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下达2013年产业集群
发展财政专项资金扶持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市汽车零部件协会:
按照《上虞市产业集群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虞政办发〔2013〕147号)文件要求,2013年产业集群发展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工作,经乡镇申报、部门研究讨论,扶持方案现已报市政府审批同意。现将2013年度产业集群发展财政专项资金扶持方案公布如下:
一、扶持对象
今年是《上虞市产业集群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的第一年,崧厦伞件、汤浦童装、汤浦铜管、道墟机械仪器、上浦风机、小越消防压力容器、小越汽车零部件、丰惠手套袜业共8个产业集群全部列入2013年产业集群发展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对象。待2014年研究扶持方案时,结合2013年各产业集群发展的质量、速度与贡献等实绩以及各乡镇上报的计划投入与实际投入的匹配情况,在资金扶持额度上实行分档上下浮动,对计划投入与实际投入严重不对称、产业集群贡献率严重偏低的产业集群实行淘汰。
二、资金分配
2013年度产业集群发展财政专项资金总额1000万元,分为企业扶持项目和乡镇、行业协会扶持项目资金两大类,另安排年终考核支出、协会工作经费等管理费用60万元。
(一)乡镇、行业协会扶持项目
乡镇扶持项目资金总额预定为579万元。补助原则为:
1、乡镇年末对集群内企业进行专项政策奖励的,按20%的比例给予配套;
2、招商引资工作统一按15万元/年的标准进行补助;
3、其他项目原则上建议按申请额的60%进行补助;
4、汤浦铜管国际高峰论坛预算及申请金额较大,但考虑到实际支出存在较大变数,建议暂安排补助资金20万元。
(二)企业扶持项目
企业扶持项目资金总额预定为360万元。考虑到产业集群涉及众多的小微企业,对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间设备投入在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企业项目进行扶持(设备投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申请市技改投入奖励资金),扶持资金根据当年设备投入审计结果,在次年3月根据项目数和设备投入审计总额确定奖励标准,但企业项目最高奖励比例不超过5%。
(三)管理费用支出
根据《上虞市产业集群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安排年终考核经费20万元、协会工作经费40万元(各集群行业协会5万元/个),共计60万元。
三、资金拨付
1、乡镇、行业协会扶持项目资金预拨50%,次年3月按审计结果拨付余额,若审计实际投入超过预定扶持额的,兑现扶持资金;若实际投入少于预定扶持资金的,则按实际发生投入额拨付。
2、企业扶持项目奖励方案在2014年4月前经审计、公示后,与乡镇扶持项目资金方案一并上报市政府审批同意,扶持资金统一拨付给有关企业。
3、行业协会工作经费预拨60%,即每个协会3万元 (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协会补助经费由市汽车零部件协会享受,小越汽车零部件协会作为市汽车零部件协会的分会,不享受补助),其余部分在年终考核后拨付。
4、根据年度综合考评结果,确定产业集群发展工作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若干名,奖励经费的拨付时间、方式按市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5、各乡镇、行业协会预拨资金:
单位:万元
|
单 位 |
扶持资金总额 |
预拨资金 |
|
崧厦(伞件) |
110.6 |
55.3 |
|
汤浦(童装、铜管) |
140 |
70 |
|
小越(消防压力容器、汽配) |
84.8 |
42.4 |
|
道墟(机械仪器) |
75 |
37.5 |
|
丰惠(手套袜业) |
66 |
33 |
|
上浦(风机) |
96 |
48 |
|
汽车零部件协会(项目部分) |
6.6 |
3.3 |
|
各行业协会 |
40 |
24 |
|
合计预拨资金 |
313.5 | |
附件:2013年度上虞市产业集群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乡镇、行业协会扶持项目汇总表
上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附件下载:12号附件乡镇申请项目汇总.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