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积极贯彻落实8月11日全省防旱抗旱工作视频会议和《关于深入开展合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复查工作的通知》(绍市环函【2013】148号文件)的指示精神,有力保障各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安全和饮用水质符合规定标准要求,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水充足,顺利渡过此次高温干旱灾害天气,现要求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及时地做好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工作。
一、及时统一思想认识
7月1日出梅后,我省遭受了历史罕见的高温干旱灾害,气温之高、时间持续之长、降雨量之少、蒸发量之大,均位列60年来历史同期首位,且有进一步持续趋势。各有关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统一思想认识,把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保护作为防旱抗旱工作中的一项突出任务,作为当前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作为保民生保稳定保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
二、严格履行工作职责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 “防大旱、抗长旱”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力保障群众集中式饮用水源用水。市环保局要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水质监测和周边工业污染防治、监管,严把涉及水源保护区建设项目的审批,严格防止影响水源水质的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市水利局要加强对水源地水资源量的合理调配,开发和利用,严格水源地周边涉及河道、溪沟整治和水库建设等水利项目的审批和建设;市卫生局要加强对饮用水水质的监测工作;市水务集团要指导、加强城乡供水设施的维护、淘汰和正常运行,负责水的输配、水的处理净化,确保水源水经过净化以后符合卫生标准,提供合格、安全的饮用水。饮用水源地所在地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做好饮用水源地周围区域内的环境保护和净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及维护,加强对饮用水质的日常监控。
三、切实加强团结协作
在工作中,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合作,团结共事,合力做好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广大群众吃上放心水。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单位不仅要加强相互间的沟通联系,保持信息畅通,同时还应定期向市生态办上报相关情况。凡发现有影响水源水质、水量的相关情况和重点问题要及时上报,由市里统一协调有关单位予以处理。
2013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