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发改价〔2013〕89号
上虞市娥江建筑废土处置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重新核定上虞市城区建筑渣土处置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鉴于原《上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定城区建筑渣土处置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虞发改价〔2012〕26号)试行期已满,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的规定,并经成本调查,现重新核定上虞市城区建筑渣土处置收费标准,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建筑余土处置费:1.50元/方。
2. 建筑泥浆处置费:45.00元/方(方量按建筑工地成孔的方量计算)。
3. 以上收费自2013年10月25日起执行。2013年10月25日之前到试行价格终止日之后发生的城区建筑渣土处置业务,具体结算价格按本次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013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