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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浦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各行政村(居)、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近年来我镇食品安全治理整顿成果,不断提升我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根据省、绍兴市、上虞市2013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和《2013年上虞市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虞食安委办[2013]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次专项行动的工作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行动,清理整顿一批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打击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强烈、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摧毁制售有毒有害的“黑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切实净化全镇食品环境。具体实现“三个100%”: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整治率达到100%;行政监管部门对涉嫌食品犯罪的案件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达到100%;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处置率100%。

    二、整治任务

    要对去年以来排查出的风险隐患问题继续开展综合治理和集中整顿,联合有关职能部门持续重点开展茶叶质量安全、水果蔬菜保鲜剂安全、鲜笋农药残留、水产品中添加孔雀石绿、肉品安全、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食用油整治、豆芽生产中滥用添加剂、企业食堂、小餐饮、早餐摊点等11个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有力有效地实施放心菜、放心肉和放心粮油工程,着力解决带有行业和区域共性的食品安全隐患和潜在风险,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三、职责分工

    镇成立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由阮建东任组长,王华、俞翔、胡国庆、叶剑英任副组长,相关办线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张庆芬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宣传组、工业组、农业组、流通组、督查组。

    综合组:牵头单位为社会事务办,负责专项行动期间的方案及相关文件的起草制订、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络、整治信息汇总上报及信息报送等工作。

    宣传组:牵头单位为宣传办,负责专项行动期间宣传报道的组织和稿件审核、发布等工作。

    工业组:牵头单位为资产管理中心,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期间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和进出口环节的质量监督,企业培训、宣传和发动,配合质监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培训、约谈,签订承诺书,牵头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等工作。重点负责肉品安全、企业食堂、食用油整治。

    农业组:牵头单位为农技信息中心,联合相关部门负责专项行动期间存在的农、林、渔产品种养殖环节,经营农贸市场、检验检疫等环节隐患整治。重点负责茶叶质量安全、水果蔬菜保鲜剂安全、鲜笋农药残留、水产品中添加孔雀石绿、豆芽生产中滥用添加剂。

    流通组:牵头单位为社会事务办,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期间所有食品流通领域的整治,严厉查处和打击一切违规违法行为。重点负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小餐饮、早餐摊点。

    督查组:牵头单位为镇人大,负责专项行动期间督查及暗访等工作。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例会制度,加强工作协调。

    四、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时间为2013年5月至12月,具体分为4个阶段实施。

    1组织部署阶段(2013年6月)。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订实施方案,突出“四放心”工程,切实做到部署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并将专项行动整治方案报市食安办。

    2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6月—9月)。镇将联合各职能部门,围绕整治重点,开展深入排查、严密防控、重点施治,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打击不遗余力。要针对性地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对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曝光典型案例,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巩固提高阶段(2013年9月—11月中旬)。镇政府将对照整治工作目标要求,进行自查总结,整改存在问题,巩固整治成果,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把一些好的措施、做法和经验制度化、常态化,探索完善食品安全长效管理的体制机制与手段方法。

    4考核评估阶段(2013年11月中旬—12月)。镇人大组成督查组,现场督导检查整治专项行动情况,同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考核验收。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12月2日前报市食安办,附件随工作总结一并报送。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村(居)和单位要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专项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坚持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切实抓紧抓好、抓到位。各村(居)和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相应工作班子和推进机制,制定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各村(居)和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网格化监管,做到组织领导到位、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确保专项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2、加大执法力度,严格全程监管。各村(居)和单位要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对各环节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检查、大排查,切实做到不漏企业、不落环节、不留死角,真正把底数摸清、情况搞实、问题找准。要加大力度,严格执法,用重典、出重拳,快刀利剑,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坚持边整治、边总结、边探索,大胆创新,探索长效监管机制,提高监督能力。各村(居)和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相互衔接,形成全程监管合力。

    3、强化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村(居)和单位要将宣传教育作为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农民信箱、手机短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开展食品安全“四进”活动,加大有关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及时报道专项行动的措施、进展和实际成效。要整合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形成基层维护食品安全的整体合力。要广泛动员基层干部和各类群防群治队伍积极参与专项行动,各村(居)和企事业单位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加强督查指导,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督查考评机制。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监督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解决,适时组织督查开展明查暗访。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加大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没有完成专项行动工作目标的,将在年终考核中进行扣分处理;对在专项行动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5、及时梳理总结,规范信息报送。各村(居)和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及报送工作。专项行动期间实行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各村(居)、单位要按时、按要求、按规范上报工作动态、工作进展情况及好经验、好做法等相关信息。办公室在6月28日和9月25日前向市食安办报送整治工作阶段性信息及统计表,大案要案线索、查处的典型案件随时报送。

    汤浦镇“专项行动”信息报送联系人:张庆芬

    联系电话:82333197 

 

汤浦镇人民政府

2013年6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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