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工作要求,继续深化粮食系统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改善粮食系统安全生产环境,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根据《上虞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虞政办发[2013]152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本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按照“平安上虞”和“四个上虞”建设总体要求,坚持围绕事故预防这一主线,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自主整治隐患、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路线,继续深化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的“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消除潜在的、可能导致各类事故发生的安全隐患,加快构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和安全生产事故防范体系,进一步改善安全环境,为促进全系统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杜绝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整改影响和制约当前安全发展、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行业和企业自主排查治理隐患、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保持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整治范围及重点
整治范围:全系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财贸幼儿园、粮职校等人员密集单位。
整治重点:危仓险库、出租房、消防重点单位,危险化学品、易受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等。
四、整治内容
(一)待报废、需大修仓房存在安全隐患的老粮库(站)仍在使用的行为。
(二)不同程度存在的违规储粮,主要是擅自改变粮仓结构、直接用包装仓储存散粮和超设计堆高储粮的行为。
(三)未执行粮油进出仓作业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
(四)未执行粮食烘干机、除杂机、输送机等大型机电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不规范不及时的行为。
(五)储粮化学药剂、检化验试剂管理不规范,未执行《储粮化学药剂管理与使用规范》的行为。
(六)消防设施设备配备不足,消防设施设备失效未及时维修更换、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以及员工未执行消防设施设备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未给职工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的行为。
(八)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仓房维修改造施工现场未执行安全施工相关操作规程的行为。
(九)未执行粉尘爆炸作业环境有关机电设备配备和操作规定的行为。
(十)未执行熏蒸作业、登高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操作规程的行为。
(十一)未配备安全员,未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资质和持证上岗规定以及没有专门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行为。
(十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操作规程不完善、现场管理混乱和违反安全生产劳动纪律的行为。
(十三)瞒报谎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行为。
(十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制定修改演练不及时、应急装备不落实的行为。
五、实施步骤
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与主管部门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从2013年6月上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排查摸底阶段(6月上旬—6月中旬)
市局将认真总结前两年“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分析研究本系统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部位,并按照文件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措施。把工作任务和要求传达落实到下属单位,并对系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排查,将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分类逐一登记,建档立案,落实责任,督促整改。
(二)自查自纠,配合整治阶段(6月下旬—10月底)
1、企业自查自纠。要按照工作方案,针对第一阶段全面排查摸底的情况,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2、配合检查执法。市局将在前期排查摸底、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选择适当时机和重要时段,通过专项治理、配合检查等方式对重点企业进行集中整治。
3、督促指导整改。要采取跟踪督查、暗访抽查等方式,对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三)总结验收,巩固提高阶段(11月—12月)
各单位要加强对“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各阶段工作的检查分析,对工作不认真、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要组织“回头看”,同时要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以正面典型示范、引领工作,以反面典型教育、推动工作。对工作进度慢、成效差,或因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上限追究责任。各单位总结,请予11月15日前上报市粮食局行管科。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贯彻落实上级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提高安全监管效能、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从贯彻科学发展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措施,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节点要求,确保工作有序顺利推进,取得预期效果。
(二)营造氛围,强化监督。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康标”竞赛等活动,充分运用报刊杂志、宣传画、黑板报等形式,动员全体员工共同参与,调动广大员工发现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安全隐患的积极性,实现“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综合治理。
(三)标本兼治,统筹协调。各单位要紧紧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将“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安全诚信机制建设、标准化建设等工作相结合,与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相结合,做到统筹协调,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二0一三年六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