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政办发〔2013〕2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理顺行政审批流程,规范审批基本标准,充分发挥四部门牵头审批和施工图联合审查机制(以下简称“五联动”审批机制)的作用,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经研究,决定就“五联动”审批机制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五联动”审批机制原则上按照《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服务管理办法>、<上虞市企业生产经营性投资项目审批服务管理办法>、<上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服务管理办法>、<上虞市企业注册登记前置并联审批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虞政办发〔2009〕97号)和《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市建设工程报建施工图联合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虞政办发〔2010〕181号)等办法操作。
二、根据我市新的“三定”方案,五个部门职能有所调整,在“五联动”审批机制中的职能明确如下:
⒈市便民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为全市政府投资项目和经营性投资项目的牵头窗口,负责全市政府投资项目的规划和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协调监督等综合管理工作及经营性投资项目(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政策性文件明确规定的除外)的立项备案、核准、竣工验收等事项的牵头协调工作;
⒉市便民服务中心经信局窗口为全市企业生产性项目的牵头窗口,负责生产性项目的立项备案、核准、竣工验收、跟踪监督等事项的牵头协调工作;
⒊市便民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为全市住宅开发建设项目的牵头窗口,负责项目审批服务中的窗口牵头协调、竣工验收、进度督查等工作;
⒋市便民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为企业注册登记前置许可(审批)的牵头窗口,负责并联审批中的窗口牵头协调、联席会议召集等工作;
⒌市便民服务中心建管局窗口为建设工程报建施工图联合审查的牵头窗口,负责解答咨询、统一受理申请和送达结果、组织集中审查、协调问题矛盾、督促办理、收集整理和报告实施情况。
三、根据五个部门调整后的职能,“五联动”审批机制流程优化如下:
⒈在经营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中,项目竣工后需申请的合格证中增加国土局的用地竣工验收合格证,并且在发改局窗口组织竣工集中验收时国土局需派员参加;
⒉企业生产性项目审批流程中,项目竣工后需申请的合格证中增加国土局的用地竣工验收合格证,并且在经信局窗口组织竣工集中验收时国土局需派员参加;
⒊企业注册登记前置许可(审批)的并联审批联席会议由市工商局、市便民服务中心和承担前置审批的各部门(单位)共同参加;
⒋建设项目报建施工图联合审查的并联审查过程中增加建设局的依附于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和水务集团的高层建筑二次供水设计审查。
四、市监察局要做好“五联动”审批机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市便民服务中心要做好“五联动”审批机制的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
附件:⒈上虞市政府投资项目工作流程图
⒉上虞市经营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流程图
⒊上虞市企业生产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流程图
⒋上虞市住宅开发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及办事流程图
⒌上虞市企业注册登记前置并联审批操作流程
⒍建筑工程施工图集中审查流程图
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