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镇餐饮服务单位数量日益增多。在多数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同时,也存在着无证经营现象,特别是工业企业、建筑工地、私立幼托机构食堂及少数位置较偏、规模较小的餐饮服务单位,管理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为全面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消除监管盲区,根据虞食安办函〔2013〕5号文件精神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无证餐饮服务单位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3年2月27日-3月3日
二、调查对象
全镇无证餐饮服务单位
三、工作要求
调查工作实施分工负责制:(1)各村、社区按照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原则,认真组织食品安全信息员开展村内无证餐饮服务单位调查工作;(2)集镇无证餐饮服务单位调查由镇社会事务办牵头,工商所、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中队共同调查;(3)企事业单位无证食堂调查工作由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中队具体负责,镇资产管理中心做好牵线协调工作。
请各村、社区和单位于3月3日之前,将《2013年崧厦镇无证餐饮服务单位调查表》报送到镇社会事务办。联系人:陈秀春,联系电话:82689750。
附件:2013年崧厦镇 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无证餐饮服务单位调查表
崧厦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公共卫生 餐饮 调查 通知
抄送:上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崧厦镇人民政府 2013年2月27日印发
附件下载:13号130227关于开展无证餐饮服务单位调查工作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