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陈政[2015]27号
各行政村、单位:
为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和区综治办等12部门《关于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虞综办[2014]11号)、《关于在全区组织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专项排查活动的通知》(虞综治办[2015]19号)精神,进一步规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降低患者肇事肇祸率,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现将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一、建立“5人管控小组”
建立各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小组(5人管控小组)。以村为单位,对每1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立由驻村干部、村干部、辖区民警、社区责任医生(个案管理员)和家属(或其他监护人)等组成的管理治疗小组(5人管控小组),由村干部担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联络员,对所辖村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倾向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行重点管理及随访,建立定期联络制度,切实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工作。
二、建立定期排查制度。
各行政村、单位要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救治救助工作同矛盾纠纷摸排化解工作结合起来,每月至少一次排查有肇事肇祸倾向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走访已登记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面了解管控、救治救助情况,掌握患者的思想、行为动态,帮助解决生活、工作困难;发现新增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危险性评估3级以上患者信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当地公安派出所要及时进行信息交换,
三、建立突发应急处置机制
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突发应急处置机制,对有肇事肇祸危险倾向的患者,无论病情轻重、有无肇祸,要加强管理、救助等关爱帮扶措施,“5人管控小组”要做好监护,尤其是要督促监护人将患者送往专科医院诊治。对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性评估3级及以上的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要依法立即处置,并强制送精神病专科医院诊断治疗。
附件: 1、陈溪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上虞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小组网络表
陈溪乡人民政府
2015年8月25日
附件1
陈溪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主 任:竺春燕
副主任:丁士军、王海江、宋文琪、田灵敏、章天彪、孙建国、
董珏炜、王铁军、屠新龙
成 员:钟海江、郑建垚、徐健萍、张建钢、夏传海、陈伟锋、钱 熠、陈卫江、夏筱娟、徐 琛、陈唯华、魏 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法综治办,王海江兼任办公室主任,钟海江任副主任,成员顾银灿、郑建垚、陈世超、朱维锋、钟景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