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
经研究,决定在我乡建立河道“河长”责任制,现将《河长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长制实施方案
陈溪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陈溪乡河长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清水工程建设,促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提升,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决定建立河道“河长”责任制,对全乡主要河道全面实施“河长制”管理。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河长制”,将河道管理责任落实到“河长”, 建立乡、村两级全覆盖的河道“河长制”管理网络,实行严格的监督考核,合力开展水环境治理,提升水环境综合治理成效和工作水平,切实改善河道水质及周边生态环境,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二、实施范围
我乡区域范围内的达溪、陈溪、干溪、巽溪、浪撞溪。
三、职责分工
“河长制”管理实行分级负责、一河一长的工作机制。“河长制”的乡级办理机构为乡清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农技信息中心。乡级河道由乡班子成员担任 “河长”, 村级河道由联村干部担任 “河长”。具体河道河长明确如下:达溪塔溪段由王铁军担任,达溪虹溪段由章天彪担任,达溪石笋山段由孙建国担任,达溪建山桥段由胡林辉担任,陈溪夏家岙段由宋文琪担任,陈溪小陈岙段由田灵敏担任,干溪太平山段由王海江担任,干溪陈家岙段由杜叔担任,干溪庙下四建段由丁士军担任,巽溪由夏传海担任,浪撞溪由叶亚群担任。
“河长制”办理机构主要职责:负责乡、村级河道“河长”职责履行情况,协调全乡范围内的河道保洁问题,配合上级做好河道保洁的有关考核工作。
“河长”主要职责 :(1)督促落实河道长效保洁等机制,定期不定期对负责的河道保洁等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及时督促落实上级检查及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整改。(2)指导所负责的河道开展河道整治、河道保洁等。(3)协调解决所负责的河道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