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城建集团,局属各科室(单位),全区市政园林、供水供气、物业企业: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的通知》(虞政办发[2015]125号)精神,结合本系统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范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绍兴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理念,始终坚守安全生产“红线”,结合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行动,认真分析我系统安全生产形势,从建设“平安上虞”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从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环节入手,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集中对全系统各行业、各领域、各场所、各环节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切实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消除一批事故隐患,促进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
全系统所管辖所有行业和场所。
三、整治时间
2015年6月8日至2015年9月15日
四、重点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检查局属各单位与所辖内部科室、重要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情况;安全生产检查、会议(活动)、教育培训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等行动开展及实施情况;安全生产台账规范及信息报送情况等。
牵头单位(科室):局安委办
(二)市政公用设施
重点对市政道路、桥涵、管线、路灯、城市排水、消防栓等市政设施,以及园林、环卫、测绘等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各单位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情况;对各类设施的定期检测、维护、保养情况;特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车辆保养安全运行情况;半山、龙山等国有山林防火情况;环卫垃圾填埋场安全管理情况等。
牵头单位(科室):建设和公用事业科
(三)直管公房
检查安全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整改情况;电气线路的改造更新和灭火器材的配备情况;安全隐患的登记及信息上报情况等。
牵头单位(科室):房管中心
(四)市政建设工程
检查项目建设程序是否规范,项目建设各方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情况;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许可情况,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落实情况;各类施工方案的制定、落实及有关危险性较大施工方案的论证情况,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应的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
牵头单位(科室):市政质量安全监督站
(五)燃气企业
检查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执行情况;设施运行维护和安全设施完好情况;安全生产台账资料、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人员持证上岗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天然气企业在城市管道煤气的高中压管网、高中压门站的安全巡查和监控情况;瓶装液化石油汽企业在运输、储气、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和监控情况等。
牵头单位(科室):建设和公用事业科
(六)物业企业
检查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执行情况;物管小区安全监控、消防设施、电梯、游泳池、景观水体等设施设备运行管理情况;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建筑内有无消防设施损坏、严重缺少或无法正常使用情况;建筑周围有无停放车辆、搭建违法建筑影响消防车辆通行及火灾扑救情况;建筑内有无违章搭建,擅自分隔设置功能性用房情况;建筑内有无随意分隔,导致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情况;建筑内有无违规设置群租房、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天然气及改变燃气管线情况;建筑内有无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未穿管保护或未设置保护器等火灾隐患情况等。
牵头单位(科室):住房保障科
(七)市政园林企业
检查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执行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情况;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及演练情况;安全培训教育及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牵头单位(科室):建设和公用事业科
五、方法步骤
本次百日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6月8日至2015年6月14)
各单位(科室)要在全局动员会议后,及时成立领导小组,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题动员会议,确保思想高度重视、方案细致周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扎实,将整治重点及要求等传达至每一家生产经营单位。各单位(科室)将实施方案于2015年6月15日前报局安委办。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5年6月15日至2015年8月 30日)
各单位(科室)要按照各自实施方案,对所有行业领域、关键环节的事故隐患开展全面深入的排摸检查,真正做到全覆盖、底子清、情况明,对每家生产经营单位要填写“生产经营单位信息表”(附件4)。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坚持即查即改,跟踪督促落实,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问题,要深入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全部责任到人,集中整治整改,逐项销号落实。各单位(科室)在整治期间的每个月月底及9月8日前,填写好“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3)并报局安安办。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5年8月31日至2015年9月15日)
各单位(科室)要对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验收,巩固行动成。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差距,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指导有力、长期管用的制度与规定,形成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的长效工作机制。各单位(科室)要在9月8日前向局安委办报送安全生产百日整治总结报告,并形成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制度报局安委办备案。(局安委办联系人:谢银权 联系电话:13857556996)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整治行动具体由局安委办负责协调、指导和推进。各单位(科室)要把整治行动与加强日常安全监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结合起来,统筹部署,协同推进。
(二)加强宣传发动。各单位(科室)要把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始终贯于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全过程。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及时纠正、制止、劝导、曝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经营主体的遵法守法意识。
(三)强化隐患整治。各单位(科室)要以对安全隐患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对所属(辖)企业实施检查“全覆盖”,重点查思想上是否重视安全生产,查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上是否健全,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否彻底,查“打非治违”是否真正落实,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各单位开展的每次检查,都要认真填写“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检查情况表”(附件1),并由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符签字确认。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全部建立台账、列入清单,按照“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即知即改”的原则,逐一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按时销号落实。如发现有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填好“拟由区级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单位上报表”(附件2),并于6月14日前书面报局安委办,再由局安委办上报区安委办,实施区级挂牌督办。
(四)加大执法力度。相关牵头单位(科室)要加大行业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采取联合执法整治,从严从快从重处罚,绝不姑息;对拒不整改的,实施该处罚的处罚,该停产的停产等手段,对监管范围内的企业实施全面执法抽查,抽查率不低于60%。
(五)强化督查考核。整治行动期间,局领导将分组对各单位及重点行业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局安委办将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实施督查检查。凡是对安全生产大整治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警示;凡是因安全生产大整治不彻底、走过场的取消年终评先资格。
(六)完善长效管理。各单位(科室)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行政问责、举报奖励等工作机制,与“平安上虞”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构建单位自查、自报、自改的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强化安全监管刚性约束,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附件:1、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安全检查表
2、拟由区级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单位上报表
3、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
4、生产经营信息表
二○一五年六月八日
附件1:
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安全检查表
检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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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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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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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模 |
规上〇 、规下〇 |
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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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情况 |
涉及有限空间作业〇、可燃爆粉尘场所〇、喷涂作业场所〇、涉氨制冷〇,以上可以多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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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从业人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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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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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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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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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问题和 隐患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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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整改要求 措施情况(明确内容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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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确认 |
2015年 月 日 |
检查人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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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复查情况 |
签名: | |||
注:此表每一家单位安全检查均需填写;一式三份,一份留存被检查单位,一份检查单位留存,一份报区安委办备案。
附件2:
拟由区级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单位上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5年6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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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或场所名称 |
地址 |
主要负责人及联系号码 |
隐患内容 |
整改措施 |
整改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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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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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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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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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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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请于6月15日前上报区安委办,传真:82191212,联系电话:82191206。
附件3:
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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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署落实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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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员部署会议 |
时间 |
参加对象 |
人数 |
主持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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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行动文件或实施方案 |
文号 |
文件名称 |
下发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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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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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情况 |
所属企业 (家) |
规上企业 (家) |
规下企业 (家) |
涉及“三场所一企业”(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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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整治情况 |
组织检查组 (次) |
出动检查人员(个) |
检查企业 (家) |
发现隐患(条) |
现场整改(条) |
限期整改(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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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月整治情况 |
组织检查组 (次) |
出动检查人员(个) |
检查企业(家) |
发现隐患(条) |
现场整改(条) |
限期整改(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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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月整治情况 |
组织检查组 (次) |
出动检查人员(个) |
检查企业(家) |
发现隐患(条) |
现场整改(条) |
限期整改(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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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月整治情况 |
组织检查组 (次) |
出动检查人员(个) |
检查企业(家) |
发现隐患(条) |
现场整改(条) |
限期整改(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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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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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家) |
建议关闭取缔(家) |
发出整改指令书(份) |
发出强制措施书(份) |
立案查处(起或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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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处置措施 |
经济处罚 万元;行政拘留 人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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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做法或制度 |
可附页 | |||||||||||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注:此表请于每月30日前和9月10日前报区安委办,传真:82191212,联系电话:82191206。
附件4: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信 息 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