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省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市创建,全面提升我乡基层卫生应急工作能力和水平,根据《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市创建浙江省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虞政办发〔2012〕379号)和《关于做好绍兴市卫生应急工作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的通知》(虞创强办〔2013〕1号)要求,现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公共卫生策略,统筹城乡,全面提升我乡卫生应急工作能力和水平,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卫生应急工作的领导,完善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健全卫生应急预案和监测体系,着力提高群众的自防、自救和互助能力,力争到2013年年底前达到绍兴市卫生应急工作示范乡建设标准。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动员阶段(2013年2月-2013年3月)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订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加强宣传发动,营造创建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3年3月-2013年6月)
按照实施方案和工作任务分解要求,扎实有序开展创建活动,并开展过程性资料的收集、整理。
(三)自查整改阶段(2013年7月-9月)
按照创建要求,认真自查,进一步查漏补缺,解决难点问题,同时完善各项创建工作和各类创建资料的整理归档。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10月-2013年11月)
按照考评验收的考核反馈情况,做好有关工作的整改和落实,并及时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巩固创建成果。
四、工作内容(详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陈溪乡创建绍兴市卫生应急工作示范乡镇领导小组,戴建明同志任组长,宋文琪、杜叔、胡林辉、章天彪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社会事务办,办公室主任由宋文琪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各行政村、有关单位也要加强领导,切实将创建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认真落实各项措施。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广泛开展卫生健康、公共安全和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卫生应急知识的科普宣传,各行政村、有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卫生应急相关活动,营造浓厚创建氛围,增强群众卫生应急能力。
(三)注重工作实效。要迅速行动,组织力量,倒排时间,在2013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创建任务。同时,按照创建标准探索创新、注重实效,培育特色亮点,扩大创建工作的社会效益。
附件:陈溪乡创建绍兴市卫生应急工作示范乡目标任务分解表
陈溪乡人民政府
二0一三年
附件
陈溪乡创建绍兴市卫生应急工作示范乡目标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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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主要内容和要求 |
考评办法 |
标准分 |
扣分标准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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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急组 织体系 (15分) |
1.1街道(乡镇)政府将卫生应急工作纳入到政府应急管理体系,有明确的部门兼管卫生应急协调和管理工作,对卫生应急工作有目标,有具体的举措。 |
查阅文件资料 |
5 |
乡镇(街道)应急体系未涉及卫生应急不得分;未落实部门负责卫生应急扣3分;无具体的工作举措扣2分。 |
社会事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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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街道(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有应急工作领导组织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责任科室,职责明确。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 |
查阅文件资料 |
5 |
未建立领导小组不得分;无责任科室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扣3分;责任科室未开展工作、未发挥应有作用扣2分。 |
卫生院 社会事务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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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街道(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组建应急小分队,设1名队长,至少有3名队员。 |
查阅文件资料 |
5 |
未组建不得分,人数不合要求每少1人扣2分。 |
卫生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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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度和 预案体系 (15分) |
2.1街道(乡镇)制定下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
查阅文件资料 |
3 |
未制定不得分;未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扣2分。 |
社会事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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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街道(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总体预案》,及重点急性传染病、食物中毒、自然灾害和不明原因群体性疾病等专项预案。 |
查阅文件资料 |
8 |
未制订总体预案不得分;专项预案每少一类扣2分;另根据预案可操作性酌情评分。 |
卫生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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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街道(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卫生应急管理制度健全,必须有应急值守、信息报告、人员培训等制度。 |
查阅文件资料 |
4 |
每少一类制度扣2分。 |
卫生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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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急准备 (15分) |
3.1每年根据需要安排卫生应急专项工作经费和临时经费。 |
查阅经费安排的文件、报表等。 |
4 |
未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的扣2分,未能根据需要及时拨付临时经费的扣2分,扣完4分为止。 |
财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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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街道(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一年组织1次以上应急培训;卫生应急小分队成员一年至少参加1次培训。 |
查阅相关台帐,对应急队员进行现场测试。 |
4 |
未组织培训不得分;小分队成员未完成相关培训每人扣1分;应急队员测试成绩不合格扣2分;台帐资料不全扣1分。 |
卫生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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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卫生应急小分队参加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应急演练或自行演练至少1次;自行组织的演练要求有演练计划、方案及过程性资料。 |
查演练计划、方案、记录及照片等台帐资料。 |
7 |
未参与或自行组织演练不得分;自行组织演练但台帐资料不全扣3分。 |
社会事务办 卫生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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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应急处置(15分) |
4.1规范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工作,信息报告流程清晰明确,报告及时率达100%。 |
查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文件、资料以及当地疾控中心出具的证明。 |
3 |
报告流程不规范的扣1分,报告及时率未达100%的不得分。 |
行政村 企事业单位 社会事务办 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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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按要求规范做好传染病散发疫情和聚集性疫情的调查处置工作,规范处置指数≥0.8。 |
查阅疫情调查处置的档案资料。 |
5 |
散发疫情处置不规范的扣2分;聚集性疫情调查处置不规范的每一起扣2分,扣完5分为止。 |
社会事务办 卫生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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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依法、科学、及时、有效处置辖区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认真做好或配合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医学卫生救援工作,并及时上报动态信息。 |
查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案卷以及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记录。 |
5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不符合要求的,每一起扣4分,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不符合要求的每一起扣2分,扣完5分为止。 |
卫生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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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对每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科学评估,每年对全年卫生应急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
查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评估报告和年度卫生应急工作总结。 |
2 |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进行评估的每起扣1分,对卫生应急工作不进行总结的,扣1分,扣完为止。 |
社会事务办 卫生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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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共卫生 监测 (15分) 5.公共卫生 监测 (15分) |
5.1街道(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规范开展预检分诊工作(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规范的发热门诊、肠道门诊),按上级要求有效开展各项传染病监测工作。 |
查阅开展预检分诊的相关文件及流程、台帐资料,以及现场考察。 |
3 |
未规范开展预检分诊工作扣1分,未按要求设置发热、肠道门诊各扣1分,未按要求开展传染病监测工作的,每一项扣1分,扣完3分为止。 |
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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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街道(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开展传染病网络直报,且设施设备运转良好,建立完善报告管理制度,传染病报告工作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
查阅信息报告记录、数据分析等资料以及当地疾控中心出具的证明,现场查看传染病报告工作情况。 |
4 |
未实现传染病网络直报的不得分;设施设备不在正常运行状态的扣2分,未建立疫情报告管理制度的扣1分,传染病报告工作质量未达标的扣2分,扣完4分为止。 |
卫生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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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辖区内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建立晨检、因病缺课监测登记制度并执行良好。 |
查阅制度文件和工作记录,现场抽查学校、托幼机构各1所。 |
3 |
未建立晨检、因病缺课监测制度各扣1分,执行不规范的各扣1分。 |
卫生院 学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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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利用《绍兴市公共卫生辅助决策与应急指挥系统》开展学校症状监测。 |
由市疾控中心提供网络报告情况;现场查看1所学校,检查学校数据的收集与上报情况。 |
5 |
未使用《绍兴市公共卫生辅助决策与应急指挥系统》开展学校症状监测,不得分;辖区内每1所学校未开展症状监测扣1分,扣完为止。 |
卫生院 学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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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应急装备和物资储备 (10分) |
6.1承担卫生应急的科室硬件配置齐全。 |
现场察看 |
5 |
配置不全酌情扣分。 |
财政办 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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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应急小分队的应急装备符合要求。 |
现场察看 |
5 |
未配备不得分;配置不全酌情扣分。 |
财政办 卫生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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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有条件的街道(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设置应急准备室。 |
现场察看 |
加分项 |
配置应急专用准备室加1分。 |
卫生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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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按物资储备目录开展应急物资储备工作(见附件)。 |
现场察看 |
加分项 |
设立物资储备仓库加1分;结合实际合理储备物资加2分;物资调用有序、台帐齐全加1分。 |
财政办 卫生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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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社会动员与健康教育 (15分) |
7.1街道(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开展应急健康宣教工作,落实人员、经费保障;每年到三分之一以上社区开展宣教工作。 |
查阅文件及台帐资料 |
7 |
无专人负责扣2分,无经费保障扣3分;台帐不全扣2分;进社区宣教未超过三分之一,少一个扣2分,扣完为止。 |
财政办 行政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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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组织和指导辖区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积极开展卫生应急科普教育工作;在至少半数以上的社区建立应急或健康相关宣教阵地。 |
抽查1-2个社区和单位进行实地走访 |
8 |
未指导社区和单位开展相关宣教工作不得分;宣教阵地建设不达标,每少一家扣2分,扣完为止。 |
行政村 企事业单位 学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