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电人〔2012〕194号
各部门、班组:
根据《浙江省电力公司关于县供电企业成立党群工作部和安全监察质量部(保卫部)的通知》(浙电人资〔2012〕1877号),经研究决定,成立局安全监察质量部(保卫部),属局本部职能部门。
安全监察质量部(保卫部)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单位有关规定及工作部署;负责制定安全监察、应急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办法;负责基建、生产、供用电、信息等安全的监督、检查和评价;负责全面质量监督管理和质量监督关键指标的统计、分析和考核;负责交通安全归口管理和电力设施保护、防汛、消防、防灾减灾的监督检查;负责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的归口管理;负责武装、治安保卫管理和任务工作;组织协调应急体系建设,负责应急管理日常工作;负责安全、质量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负责归口管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配合反窃电工作,负责与公安部门的外联工作。
上虞市供电局
2012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