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
为加快推进我乡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进程,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现就做好2013年度控违拆违工作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配
根据上虞市下达的总体目标任务,结合我乡实际,明确2013年5月底前全乡控违拆违计划任务为4700平方米。任务指标分解到各村,详见附表《陈溪乡2013年度控违拆违指标任务分解表》。
二、整治范围:
陈党[2013]11号文件规定“七先拆”范围内违法建设;
三、考核激励:
(一)组织领导
乡控违拆违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开展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的考核对象进行督查考核。
(二)督查考核对象
开展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的各行政村
(三)督查考核内容
(1)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和有效实施情况(30分)。包括组织领导、宣传舆论引导、日常监管责任落实、群众投诉处置、工作进度和拆违实效等工作内容。对群众投诉不及时回应、处置,造成重复访的每起扣5分。
(2)违法建设调查摸底、档案建立、信息上报情况(10分)。包括违法建设自查登记、调查摸底全面准确,违建档案建立完善,信息上报准确及时等工作内容。未及时上报各类违法建设资料的扣5分。
(3)重大典型违法建设有效处置情况(10分)。包括按期拆除月度“十大违建典型”、“有效处置领导交办和媒体曝光的违法建设等工作内容。未配合做好拆违工作的扣5分。
(4)整治工作责任落实、有效开展情况(10分)。包括建立并实施目标工作责任制,有效开展日常违法建设督查等工作内容。未落实工作责任、开展日常督查的酌情扣分。
(5)指标完成和拆后处置工作有效开展情况(40分)。包括完成拆违指标任务,及时跟踪管理拆违区域、妥善有效的开展处置、绿化、改造、建设等工作内容。未妥善处置拆后绿化、改造、建设等工作的每处扣2分。
(6)工作特色和亮点(加分项目,最高加10分)。控违拆违专项整治超额完成指标,工作有创新,成效明显。超额完成指标每增加50平米加1分。
(四)督查考核办法
按考核内容,在年终统一评分考核。
(五)奖罚措施
1、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在年终单独评分考核,评选先进单位,乡党委、乡政府将对控违拆违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分别设优胜奖、良好奖、基本奖三个奖项,并对三个奖项分别给予1万元/村、8000元/村、6000元/村的奖励;完成乡下达拆违指标得基本奖,出现“一票否决”的不予建奖。
2、对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执行不力的各行政村及失职、渎职的领导、党员、干部,将严肃追究责任。
3、控违拆违整治开始后,严禁出现新建违法建筑,如果发现不及时、制止不有力、拆除不到位,而被督查或投诉举报经查实的,进行加倍倒扣分。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控违拆违开始后,违反“两个严禁”(严禁违法用地、严禁违法建设),造成不良影响的;
(2)年底内未完成乡下达的拆违指导数的。
四、工作要求
1、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各村必须充分认识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控违拆违工作摆上当前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进一步强化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2、进一步抓好违建摸排。根据工作方案要求,在第一阶段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省、绍兴市、上虞市的新要求,不断深化摸排的尝试和广度,挖掘潜力,多想办法,把摸排和控违拆违工作贯穿专项整治工作的全过程,确保违法建筑摸排全面彻底。
3、进一步抓实典型违建拆除。深入开展重点违建及十大违建典型拆除工作,真正发挥典型引导、处罚、震慑作用,切实达到“以拆保控”,以强拆促帮拆、以强拆带自拆的目标。要严密组织,强势推进行政强拆工作,做到依法依规和教育疏导并重,确保稳定安全。
4、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各村要按照年度目标任务要求,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把控违拆违落到实处。对于获奖奖金,村主职干部占60%,凡出现村干部对违法建筑瞒而不报或村干部、村集体带头违建,被督查或投诉举报经查属实的,根据上级要求,暂停该村相关项目支持。
陈溪乡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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