题研究和竞赛交流等方式,培养青少年良好的生态文明意识和行为。加强对广大群众的生态文明教育,提高社会各阶层的生态文明素养,逐步形成人人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氛围。开展多种形态绿色消费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树立科学理性消费理念,生态文明教育普及率达到90%以上。

    3、拓宽参与途径。拓宽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途径,激发公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热情。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健全完善听证制度,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探索社会化的生态文明创建机制,充分发挥共青团和环保志愿者等在普及生态理念、引导生态行为、培育生态文化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各种以生态文明及相关领域为主题的民间环保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二)全面推进生态示范创建活动

    1、生态文明建设试点。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模式,丰富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使我市生态文明教育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广泛普及,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生态文明基础更加牢固。

    2、生态市创建。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不断创新生态市建设机制。科学规划、突出实践,大力推进生态产业体系、生态环境体系、生态文化体系和生态人居体系等建设,有效改善城乡环境质量,促进区域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通过生态建设示范区建设,在城市建成区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宜居城市,积极防治城市环境污染向农村地区扩散,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省级生态市创建成果。

    3、生态乡镇(街道)、生态村创建。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要求,章镇镇等乡镇深入开展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申报工作,东关街道争创省级生态街道,完成10个绍兴市级生态村创建。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的实施,深入实施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规划启动2个第二批绍兴市级美丽乡村示范区建设和2个第三批绍兴市级美丽乡村先进乡镇创建。加强农村垃圾处理、污水治理等环保设施建设,开展农村环境连线连片综合整治,建立村庄卫生保洁、设施维护、绿化养护长效机制和生态创建长效管理机制,扎实推进农村环境保护。

    4、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创建。重点围绕“宣传生态文化,保护文化生态”两大任务,全面推进以文化遗产为主体的人文资源的保护工作。注重挖掘上虞山水文化、海洋文化、森林文化、传统农耕文化以及茶文化、竹文化等特色文化中丰富的生态思想,抓好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深入挖掘上虞生态文化资源,重点推动生态博物馆建设。加强生态文化理论研究,安排一批生态文化研究项目,形成生态文明研究成果和文化作品。

    5、生态旅游区创建。根据《生态旅游区建设与服务规范》(DB33/T 634—2007)要求,大力推进生态旅游区建设。积极开展生态旅游资源保护,进一步提升生态旅游资源利用效益和水平,推动旅游景区旅游要素生态化建设。完善生态旅游区的长效监管机制,推进生态旅游政策、法规、标准、制度建设。加强对生态旅游管理者、从业人员、旅游者生态文明教育和普及,推行文明、科学、健康的旅游行为。2013年积极开展省级生态旅游区创建。

    (三)广泛开展绿色系列创建活动

    1、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积极推进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窗口示范作用。把风景旅游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学校、青少年教育活动中心、作为我市创建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的重要领域,建设一批有深刻文化内涵的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完善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生态文明教育进课堂、社会公众参与、交流合作和投入机制。完善创建标准,深化创建内涵,百官街道卧龙山庄社区积极争创省级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

    2、绿色学校创建。进一步优化绿色学校创建评价体系,提高创建水平和质量。加强学校绿色环境建设,重视绿色人才培养,注重营造绿色文化氛围。以绿色学校创建为载体,全面加强学校生态文明和环保知识的宣传与实践活动,以多种形式把环境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课程,实行有机的连贯教育,把环境教育渗透到学校教学和管理的各个环节。2013年,丰惠镇中、下管镇小和驿亭镇小学等3所学校积极争创绍兴市级“绿色学校”。

    3、绿色社区创建。完善绿色社区的考评体系,加强社区的软硬件设施建设,创新社区层面的公众参与机制和科学的管理模式。立足活动,注重培训,广泛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绿色生活理念、绿色社区知识,把绿色社区的创建内容融入和文明社区创建活动之中,与创建和谐社区、文明社区紧密结合。2013年,曹娥街道振兴社区、舜杰社区和崧厦镇祝家街社区等3个社区积极争创省级绿色社区。

    4、绿色企业创建。大力发展生态工业,推动企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并持续开展,实现生产的清洁化和绿色化,从源头和生产过程控制和减少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提高企业能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加强企业生态环境建设,推进厂区的绿化、美化、净化。积极推行综合管理体系,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建设,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扩大绿色企业的覆盖领域。

    5、绿色饭店创建。进一步深化绿色饭店创建工作,做好《绿色旅游饭店》(LB/T007-2006)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规范绿色饭店复核、复评、换牌工作。完善绿色饭店的培训机制、创新激励机制与评定机制;优化管理目标,推进绿色饭店的低碳化发展。进一步深化现有绿色饭店节能减排工作,将节能减排指标作为星级饭店创建评定和年度复核的考核依据。

    6、绿色医院创建。健全创建工作的组织体系,建立绿色医院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深化绿色医院创建的内涵。加强医院内感染管理、“三废”处理处置和各项环境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医护人员的环境意识。把创建绿色医院作为等级医院评审的重要内容,对已命名的绿色医院进行随机复查,有重点、有步骤地把绿色医院创建工作向纵深推进。

    7、绿色家庭创建。不断扩大绿色家庭创建的覆盖面,继续把创建绿色家庭作为深化文明家庭创建的重要载体。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推广绿色家庭创建活动和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的成功经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绿色家庭创建、家庭节能减排低碳生活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宣传普及环保知识,增强家庭成员保护环境的意识;宣传推广低碳理念,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参与低碳环保实践活动。继续开展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倡导家庭生活消费新模式,搭建节能减排社区平台。2013年,创建省级绿色家庭2户。

    8、绿色矿山创建。继续大力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实践,维护矿业发展环境,巩固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成果。将循环经济理念和发展绿色矿业贯穿于矿产开发全过程,提高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保护矿山环境,提升矿区土地复垦水平,推进节能减排和综合利用。研究支持发展绿色矿业,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激励政策。2013年,创建省级绿色矿山1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绿色创建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创建工作整体水平。继续将绿色创建工作纳入本单位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各地资源、环境、区位优势,突出地方创建特色,确保任务、措施、资金、进度和责任的落实。

    (二)健全机制,加强管理

    建立健全绿色创建政策与制度建设,完善绿色创建资金扶持和奖励制度,构建一套持续有效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创建单位的积极性。严格绿色创建标准和程序,注重创建实效,严把考核验收关,确保创建质量。严格督促已获得命名的绿色创建单位巩固深化创建成果,完善督查和复查等长效管理机制。对达不到要求的单位,限期整改或取消命名。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媒体专栏、网络平台、成果展览、创建示范等多种形式的载体,全方位宣传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创建工作。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浙江生态日等重要时节的纪念和宣传活动开展群众性的生态环保主题活动,引导人民群众不断强化生态理念和生态文明意识,进一步增强全民环境责任感,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绿色创建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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