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发改价〔2013〕50号
上虞市交通服务公司:
为加强高铁上虞北站车辆停放有序管理,提高停车场资源利用率,合理疏导车辆,方便接送旅客,根据上虞市发改局《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虞发改价〔2012〕27号)文件规定,经研究,核定高铁上虞北站停车场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5分钟以内(含15分钟)不收费。小车5元/次,大车7元/次,摩托车2元/次;停车时间为6小时以内(含6小时),以后每6小时分别加收2元,3元,1元,依次类推。
二、以上所指小车系2吨(含2吨)以下货车,21座(含21座)以下客车,大车系2吨以上货车,21座以上客车。
三、非机动车停车收费按摩托车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以上通知自2013年7月20日起执行,并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
2013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