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企业:
“五一”节即将来临,为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虞政办发〔2013〕7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深化企业自查自纠活动,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着力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范围
全镇各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等。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矿山、建设工程、消防、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高危作业、重点环节、重要装置等的安全检查。结合上浦镇控违拆违方案,对影响安全的已建或在建违章违筑排查.
三、重点检查行业和内容
道路交通领域:重点路段、危险路段及死亡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企事业单位接送车辆、农机车辆、学生接送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等和驾驶人员的安全管理情况。控违拆违“四边”范围的违章建筑。
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废弃处置安全和重大危险源监管,易燃易爆场所电气防爆设施的管理情况。危险工艺安全管理情况及防火灾、防爆炸、防泄漏、防中毒、防窒息事故措施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运输和维修的安全管理情况等。危险性作业的审批实施及监护措施落实情况。
矿山领域:重点检查矿山开采现场安全管理措施情况;防爆破伤害、防冒顶、防坍塌等措施落实情况;爆炸物品的储存、购买、运输、使用和清退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应急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等。
建设工程领域:重点检查在建工程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重点防范建筑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严厉查处违法分包、以包代管、无证施工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查处未批先建、乱搭乱建现象。
消防领域:结合“除隐患、保安全”冬春消防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商场、市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和 “三合一”、“多合一”等重点场所,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消防安全要求。
特种设备领域:认真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规范特种设备使用行为,消除事故隐患;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生产、检验检测特种设备以及无证使用、未经许可擅自充装、超期未检等非法违法行为。
四、检查步骤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4月11日至4月14日)
各企事业单位切实按照文件要求,自觉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村所辖规模以下企业由各行政村负责传达文件精神,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检查。
第二阶段:检查阶段(4月15日至4月21日)
在各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镇政府分组对各企事业单位和上述重点检查行业和内容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对发观的安全隐患要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整改落实。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组:工矿企业、商贸流通组
组 长:郑哲军
责任部门:资产管理中心、上浦质监所、安监所
工作职责:工矿企业、流贸流通企业、渡口和危化企业等的消防、特种设备和安全管理等情况
第二组:消防组
组 长:陈银尧
副组长:单建权
责任部门:派出所、综治办
工作职责:各企事业单位、出租房屋消防安全
第三组:文教卫生组
组 长:周雯
责任部门:社会事务办
工作职责: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情况,学校安全(包括学校食堂、食品、校舍和学生接送车、学校周边安全等)、庙宇、敬老院、网吧、文化娱乐场所、印刷企业等安全检查
第四组:农林渔牧组
组 长:毛荣华
责任部门:农技信息中心
工作职责:农机车辆、山林、渔业生产、水库、标准堤塘和水利工程等安全检查
第五组:道路交通、建设工程组
组 长:章坤华
责任部门:建设发展办
工作职责:道路和桥梁安全、在建工程安全管理情况,东山景区安全管理
第六组:各行政村
组 长:各片长
责任人:各联系村干部
工作职责:督促指导各村开展安全检查(包括村所辖规模以下企业)
第三阶段:上级督查阶段(4月22日至4月29日)
由市领导带队,相关部门参加,分九个组对各单位开展督查。
五、工作要求
⒈精心组织、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检查计划,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检查重点突出、整改措施到位,隐患排查、整改规范化、制度化、状态化。
⒉即查即改,落实责任。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坚决彻底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⒊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加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消除各种事故隐患。
4、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检查组要认真梳理隐患检查情况,检查情况表及汇总表于4月28日前报镇安监所。
上浦镇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