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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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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党支部(总支)、村民委员会: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和《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镇从11月上旬开始,组织开展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为确保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以加强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统领,以选好配强农村带头人队伍为重点,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集中广大党员群众的意志和智慧,努力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的新一届村级组织班子,为加速小越“四个示范区”建设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选配原则

选配好村级组织各套领导班子是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重中之重,尤其是要选优配强村党支部(总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过程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

1、坚持德才兼备。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把那些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服务能力强、带富能力强、群众信得过的人选为村干部,特别是要把政治坚定、办事公道、敢于担当、廉洁自律的人推选到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岗位上来。根据《关于村级组织换届中严格把握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的通知》,明确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者受处理后未满5年的、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的、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丧失行为能力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等村级组织班子成员的候选人(自荐人),各村要将这些否决规定通过法定程序写入村选举办法并严格执行,出现不符合规定的任职条件人员当选的,当选无效。要把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拒不整改的,长期外出不能正常履行职务的,有辞职承诺情形而又不主动辞职的,先锋指数考评中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道德品质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等情形作为不宜当选的条件,写进村选举办法,进一步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2、明确职数配备。按照精干高效原则,从严控制村两委会总职数,原则上2000人以下的村配备5人左右,2000人以上的村配备7人左右,规模特别大的村可适当增加1-2人。村党支部(总支)一般设委员3至5名,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共3名组成。村务监督委员会设委员3名,要通过法定程序,把村党支部(总支)班子成员特别是负责纪检工作的委员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设委员3名,要通过法定程序,把村党支部(总支)书记选为村经济合作社社长。村经济合作社监督委员会与村务监督委员会实行一套班子。

3、优化班子结构。通过换届,进一步改善村级班子的知识、年龄、性别等结构,提高整体素质,增强战斗力。新进村级班子的成员,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留任的一般应在60周岁以下,个别确因工作需要并能胜任工作、群众拥护的,可继续留任。村两委会班子一般要有一名35周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完善村民委员会女委员专职专选,确保每一个村至少有一名女干部。引导、鼓励村党支部(总支)班子成员通过法定程序选举当选为村民委员会成员,提高村两委会班子成员交叉兼职比例。具备条件的村要通过法定程序把村党支部(总支)书记选为村民委员会主任,明显提高村书记主任“一肩挑”比例。积极鼓励和支持优秀大学生村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村两委会班子。有条件的村,要引导广大党员把符合条件的党员大学生村官选进村党组织班子。对到村任职一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在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的前提下,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可依法参加村委会选举。

4、规范参选承诺。坚持完善“先定事,后选人”做法,把党员群众的注意力从“选什么人当官”引导到“选什么人干事”上来。村级组织换届前,在镇党委指导下,各村科学制定三年发展规划,并围绕规划开展竞职和选举。全面推行“三项承诺”制度,即党员村民自荐时,都要向党员、群众作出竞职承诺、创业承诺和辞职承诺,规范党员和选民参选行为。竞职承诺,主要由自荐人就遵守换届选举纪律、依法公平参选、杜绝不正当竞选等问题向党员、群众作出承诺。创业承诺,主要由自荐人结合本村发展规划,提出任期和年度工作目标、措施及工作作风,并向党员、群众作出群众办事不出村、矛盾调解不出村、信息咨询不出村、致富求助不出村的“四不出村”服务承诺。辞职承诺,主要由自荐人承诺当选后,向党员、群众作出不承包承建或以他人名义变相承包承建本村的公共项目及涉及征用本村土地的所有项目、不违规干预和插手本村工程建设、不违反村级组织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不履职就辞职的“四不”公开承诺。有条件的村可以组织自荐人与党员群众见面、开展竞职演说等,营造公平竞争环境。选举投票日停止竞职活动。村党支部(总支)、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加强自荐人承诺的审核把关,特别要防止擅自处置集体资产的承诺、不切实际的承诺和把个人捐助村内公益事业与选举挂钩。

5、实施任职回避制度。按照《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实施选举委员会成员和村委会成员的任职回避制度。候选人(自荐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应当退出选举委员会。当选的村委会成员之间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的,留任其中职务最高的人员,职务相同的,留任得票数最多的人员;职务相同、票数相同的,应继续组织投票,留任得票数最多的人员。除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村党组织成员本人外,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管委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以及村文书、村结报员,均不得列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推行候选人(自荐人)现场回避制度,选举当日,候选人(自荐人)集中投票、集体回避,不得在选举现场滞留,影响选举人自主投票。

三、方法步骤

全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从11月上旬开始到12月下旬基本结束,具体按先村党组织换届、后村民委员会换届,再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换届的顺序进行。为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工作,在整个换届选举过程中,必须把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和选优配强村级班子有机结合起来。具体方法步骤是:

1、村党支部(总支)换届选举(11月11日—21日)。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开展村党支部(总支)换届选举,继续推行“三荐一选”党内换届选举制度,即采取“党员自荐、党内民主推荐、群众推荐测评、党员大会民主选举”的方式。主要环节是:①党员个人自荐。有参选意愿的党员向村党支部(总支)进行报名自荐,并作出竞职承诺、创业承诺和辞职承诺。不参加自荐的党员一般不得作为民主推荐对象和正式候选人。②资格审查。镇党委对照任职条件规定,对自荐对象进行初审,再由市级有关部门联审。③公开提名推荐。村党支部(总支)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或户代表推荐,组织介绍自荐人或开展竞职演说,演说内容事先要由村党支部(总支)审核把关,并在党务公开栏张贴。在此基础上,按照任职条件和委员职数,无记名投票推荐新一届村党支部(总支)委员人选。推荐票实行党内、党外分别计票,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然后根据各自得票多少,按不多于委员职数的2倍分别取足初步人选。④确定考察对象。镇党委在初步人选中按不少于20%的差额,研究确定新一届村党支部(总支)委员候选人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⑤确定候选人。镇党委综合考察情况、推荐结果及班子配备整体要求,集体研究确定村党支部(总支)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村党支部(总支)根据镇党委意见,提出关于新一届村党支部(总支)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上报镇党委正式审批确定。⑥党内差额选举。党委批复后,召开村党员大会进行差额选举。新一届村党支部(总支)委员会产生后,再选举产生村党支部(总支)书记,选举结果报镇党委批准公布。对条件具备的村,推行“三荐直选”制度,在党员自荐、党内民主推荐、群众推荐测评基础上,先选党组织委员再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村党组织书记。

2、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11月22日—12月19日)。根据《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继续推行“两荐直选”的办法,即采取“竞选人报名自荐、党员和村民代表民主推荐、无候选人直接选举”的方式。选举过程中要注意程序规范,严格依法操作,主要环节是:①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共5至9人组成,成员应有村民小组长代表和老干部、老党员代表,由村党支部(总支)提出初步名单,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一般由村党支部(总支)书记依法担任。②制定村委会成员的任职条件和选举办法。各村村民选举委员会要按照《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结合本村实际,制订具体的、操作性较强的村选举办法。村选举办法应对村干部职数、选举方式、选举程序等重要内容进行明确,特别要明确候选人(自荐人)任职条件,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严格执行。③选民登记。凡户籍在本村、履行村民义务、年满18周岁的村民,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民在户口所在村进行资格确认、审核、登记,做到不错登、重登、漏登。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或从事村务工作一年以上的公民,如本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可获得选民资格。④推选产生新一届村民代表。村民代表一般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推选产生,要按照既体现代表性,又便于议事决策的原则,根据村规模大小合理确定村民代表数量,500人以下的村不少于30名,500-1000人的村不少于40名,1000人以上的村不少于50名。积极引导村民把威信较高、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一定议事能力的选民特别是党员选民推选为村民代表。新当选的村党支部(总支)书记和委员要依法定程序当选为村民代表。通过积极引导或单列名额等形式,提高村民代表的整体素质,提高村民代表中的党员比例,确保妇女村民代表占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⑤办理委托手续。凡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共八种对象)代为投票,但每一选民接受委托不得超过3人。严格执行无委托书不能投票的规定,强化书面委托的电话联系确认工作,并及时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⑥竞选人自荐。有参选意愿的选民向村民选举委员会进行报名自荐,并作出竞职承诺、创业承诺和辞职承诺。不参加自荐的选民不得作为民主推荐对象。⑦资格审查。镇党委对照任职条件规定,对自荐对象进行初审,再由市级有关部门联审。⑧民主推荐。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介绍自荐人或进行竞职演说,组织党员和村民代表进行民主推荐,按照村委会职数及本村实际,一般采取主任多一名、委员多两名的方式,确定并公布民主推荐参考人选名单(自荐名额少于或等于本村村委会各个职位的应推荐名额,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研究决定,可不再进行民主推荐)。⑨依法选举。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投票形式采用设立中心投票站和若干投票分站进行投票,不设流动票箱。各投票站设立验证发票处、秘密写票处、代写处和投票处,严格代写纪律。在正式选举前,要注意做好选举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时向选民公布投票时间、地点、程序和监票人、计票人名单。选举结果当场公布。

3、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12月20日—26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的换届选举一并纳入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通盘考虑、同步部署。村经济合作社社员代表由村民代表兼任。村党支部(总支)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教育引导选民将奉公守法、品行良好、热心公益,能充分履职、发挥作用的人员选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引导、支持和鼓励村党组织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通过选举兼任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主要把握两个环节:①提名、确定候选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正式候选人,由村党组织根据村民推荐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镇党委初审和市级有关部门联审后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需于投票选举3日前张榜公布。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候选人由村党组织提名,经镇党委初审和市级有关部门联审后确定。②进行投票选举。由村民代表会议采取等额无记名投票选举的办法产生。经选举无法组成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可在当选的委员或村党支部(总支)班子中推选1人主持工作;经选举无法组成新一届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的,可在当选的委员中或村党支部(总支)班子中推选1人主持工作。

4、抓好换届选举的配套和完善工作(12月27日—28日)。村级换届选举结束后,要认真抓好换届选举成果的巩固、配套和完善工作,主要有:①健全配套组织。抓紧健全共青团、妇女、民兵、治保、人民调解等配套组织,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倡导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由两委会班子成员兼任。指导、监督村级组织新老班子及时做好工作交接,关心和爱护离岗离职的村干部,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②新一届村级领导班子根据三年发展规划,制订具体的年度实施计划,建立健全村班子“6+X”目标责任制考核,抓好村级组织规范化管理和“四不出村”服务规则的贯彻落实。③加强村干部教育管理。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及时开展新一届村干部、村民代表的上岗培训,提升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

四、工作要求

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件大事。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事关农村工作大局,直接关系到全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一项政策性强、面广量大的工作,全镇各级党组织务必高度重视,齐心协力,确保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平稳、规范、选优。

1、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镇党委建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指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陈建华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王迪军和人大主席崔伟灿、党委副书记王小海、党委副书记周鹤任副组长,其他党委、人大、政府班子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组、宣传组、资格审查组、选纪监督组和应急处理组。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的协调、衔接;组织组负责做好重要会议和相关选举事项的组织工作、起草换届工作的材料;宣传组负责选举宣传工作方案制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的宣传;资格审查组主要负责自荐对象任职条件的审查;选纪监督组主要负责选举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受理涉及贿选等事项的信访反映,并负责调查核实和答复处理;应急处理组主要负责实施专项信访评估,制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处置。要加强调查研究,因村制宜、分期分批进行换届选举。各行政村要高度重视,把换届选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保证换届选举的顺利完成。

2、明确工作责任。镇、村干部要切实提高对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和复杂性的认识,克服轻视、麻痹和畏难情绪,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搞好这项工作。要建立健全镇领导班子成员包片,联络组包村的换届选举工作责任体系,加强学习,精通业务,实施正确的领导(指导)。组织力量对换届选举中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进行专项评估,逐村形成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换届总体情况、不稳定因素分析、对策措施等,并进行综合评估,分别按照绿色、黄色、红色“三色”预警,提前落实处置措施,努力将各种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制订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换届期间的突发性事件。镇党委将对镇、村干部进行换届选举专项考核。健全换届选举工作责任追究制,凡发现因工作不实、指导不力、业务不熟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宣传车、广播电视、公开信、门户网站、“便民微群”、短信等形式,大力宣传村级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村干部任职条件,引导广大党员、群众认真参加换届选举,正确处理权利与责任的关系,既确保换届选举有较高的参选率,又能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行使好民主权利,自觉抵制破坏选举的不良行为。通过宣传,使广大党员、群众更加明白应该选举什么样的人,不应该选举什么样的人,真正选好自己的“当家人”。推行选前对现任村级班子成员、选中对全体自荐人、选后对当选和落选人员三次谈话制度,及时了解掌握竞选人思想动态,引导他们依法参选。

4、严肃换届纪律。按照《浙江省防止和查处村级组织换届贿选行为暂行办法》和《关于严肃村级组织换届纪律的通知》等规定,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全面推行镇党委与候选人(自荐人)集体谈话制度,签订纪律承诺书,做到凡参与换届工作的人员对纪律知晓率100%、镇党委与候选人(自荐人)谈心谈话100%、候选人(自荐人)签订纪律承诺书100%。完善依法处理破坏选举秩序规定,坚持“有报必查、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从一开始就形成对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从严打击的高压态势。对无故不参加村党支部(总支)换届选举或有其他各种干扰选举行为的党员,要加强教育,严肃批评指出。对确实无特殊情况、已经书面并多次口头通知后仍故意不参加党内选举的党员,经镇党委批准后可以不列入党员大会应到人数,并依照有关规定对其作出处理。

 

附:1、小越镇各行政村换届选举具体实施方案表

    2、小越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日程安排表

    3、小越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联络组名单

 

 

 

 

                             中共小越镇委员会 

                                   201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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