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浙江省电力公司《关于开展创建健康食堂活动的实施意见》(浙电后勤〔2013〕677号)和绍兴电力局《关于开展创建健康食堂活动的通知》(绍电办发〔2013〕45号)的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后勤工作新体系建设,有效提升食堂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员工饮食健康,决定在我局开展创建健康食堂的活动。
一、活动意义
通过开展创建健康食堂活动,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创新管理方式,完善设施设备,提升厨艺技能,改进服务水平,发挥食堂维护食品安全、增强员工健康素质的主渠道作用,为员工提供“营养、安全、健康”的餐饮服务,为各项工作高效运转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
二、活动范围
本次活动主要定在局本部食堂开展,就餐人数较多的供电所及运检部职工食堂,也可根据自身条件,按创建健康食堂要求开展活动。
三、创建目标
(一)以开展创建健康食堂活动为载体,建立管理标准规范、设施配套完善、饮食营养卫生、厨艺水平高超、服务热情周到、职工普遍满意的员工食堂。
(二)坚持创建活动和日常工作相结合,实现食品加工与制作卫生规范,有效防控食品安全事故,为职工提供烹饪科学、营养均衡的餐饮品种和服务周到、环境舒适的就餐条件。
(三)依据《浙江省电力公司健康食堂标准》(见附件1),力争在2013年底前使局本部食堂100%达到健康食堂标准。
四、组织机构
为有效推进活动开展,特成立创建健康食堂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薛建国
成 员:袁 斌、郑天岳、王一萍、徐晓华
主要负责研究并统筹协调和指导我局在健康食堂创建工作中的重点问题。
(二)工作小组
组 长:郑天岳
成 员:谢少军、诸卫忠、余丽芳、王金辉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设在局办公室(后勤),主要负责起草创建健康食堂活动的总体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负责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联系和协调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考核验收
(一)2013年7月底前完成创建工作,并依据《浙江省电力公司健康食堂标准》开展自查,达到验收要求后向市局上报“健康食堂”验收申请(见附件2),经初验合格后,再由市局统一向省公司提出“健康食堂”验收申请。
(二)省电力公司将统一组织对申请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凡验收达标的,授予“浙江省电力公司健康食堂”标牌。
(三)健康食堂创建活动实行动态管理。省电力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对达标单位进行复查,对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收回标牌。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创建健康食堂活动是落实“以人为本”和“关爱员工”理念的具体体现,是提高食堂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有效途径,是提升员工健康水平和后勤保障能力的重要举措。局责任部门要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创造条件,确保按期优质高效完成创建工作。
(二)加强管理,注重实效。要精心组织创建活动,科学制定健康食堂创建计划和保障措施。要强化管理,把创建工作与员工食堂日常管理有机结合,统筹考虑我局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创建活动。
(三)加强培训,广泛参与。要强化从业人员在食品安全、营养配餐、烹饪技术、服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升人员综合素质。要大力宣传,广泛发动,充分调动食堂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
(四)分步实施,逐步推进。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务求实效。除局本部食堂以外,各供电所、运检部也要重视食堂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制定标准,明确责任,加强考核,切实改善一线员工的就餐条件。
上虞市供电局
附件下载:17浙江省电力公司健康食堂申报表.doc
附件下载:17浙江省电力公司健康食堂标准.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