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定点零售药店:
根据《上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考核办法》(虞人社[2012]90号)、《上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改进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虞人社[2013]78号)、《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虞区财政局、上虞区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的补充意见》(虞人社[2014]122号)和区社保局与各定点零售药店签订的《2014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有关规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抽调相关职能科室人员组成考核组对定点零售药店2014年度医保业务进行考核。现将有关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考核采用“年度自查与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网上检查相结合为主,年度现场检查抽查为辅”的考评方式,考核小组严格按照标准对69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考核,整个过程通过自查自评、现场抽检复核、上传信息核查、日常违规扣分等情况汇总确定最终得分。根据规定,按高分到低分排序,得分前三位的A级优秀单位为:绍兴华虞大药房有限公司上虞丁宅药店、上虞市道墟中联老百姓药店、浙江震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道墟药店、浙江震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丰惠药店、上虞市东关永兴利民大药房、上虞市丰惠镇华源堂药店、绍兴华虞大药房有限公司上虞松厦城东药店、上虞市百官街道前三村普济堂药店(并列第一),绍兴华虞大药房有限公司上虞松厦牛市街药店、上虞市百官街道华仁堂大药房(并列第二),上虞市鑫康药店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道墟镇健康堂药店(并列第三);得分后六位的C级不合格单位为(按倒数排列):上虞市盖北镇众民震元医药连锁加盟药店、绍兴华虞大药房有限公司上虞人民路药店、绍兴华虞大药房有限公司上虞解放街药店、上虞市平民大药房、上虞市益寿堂有限责任公司城区药店、绍兴市上虞区城东药店有限公司(后2家并列);其余51家单位为B级合格单位。
二、管理成效
总体上大多数药店能 认真履行《2014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遵守《药品管理法》。能够比较自觉
地按照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规定做好各项工作。主要体现在:(1)都能按照服务协议要求将化妆品、日用品及生活用品等及时下架;(2)大都能保证营业时间内药师在岗;(3)大都能将药品目录准确对照;(4)都能根据要求及时升级医保软件和超市化管理软件;(5)都能规范设置医保投诉箱和投诉电话;(6)药品的进销相关凭证票据及外配处方等能按规范装订与保存;(7)大都能为参保人员提供健康咨询、免费测量血压、缺货登记等优质服务;(8)都能按照要求做到药品摆放有序、药品质量安全、药品保管规范。
三、考核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本次年度考核中,从现场抽检单位的情况来看,总体较好:如药品明码标价、库存与实物相符性、日用品下架、商品超市化计算机管理、药师在岗、无押卡、24小时售药窗口与医保投诉箱和投诉电话的设置等,存在的问题还是集中反映在后台刷卡支付数据上,如:成人卡刷儿童药、男性卡刷女性药、女性卡刷男性药、单次配药(含中药饮片)超剂量、超数量(味数)、丙类药对照甲乙类药刷卡等,究其原因:
(一)主观上未引起重视造成违规
1、个别药店不严格执行行业规范,存在非从药人员上岗配售药品的严重违规情况;
2、个别药店存在偷梁换柱,存在“以药换药、以药换保健品”现象;
3、部分药店部分药品无明码标价或把标价放在药品后面不显处等,缺乏价格透明度,致使一药多价情况发生。
(二)药品销售管理未执行制度,问题频发
1、药品目录对照不认真,致违规发生:如有的药店将孟鲁司特钠咀嚼片、多潘立酮混悬液、硫酸亚铁糖浆、硫酸锌糖浆等儿童药对照成列报药品(最多药店违规记录90次);将羚羊角、玳瑁等丙类中药饮片对照成可支付中药饮片报销;
2、不认真核验社会保障卡,致张冠李戴:如部分药店将男性卡刷妇科千金胶囊、妇乐颗粒等妇科用药(最多药店违规记录20次);女性卡刷前列舒通胶囊、普乐安胶囊等男性用药(最多药店违规记录12次);
3、西药、中成药配售时把关不严,致超量现象:部分药店虽单次配药按不超过5种规定执行,但存在较多短时间内同卡刷2次以上现象,致数量超规定,最多的药店违规达739次;
4、中药饮片不按规定销售,致超限严重:如有的药店单次中药饮片配方,数量超过限定达386次(上限≤25味),最多一次数量达到60味;另外,复方中的某几味中药饮片(如生晒参、阿胶/阿胶珠、石斛等)也存在超限情况;
(三)基础管理工作欠缺,有待落实
1、所有药店均已安装和配备商品计算机超市化管理软件和硬件,但大部分药店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欠熟练;
2、部分药店还未建立规范的财务账套;
3、某药店未将中药饮片纳入计算机管理。
四、处理意见
根据《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虞区财政局、上虞区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的补充意见》(虞人社[2014]122号)文件规定,处理结果如下:
(一) 12家A级优秀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全额返还年度履约保证金,并在下一年度考核总分中加3分;
(二) 51家B级合格单位:按分值相应扣减年度履约保证金,对照存在问题积极落实整改措施;
(三) 6家C级不合格单位分别作如下处理:
(1)绍兴市上虞区城东药店有限公司、上虞市益寿堂有限责任公司城区药店:从发文之日起暂停医保业务2个月进行整改,7月底前缴清违规金额,并全额扣缴医保年度履约保证金;
(2)绍兴华虞大药房有限公司上虞人民路药店:从发文之日起暂停医保业务5个月进行整改,7月底前缴清违规金额,并全额扣缴医保年度履约保证金;
(3)上虞市平民大药房:上年度药监部门诚信等级D级,根据规定暂停医保业务6个月;本次考核排名末4位,根据规定暂停医保业务3个月,两者合并决定从发文之日起暂停医保业务6个月进行整改,7月底前缴清违规金额,并全额扣缴医保年度履约保证金;
(4)绍兴华虞大药房有限公司上虞解放街药店:考核排名末3位,根据规定暂停医保业务4个月。因其主要违规都发生在中药饮片上(前年度也较多),故决定从发文之日起暂停中药饮片医保业务6个月进行整改,7月底前缴清违规金额,并全额扣缴医保年度履约保证金;
(5)上虞市盖北镇众民震元医药连锁加盟药店:从发文之日起暂停医保业务6个月进行整改,7月底前缴清违规金额,并全额扣缴医保年度履约保证金。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