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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蓝天行动工作方案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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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科室、中队:

为加快推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和保护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上虞市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12—2016年)》、《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市蓝天行动2013年工作计划的通知》(虞政办发〔2013〕1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创建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蓝天行动及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创建工作,逐步解决城市管理中产生大气污染问题,并建立健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市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我市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根据《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市蓝天行动2013年工作计划的通知》、《上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我局主要负责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对运输沙、石、水泥、土方、垃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工程车辆的查处力度。二是强化建筑拆迁扬尘控制,建筑物拆除必须边拆除、边洒水、边清运渣土;三是继续推进城区餐饮油烟废气专项整治,推动市区内餐饮业安装符合环保要求的油烟净化、处理装置,安装率达到90%以上,并建立运行机制,确保油烟废气达标排放;四是整治规范路边烧烤、流动饮食摊点,并加强后继管理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蓝天行动工作的领导,成立局蓝天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建华

副组长:林  建、蒋  铭、连秋山

成  员:王建强、丁慧亮、陈国庆、曹浩祥、任  刚、吴建裕、

王文江、沈  锴、潘永明

四、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5月10日前)

1.出台方案。由办公室负责,制订《上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3年蓝天行动工作方案》。

2.建立组织。成立局蓝天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蓝天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

3.会议布置。召开各科室、中队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动员布置蓝天行动工作任务。

(二)调查摸底阶段(5月至6月)

1.调查摸底。结合《上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3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方案》,由各相关责任科室、中队负责,对涉及我局的四方面工作内容进行调查摸底,掌握面上基本情况。

2.制订计划。各责任科室、中队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制订相应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任务到人。

(三)具体实施阶段(7月—11月)

1、加大对运输沙、石、水泥、土方、垃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工程车辆的查处力度。主要工作措施:一是加强建筑废土(泥浆)处置审批,严格按照审批规定清运、处置建筑废土(泥浆),同时,对废土(泥浆)运输车辆安装GPS系统,实行全程管控。二是加强建筑废土(泥浆)源头管理,配合建管部门抓好城区各建筑工地冲洗平台建设,要求对进出工地的建筑废土(泥浆)运输车辆进行冲洗。三是加强建筑废土(泥浆)、沙、石、水泥、垃圾等运输过程的管理,落实专人、专车每天上路巡查,及时发现、从严查处运输途中“滴撒抛漏”和建筑废土(泥浆)乱倾倒现象。

2、强化建筑拆迁扬尘控制,建筑物拆除必须边拆除、边洒水、边清运渣土。主要工作措施:一是在责任范围内违法建筑拆除过程中,控制扬尘污染,积极创造条件采用高压水枪进行喷淋降尘。二是加大力度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和“两区”在违法建筑拆除过程中,控制扬尘污染,同时做好建筑垃圾清运工作。

3、继续推进城区餐饮油烟废气专项整治,推动市区内餐饮业安装符合环保要求的油烟净化、处理装置,安装率达到90%以上,并建立运行机制,确保油烟废气达标排放。主要工作措施:一是宣传教育。加强对城区餐饮店油烟污染的宣传教育,宣传有关油烟污染防治的有关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的舆论氛围。二是新开餐饮店监管。加强新开(包括原有)餐饮店油烟污染的监管,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等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店发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进行整改完毕,要求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方法,整改措施等。对未取得证照的餐饮企业抄送工商等相关部门处理。三是建立运行维护制度。定期对油烟净化装置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存在设备破损、运行不畅的餐饮企业,发出通知责令限期修复;同时,要求餐饮企业定期对油烟净化装置进行清洗,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四是强化投诉处理。对群众投诉的餐饮业油烟污染问题及时进行查处,一抓到底。

4整治规范路边烧烤、流动饮食摊点,并加强后继管理工作。主要工作措施:一是加强对城区相对集中经营的夜排档进行规范管理,控制经营过程中的噪声扰民、油烟污染现象。二是加强城区烧烤摊、流动饮食摊点管理,对主次路街道擅自占经营、流动经营,特别是产生油烟污染的烧烤摊进行清理取缔。三是加强与环保等部门的配合,遇到投诉、油烟噪声超标排放现象,及时发函,做好检测工作。

(四)长效管理阶段(12月开始)

1、由执法督查科负责,定期、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要求责任中队进行整改(一次口头提醒、二次书面督办),直至符合要求。

2、由各责任中队负责,在前期整治的基础上,落实各项有效措施,实现长效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科室、中队要充分认识蓝天行动工作的重要性,把蓝天行动工作列入重要工作内容,由科室、中队负责亲自抓,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周密部署安排,严格责任分工,落实责任到人,确保蓝天行动工作有效开展。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各科室、中队要在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同时,按照本方案统一布置,积极做好蓝天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加强整治和管理力度,切实改善和提升我市空气环境质量。

(三)强化配合,密切合作。蓝天行动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各科室、中队要加强与环保局、工商局、食药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蓝天行动各项工作。

(四)强化督查,认真整改。执法督查科要定期、不定期地对蓝天行动各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措施不力的科室、中队进行督促整改,确保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附件:2013年蓝天行动工作任务分解表

 

 

 

 

 

上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3年5月10日


附件下载:蓝天行动任务分解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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