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联村组、站所单位、石材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两路两侧”“四边三化”专项整治推进会议精神,根据《关于开展“两路两侧”“四边三化”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区委办〔2015〕86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将井枫线、百悬线、泾芦线等县道沿路沿线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以开展“两路两侧”“四边三化”专项整治为契机,对井枫线、百悬线、泾芦线沿线两侧突出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非法广告进行全面整治,特别要加大对沿线石材加工企业存在问题的摸排和整治力度,突击整治沿线各村环境卫生,加大环境保洁力度,切实提升道路两侧洁化、绿化、美化,力争将井枫线、百悬线、泾芦线打造成为“四边三化”综合整治示范精品路段。
二、整治标准
1.严禁井枫线、百悬线、泾芦线沿线乱堆乱放、违规占道行为,确保道路畅通,路面整洁。
2.清除擅自堆放在道路两侧10米范围内(非石材厂区范围内)的石材废料、废渣、石材成品、物料、垃圾,确保厂区周边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3.清除道路两侧20米范围内的乱搭乱建、违章建筑,拆除未经审批的违法广告牌,并进行复绿复垦,确保沿路沿线两侧无违法建筑和违法设施。
4.对道路两侧墙体进行刷白美化,确保整体统一美观。
三、时间安排
本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自2015年8月20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结束。
1.自查整改阶段(8月20日—8月31日)。由各联村组牵头,分头对沿线各村农户杂物乱堆乱放行为、环境卫生突出问题进行突击整治。由资产管理中心、建发办、政法办共同牵头,联合章镇环保所、章镇交警中队、章镇路政中队对石材企业下发自查整改通知书,责令沿线石材企业限期自纠整改到位,消除环保、安全、环境隐患点、突出问题。
2.联合整治阶段(9月1日—9月15日)。由整治领导小组牵头,联合章镇环保所、章镇路政中队、章镇派出所、章镇交警中队、岭南市场监督管理所、岭南国土所、章镇岭南供电所等部门,按照整治标准和重点,全面开展井枫线、百悬线、泾芦线沿线石材企业、村庄环境专项整治大行动,坚决取缔、整治违法违规和影响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
3.巩固长效阶段(9月16日—12月31日)。联合整治行动结束后,各职能办线、站所、行政村要继续抓好后续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环境整治保洁长效管理机制,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使整治工作步入常态化、规范化。
四、工作职责
各责任办线、站所单位、联村组、行政村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齐心协力完成整治各项目标任务。
乡建发办:牵头负责对违规占道、乱搭乱建的违法建筑,违法设置的屋顶广告、墙面广告、路边广告进行依法清除。牵头协调整治沿路沿线村庄环境卫生。
乡资产管理中心(安监所):牵头负责全面检查石材企业安全生产、环保突出问题,督促企业整改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杜绝企业偷排漏排,石材成品、废渣废料乱堆乱放,确保厂区沿路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
章镇环保所:负责依法查处向隐潭溪偷排污水、倾倒石材废渣的违法行为,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行为的石材企业进行限期责令整改、依法查处。
章镇交警中队:负责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依法查处整治,加强路面巡查管控,严厉打击车辆违法违章行为。
章镇路政中队:配合乡建发办负责对违规占道经营、石材企业道路两侧乱堆乱放行为进行调查摸底,依法依规查处。
岭南国土资源所:负责对石材企业用地手续合法性进行审查把关,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进行查处。
章镇、岭南供电所:协助依法对责令停产整治、关闭取缔的石材企业实行断电处理。
章镇派出所:负责综合整治执法过程中的治安工作,制止并及时处置暴力阻挠执法的案件。
乡政法办:负责综合整治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
各联村组、行政村:负责本村辖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突击整治、长效保洁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责任办线、站所单位、联村组、行政村要把“两路两侧”“四边三化”专项整治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切实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根据领导小组明确的整治重点、目标任务,积极履行专项整治行动的主体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细化工作内容,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完成摸排出来的问题的整改落实。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动态巡查制度,开展周期性巡查监管,确保沿路沿线环境整治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建立健全环境卫生整治长效管控机制,切实巩固环境卫生整治成果,严防脏、乱、差现象反弹回潮。
上虞区岭南乡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