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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农村安全用电工作的通知
虞电安〔2015〕50号
当前已进入夏季,夏季是农村触电事故的高发季节,农排线路改造也即将完成并接收,为加强季节性安全用电管理,保证公司2015年农电重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更好地服务“三农”, 保障农业生产用电和农村安全用电,确保不发生农村触电事故,根据公司强基固本工作部署,结合季节特点和农电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当前有关农村安全用电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农村用电安全宣传工作
1.结合5月份开展的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月和6月份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开展农村用电安全宣传普及活动,一是通过报纸、电视媒体、公共广告视频进行宣传,大力营造全社会安全用电氛围;二是通过安全用电告示、图片、图册、安全用电知识手册指导农民群众掌握用电安全常识,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2.要深化农村安全用电提升工程,多主动承但社会责任,配合乡镇政府对农村生产用电设施进行检查;积极帮助农民群众解决农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的实际困难,多种形式地指导农户开展对表后配电设施、用电设备和家用电器的用电安全隐患排查,防止漏电引起触电、电气火灾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3.做好老年公寓、农村五保户内部线路特巡。认真反思河南老年公寓起火事件,特别针对农村偏远地区老年公寓和五保户,六月份完成摸排工作,对于存在的用电隐患,要做到”一事一卡一记录”,对责任单位发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在电力部门责权范围内帮助完成整改。
二、要加强运行设备维护,确保农村居民生活、农业生产供电保障工作
1、加强对农村线路的巡视、监测和消缺工作,特别要加强配变、低压线路和新接收农用线路的负荷监测,发现过载、超载时,应及时处理。
2、对排查发现影响农村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的“卡脖子”、供电覆盖不足等问题,要加快改造工程进程,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同时采取紧急更换、临时增设供电设施等有效措施。
3、农排电力线路改造完成后已移交供电公司并投产运行的,要及时补充完善命名标识和警示标志,纳入公司配网线路管理,避免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
4、要进一步深化落实设备运行巡视责任制,真正做到定人、定时、定线、定台区、定责任。对跨越鱼塘的电力线路、电力线路邻近建房等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缩短巡视周期,对用户引起的一些安全隐患要及时告知并下发《安全隐患通知书》,防止涉外触电事故发生。
5、要做好雷暴、大风等自然灾害后线路事故等特殊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防事故隐患。
三、扎实推进农网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监测系统应用和管理工作
1、贯彻落实省公司《关于加强农网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监测系统应用管理的工作意见》精神,加强对智能保护器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和运行维护管理,不断提升配网安全管理水平。
2、对农村低压供电线路坚持安装使用保护器,做到应装必装,开展对农户家保和末级漏保的安装使用情况检查,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告知用户,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敦促抓紧做好户保补装。
3、建立和完善农村公用配变台区的智能保护器(含分支保护)设备台账,开展定期检查测试并留存记录,落实供电企业对保障安全供电的措施和监管。
4、正确对待对智能保护器的保护装置动作,应查明故障或跳闸原因,消除故障后再投入运行。同时要排查和治理泄漏电流偏大的台区,严禁随意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退出运行或随意增大动作电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