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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政〔2013〕16号
下管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加强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行政村:
近日,气温回升较快,火险等级偏高,随着清明节将至,上坟扫墓、踏青旅游、春耕春播等活动将大幅度增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森林消防工作将面临严峻挑战。为坚决打好“平安清明”攻坚战,有效防控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各行政村要自觉克服前阶段长期阴雨天气造成的放松麻痹思想,迅速全面进入高火险应对状态,采取严格工作措施,从严管控野外火源,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墓地集中部位和分散坟头实行严防严管严守,杜绝在森林防火区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
二、严管火源,因地制宜做好防控措施检查监督工作
各行政村要重点围绕责任落实、火源管理和扑火应急准备开展检查,确保岗位责任落到实处,确保监督检查整改落到实处,确保火源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各护林管火队员要到岗到位,切实加大进山路口、坟山墓地等的巡查力度;同时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增派足够人员加强巡查检查,对重点火险区、重点部位进行蹲点督查,巡回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宣传,大力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
各行政村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进行集中宣传,并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在进山路口和坟墓集中林区设置警示牌,挂横幅,深入广泛地开展森林消防宣传攻势,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倡导用植树、送花等文明祭祀方式祭奠祖先,变堵为疏,使森林防火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四、以人为本,科学做好各项扑救应急准备工作
要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要加强扑火物资配备,确保快速有效扑灭火灾。各森林消防扑火队要进入临战状态或集中备勤,确保一有火情,能够拉得出、上得去、战得胜。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快速反应,重兵扑救,坚决杜绝盲目指挥、仓促上阵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五、严格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清明节期间,各村要加强值班,一旦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向镇人民政府或镇森林消防指挥部报告,老、幼、弱、病、残者不要上山参加扑火。
下管镇森林火警电话:82891007、13588506667。
下管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森林消防工作 清明期间 通知
抄送:市森林消防指挥部
下管镇党政办 共印2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