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上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上虞市财政局
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信息化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两区”管委会:
根据虞政办发[2012]114号《上虞市鼓励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奖励办法》文件精神,拟对2012年度符合该文件第十条有关“信息化专项资金”奖励的进行核实和兑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补助标准:
符合《上虞市鼓励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奖励办法》第十条的内容:10、扶持软件信息化产业。市财政设立每年300万元的信息化专项资金,重点用于软件信息化产业和电子信息化产业发展、工业化和信息化“两化”融合重点项目实施、企业信息化建设、农村信息化示范镇、村创建等工作奖励。其中:对当年获得国家认定的软件企业,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通过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认证(含升级)的企业,按CMMI2级10万元、3级20万元、4级30万元、5级40万元给予一次性的奖励。对当年通过信息安全管理认证(ISO27001)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系统集成资质三级以上每升一级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软件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开发项目,经评审验收,按项目总投资给予10%的资助,最高资助额不超过30万元。对当年被确定为国家级、省级、绍兴市级、市级信息化示范项目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5万元、2万元的奖励。
二、申报材料:
(一)、上虞市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奖励、补助申请表(附件1)
(二)、相关的认定文件、证书等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四)、提供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附件2)
(五)、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三、其他事项:
请各乡镇、街道、“两区”摸排并通知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填报和提交相关材料,汇总初审后,请于8月14日前分别报市经信局信息化推进与管理科和市财政局企业科。逾期不报或报送材料不全的,将不予受理。
市经信局信息化推进与管理科联系电话:82112975
市财政局企业科联系电话:82214042
附件:1. 上虞市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奖励、补助申请表
2. 关于提供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函
上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上虞市财政局
2013年7月30日
附件1:
上虞市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奖励、补助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