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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绍兴市上虞区“低小散”块状行业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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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两区”,区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五水共治”、“重构绍兴产业 重建绍兴水城”战略部署,加快推进“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工作,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根据《2015年度全市“五水共治”十大攻坚行动方案》相关要求,区腾换办牵头制定了《绍兴市上虞区“低小散”块状行业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上虞区腾笼换鸟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14         

绍兴市上虞区“低小散”块状行业

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五水共治”、“重构绍兴产业 重建绍兴水城”战略部署,加快推进“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把整治提升工作与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改善生态环境更美好结合起来,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五水共治”十大攻坚行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低小散”块状行业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五水共治”、“三改一拆”、“腾笼换鸟”等重点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各司其职、区域属地负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强化上下联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资源,合力开展攻坚行动,对全区沿河、涉河、无证、无照、严重影响河道水环境的“低、小、散”落后企业(作坊)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全面完成绍兴市下达的“整治提升低小散”企业155家,整合入园15家,关停淘汰40家”的年度目标任务。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低端落后产能和“三合一等企业(作坊)集中,安全生产、环境污染、节能降耗及企业自身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乡镇(村)工业集聚区、家庭工业集聚点和各类标准厂房。

(二)重点行业。印染、织造、袜业、服装、机械、化工、制伞、塑料、轧石轧砂、印花等“低小散问题较为突出的行业。

(三)重点对象产业政策明确的落后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等产能,达不到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企业(作坊),以及存在“三合一”、无证无照经营、违章搭建、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的企业(作坊)。

三、整治步骤

1. 前期准备阶段(2015年7月前)根据绍兴市里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在前几轮摸排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地毯式”摸排,实现点位全排查、台账全登记。充分利用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为专项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

2. 专项整治阶段(2015年7月—9月):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开展“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百日攻坚行动,由区经信局牵头协调,有关部门联动,所在乡镇、街道,“两区”属地管理,按照“改造提升一批、整合入园一批、合理转移一批、关停淘汰一批”的要求,严把标准、坚持原则、铁腕整治,依法依规开展集中整治,坚决关闭能耗高、污染重、治理无望的企业和生产线,切实消除各类污染源

3. 长效管理阶段(2015年10月以后):各乡镇、街道,“两区”和区有关部门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组织开展“回头看”,加强督查,强化日常巡查和监管,防止反弹回潮。

四、职责分工

各乡镇、街道,“两区”以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属地负责”的要求,坚持“统一领导、各司其职、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各司其职、区域属地负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推进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顺利开展。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各乡镇、街道,“两区”:全面负责区域内“低小散”块状行业专项整治攻坚工作,严格按照整治提升标准和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倒排计划、落实责任、组织实施,确保完成本辖区“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目标任务;

区经信局:负责做好牵头抓总、协调联络、汇总通报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街道,“两区”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决定》(绍市委发〔2011〕68号),严把建设项目备案关,依法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或属国家明令禁止应限期淘汰的落后产能;

区环保局:负责牵头开展全区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协调专项整治化工行业,对“低小散”块状行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督促;

交通局:负责牵头协调专项治理轧石、轧(洗)砂行业,查处、纠正砂石运输车辆超载及抛洒滴漏等破坏和污染公路行为;

水利局:制订、贯彻落实轧石、轧(洗)砂行业水利规范;

区安监局: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两区”对涉及安全生产相关标准及卫生防护距离、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标准内容提出整治要求,落实整治任务;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各乡镇、街道,“两区”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0〕163号),依法查处“低小散”企业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区质监局:对不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组织生产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按照《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指导各乡镇,街道,“两区”开展“低小散”企业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

区消防大队:指导各乡镇,街道,“两区”对消防安全不达标的“低小散”企业开展整治提升工作;

区财政局、区国土局:协助指导各乡镇,街道,“两区”在行业整治提升资金、土地方面予以优先保障;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积极参与、配合“低小散”块状行业专项整治攻坚行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是贯彻落实“五水共治”“重构重建”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两区”以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主体意识,结合“五水共治”、“三改一拆”、“腾笼换鸟”等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上下联动,合力攻坚。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强化乡镇、街道,“两区”、部门协同推进。根据“五水共治”十大攻坚行动的要求,尽快启动开展“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攻坚行动,有关乡镇、街道,“两区”、部门要抓紧编制行动方案,积极运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资源节约等法规政策,依法开展“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对全区沿河、涉河、无证、无照、严重影响河道水环境的“低、小、散”落后企业(作坊)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实行联合整治行动。

(三)着眼长效,巩固成果。要在巩固前阶段“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到决心不变、工作不松、力度不减、一抓到底。对已关停淘汰企业(作坊)要加大执法力度,确保落实到位,杜绝死灰复燃;对已完成整治提升任务的企业(作坊),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开展“回头看”,确保将整治标准和验收程序落实到位,防止整治成效出现反弹。

(四)明确任务,强化督查。绍兴市已经把“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工作纳入对各区、县(市)政府年度“腾笼换鸟”工作考核,并作为工作目标责任制、“五水共治”考核的依据,各乡镇、街道,“两区”以及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通力协作,齐抓共管,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区政府将开展专项督查,推进我区“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工作进度,确保我区完成年度整治提升目标任务。

(五)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借助微博、微信等平台,及时推送整治动态、相关政策,及时总结和宣传先进经验和创新做法,争取企业的认同、理解和支持,为整治提升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进一步畅通舆论监督渠道,及时曝光各类违法违规现象,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凝聚全社会力量共同推动“低小散” 块状行业专项整治攻坚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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