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条例》,检阅和展示我乡体育工作成就,推动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营造全民参与体育的氛围,增强全民健身意识和身体素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良好的人文环境。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于5月中下旬举行陈溪乡第二届全民运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3年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
陈溪乡苗通小学
三、组织机构
本届运动会成立组织工作委员会,名单详见附件一。
四、参赛办法
1、以各行政村、有关部门、单位组团报名参赛(企业职工到居住所在村报名)。设行政村组、机关事业组(机关、学校、站所)、老年组、残疾人组。
2、参赛运动员要求政治思想进步、作风正派、遵守法律法规、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以上,必须是乡辖区居民(以户籍为准)或在乡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半年以上(
3、每一代表团,设团长1名,工作人员2名。
4、各单位参加比赛的运动员人数按各单项规程规定的人数填报。
5、每名运动员可限报二个项目(含集体、个人)。
6、本次比赛举行开幕式和颁奖仪式,要求参加入场仪式的代表队统一服装。
五、比赛项目
1、行政村组(包括老年组和残疾人组):
团体项目:拔河(男女混合)、4×
个人项目:
老年组项目:飞镖、地滚球、掷沙包;
残疾人项目:掷沙包。
2、机关事业组:
团体项目:篮球(男)、4×
个人项目:
六、竞赛冠名
本届运动会采取总冠名和单项分冠名立杯,请有意向企业与组委会联系。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
1、各项目各组别决赛按以下方法录取:报名16名(队)以上参加的,录取前八名;报名7名(队)至15名(队)的,录取前六名;6名(队)以下的,录取前三名。
2、运动会设团体奖,按参赛单位获取名次的得分之和计算团体总分,计分方法如下:
录取前八名的:按9、7、6、5、4、3、2、1计分;
录取前六名的:按7、5、4、3、2、1计分;
录取前三名的:按4、2、1计分。
团体项目2倍计分,男子篮球、拔河项目3倍计分。
3、每单位可报老年组男女各2-3人、残疾人男女各2-3人。老年组和残疾人组不设团体,只记个人名次但计入团体总分。
4、对各项目各组别获得个人名次的运动员发给奖金,集体项目发给奖状和奖金。
5、各组团体总分录取前三名,授予奖牌,团体总分相等,金牌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以银牌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6、根据参赛组织情况及运动员表现,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若干,发给奖状。
7、男子篮球、拔河、乒乓球、羽毛球、中国象棋、飞镖、地滚球、掷沙包等项目可提前进行。
八、报名时间
本次报名分二次进行。第一次报名主要报送组团单位、组织机构及参赛项目,于
九、赛事纪律
为端正赛风,确保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竞赛氛围,保护各参赛队伍的积极性,制定以下纪律:
1、本届运动会设仲裁委员会,比赛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事件,都须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由仲裁委员会裁决。
2、对违反体育道德行为,如围攻、漫骂裁判员、工作人员、罢赛、弃权、打人等,视情节轻重停止比赛或取消该队(人)比赛资格,并通报批评。
3、重申运动员资格,如有冒名顶替或聘请外援等行为,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该队(人)比赛成绩,如代表团中发现有两队(人)次及以上的,则取消该团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十、裁判工作人员
各项目比赛裁判长和主裁判,大会工作人员由大会组委会统一抽调。
十二、经费
1、各代表团参赛的交通、伙食、误工补贴等自行解决。
2、裁判工作人员费用及其他会务开支由大会负责。
十二、本规程总则解释权归大会组委会秘书处
希各单位认真组队,积极训练,踊跃参加。
陈溪乡人民政府
二O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