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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管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下管镇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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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政〔2013〕38号

 

 

 

下管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下管镇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机关相关办线、企事业单位:

    现将《下管镇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下管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七月八日

 

 

 

主题词:组织开展  安全生产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市安监委                                                        

  下管镇党政办                                                 共印40份

 

下管镇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

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1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3〕120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绍政办发明电〔2013〕69号)和《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虞政办发﹝2013﹞19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于6月至9月底,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认真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为全镇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检查范围、重点及方式

全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以下简称“各单位”)进行大检查大整治,重点检查涉及液氨制冷工艺行业(包括肉禽、农副产品加工等)、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机械制造、食品药品加工、特种设备、农业机械、水利、电力等行业领域,发现问题马上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专项行动采取企业自查、行业领域检查、政府督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

    三、检查内容及分工

    在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下,各有关站所办线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道路交通领域。由城建办牵头,派出所、丰惠交警中队、镇安监所配合,重点检查临水临崖路段、桥梁、连续下坡、急弯陡坡、隧道、路口等交通设施是否符合行业标准要求;重点检查校车、客运车辆、危品运输车辆、大型运输车(工程车)、农机的安全性能、驾驶员、行驶线路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客运驾驶员防疲劳驾驶措施、客运车辆动态监控措施和客运站场安全管理措施是否执行到位。重点打击无证无牌、非法运输、拼装车上路、客车超员、货运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消防领域。由政法办牵头,派出所、镇安监所配合,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易爆易燃单位、出租房屋、农村老旧民房等区域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建设工程使用前未经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在居住场所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或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等非法违法行为。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建筑设计和消防审批情况,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检查、巡查制度执行情况,灭火和应急救援疏散预案制定与演练情况,消防设施配备、维护保养及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是否符合要求。 

   (三)建筑工程领域。由城建办牵头,镇安监所配合,重点检查重点工程、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工程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施工企业的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涉及到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及执行情况。严厉打击建筑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以及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施工现场“三违行为”。

   ()商贸领域。由镇安监所牵头,政法办、派出所配合,重点检查屠宰加工企业涉及液氨制冷工艺和设备的安全状况,按照液氨生产使用储运安全管理规定,对照检查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是否落实;检查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经营场所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检查加油站安全责任制落实、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备技术状况、灭火作战预案以及隐患整改等情况;检查经营场所电器设备、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紧急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经营、存放易燃易爆和危险物品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五)机械制造领域。由镇安监所牵头,政法办配合,深入开展以防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内部管理情况;检查生产厂区主要位置、重点部位及设备设施是否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和安全规章使用和储存;企业用电设施、外来包工队伍安全管理,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护措施是否到位,防爆、通风、除尘设备是否完善,清洁制度和禁火措施是否落实。

   (六)水利工程领域。由农技中心牵头,镇安监所配合,重点检查水利工程施工安排是否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施工安全措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安排同部署;突出病险水库、小型水库以及淤地坝等重点,检查是否制定并落实大坝、电站、泵房等建筑物观测及巡查检查制度,是否制定度汛方案、汛限水位、汛期调度控制运用计划,是否制定并落实应急响应机制。

    (七)特种设备领域。由镇安监所牵头,重点检查范围内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是否合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制度是否制定并落实,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上岗证是否齐全,应急预案是否制定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各站所、线办的工作职责,做好动员部署。

   (二)深入检查,务求实效检查整治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深入厂矿企业、深入现场、深入基层,深入检查,严格整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安全生产隐患严重,不能保证生产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向有关部门及时上报责令其停产停业整改。

   (三)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与。将市里的通知下发至各村及所辖每一家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举报安全隐患,及时兑现举报奖励。

 

附件:下管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附件

 

下管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章国琪

副组长:章信忠  张建忠  朱建标  陆俊蔚  

成  员:徐  立  徐  燕  金越江  任益芳  邓大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安监所,陆俊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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