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城建集团,局属各科室、单位,全区市政园林、供水供气企业:
为认真落实省建设厅《关于做好汛期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浙建城[2015]15号)和省建设厅、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夏季高温和台风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建安办[2015]6号)要求和工作安排,切实做好建设系统汛期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汛期安全工作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观念,把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把汛期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汛期安全工作的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强化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人。进一步修订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对汛期安全工作早部署、早安排、早发动、早准备,确保有效防范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
二、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各项专项检查。一是检查城市排水排涝设施,重点要疏通排水管渠,检修排涝泵站等设施设备,确保正常运行,满足排涝要求。二是检查城市供水、供气、环卫、道路、桥涵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度汛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预防各类坍塌、滑波等水毁事故的发生,保障设施正常运行。三是全面排查城市检查井,涉及市政、自来水、园林等检查井,要加强管理,重点排查,提高井盖牢固度,安装防护网设施,避免井盖被地下水冲开,杜绝出现行人坠落安全事故。四是进一步强化“固房”工程,重点检查直管公房,严格落实防涝、加固措施,做好危险地区人员转移预案。五是检查各类在建工程防汛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基坑、沟槽支护、临时施工用电、大型机具设备等汛期安全。六是检查城市公园的防汛准备工作,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设施完好和游客安全。
三、强化宣传教育。坚持开展防汛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安全自护意识。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集中开展防溺水、防淹亡、防雷击、防风暴、应急逃生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技能,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四、落实保障措施。严格按照实际需求储备应急抢险物资、设备,配备应急抢险人员。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相互衔接、全面覆盖”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城市排涝和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制定落实切实有效的应对工作措施。
五、严格履行值班职责。完善汛期应急值班制度,严格按要求加强值班力量。防汛救灾期间,必须实行领导带班值班,确保应急通讯畅通,及时上报防灾和救灾有关工作情况。
二○一五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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