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陈政[2015]20号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为彻底整治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有力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根据《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区“消防安全重点隐患整治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虞政办发〔2015〕132号)精神,经乡人民政府决定,2015年开展消防安全重点隐患单位挂牌治理工作。现将被列为2015年陈溪乡级事故隐患单位挂牌整治单位予以公布(详见附表),并就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好整改,进一步落实企业消防安全重点隐患整治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重点隐患“挂牌督办”整治工作,责成、指导隐患治理责任单位编制治理方案,对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单位,要深入现场协调解决,确保隐患整改到位。消防安全重点隐患单位是隐患治理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制定治理方案,明确治理的目标与任务,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措施,确保责任、经费、时间、措施、预案“五落实”。督办单位要按照“条块结合、分线管理”的原则向协办单位提出需要协办的具体事项,对所有区域(行业领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隐患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跟踪落实隐患整改。协办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督办单位开展工作。乡人民政府要抓好事故隐患整治工作的协调和监督,及时掌握隐患整改动态。
二、健全制度,着力推进消防安全重点隐患排查治理的经常化、制度化建设。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事故隐患数据库,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管理工作机制,对事故隐患要定期上报乡政府发文实行挂牌整治,并按照“一案一档”的要求,建立事故隐患管理台帐,将隐患排查、上报、督办、验收、销号等隐患治理全过程记录在案。隐患治理责任单位要及时将隐患治理方案报督办单位审定,每月向督办单位书面报告隐患治理进度等情况。
三、明确责任,确保消防安全重点隐患整改到位。消防安全重点隐患治理责任单位完成隐患整改后,应及时报告督办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督办单位收到验收申请书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进行现场审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报乡政府安委办销号。事故整改完成情况列入乡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内容。
附件:陈溪乡2015年消防安全重点隐患挂牌整治单位名单
陈溪乡人民政府
2015年7月6日
附件:
陈溪乡2015年消防安全重点隐患挂牌整治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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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单位名称 |
地址 |
隐患主要内容 |
责任单位 |
督办单位 |
协办单位 |
整改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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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虞市元通竹木厂 |
陈溪乡建山路 |
1、消防灭火器摆放位置不合理且数量偏少; 2、企业消防通道不畅、原材料等堆放混乱; 3、车间内设备操作规定、安全制度(标识、标牌)未上墙; 4、电焊机操作人员未按要求持证上岗; 5、车间内电源线路私拉乱接,未进行穿管保护; 6、厂区内有儿童随意进出玩耍。 |
上虞市元通竹木厂 |
乡综治办 乡安监所 |
下管派出所 |
2015年8月1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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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上虞区岚辉家具有限公司 |
陈溪乡许天 |
1、企业对员工车间内禁烟教育不够,存在车间内违规吸烟现象; 2、企业消防通道不畅通; 3、车间内松香水、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随地安放,未按消防要求专门贮存。 |
上虞区岚辉家具有限公司 |
乡综治办 乡安监所 |
下管派出所 |
2015年8月10日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