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街道,“两区”,区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五水共治”、“重构绍兴产业 重建绍兴水城”战略部署,加快推进“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工作,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根据《2015年度全市“五水共治”十大攻坚行动方案》相关要求,区腾换办牵头制定了《绍兴市上虞区“低小散”块状行业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上虞区腾笼换鸟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绍兴市上虞区“低小散”块状行业
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五水共治”、“重构绍兴产业 重建绍兴水城”战略部署,加快推进“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把整治提升工作与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改善生态环境更美好结合起来,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五水共治”十大攻坚行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低小散”块状行业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五水共治”、“三改一拆”、“腾笼换鸟”等重点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各司其职、区域属地负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强化上下联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资源,合力开展攻坚行动,对全区沿河、涉河、无证、无照、严重影响河道水环境的“低、小、散”落后企业(作坊)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全面完成绍兴市下达的“整治提升低小散”企业155家,整合入园15家,关停淘汰40家”的年度目标任务。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低端落后产能和“三合一”等企业(作坊)集中,安全生产、环境污染、节能降耗及企业自身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乡镇(村)工业集聚区、家庭工业集聚点和各类标准厂房。
(二)重点行业。印染、织造、袜业、服装、机械、化工、制伞、塑料、轧石轧砂、印花等“低小散”问题较为突出的行业。
(三)重点对象。产业政策明确的落后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等产能,达不到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企业(作坊),以及存在“三合一”、无证无照经营、违章搭建、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的企业(作坊)。
三、整治步骤
1. 前期准备阶段(2015年7月前):根据绍兴市里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在前几轮摸排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地毯式”摸排,实现点位全排查、台账全登记。充分利用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为专项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
2. 专项整治阶段(2015年7月—9月):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开展“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百日攻坚行动,由区经信局牵头协调,有关部门联动,所在乡镇、街道,“两区”属地管理,按照“改造提升一批、整合入园一批、合理转移一批、关停淘汰一批”的要求,严把标准、坚持原则、铁腕整治,依法依规开展集中整治,坚决关闭能耗高、污染重、治理无望的企业和生产线,切实消除各类污染源。
3. 长效管理阶段(2015年10月以后):各乡镇、街道,“两区”和区有关部门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组织开展“回头看”,加强督查,强化日常巡查和监管,防止反弹回潮。
四、职责分工
各乡镇、街道,“两区”以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属地负责”的要求,坚持“统一领导、各司其职、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各司其职、区域属地负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推进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顺利开展。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各乡镇、街道,“两区”:全面负责区域内“低小散”块状行业专项整治攻坚工作,严格按照整治提升标准和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倒排计划、落实责任、组织实施,确保完成本辖区“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目标任务;
区经信局:负责做好牵头抓总、协调联络、汇总通报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街道,“两区”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决定》(绍市委发〔2011〕68号),严把建设项目备案关,依法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或属国家明令禁止应限期淘汰的落后产能;
区环保局:负责牵头开展全区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协调专项整治化工行业,对“低小散”块状行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督促;
交通局:负责牵头协调专项治理轧石、轧(洗)砂行业,查处、纠正砂石运输车辆超载及抛洒滴漏等破坏和污染公路行为;
水利局:制订、贯彻落实轧石、轧(洗)砂行业水利规范;
区安监局: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两区”对涉及安全生产相关标准及卫生防护距离、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标准内容提出整治要求,落实整治任务;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各乡镇、街道,“两区”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0〕163号),依法查处“低小散”企业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区质监局:对不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组织生产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按照《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指导各乡镇,街道,“两区”开展“低小散”企业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
区消防大队:指导各乡镇,街道,“两区”对消防安全不达标的“低小散”企业开展整治提升工作;
区财政局、区国土局:协助指导各乡镇,街道,“两区”在行业整治提升资金、土地方面予以优先保障;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积极参与、配合“低小散”块状行业专项整治攻坚行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是贯彻落实“五水共治”“重构重建”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两区”以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主体意识,结合“五水共治”、“三改一拆”、“腾笼换鸟”等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上下联动,合力攻坚。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强化乡镇、街道,“两区”、部门协同推进。根据“五水共治”十大攻坚行动的要求,尽快启动开展“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攻坚行动,有关乡镇、街道,“两区”、部门要抓紧编制行动方案,积极运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资源节约等法规政策,依法开展“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对全区沿河、涉河、无证、无照、严重影响河道水环境的“低、小、散”落后企业(作坊)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实行联合整治行动。
(三)着眼长效,巩固成果。要在巩固前阶段“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到决心不变、工作不松、力度不减、一抓到底。对已关停淘汰企业(作坊)要加大执法力度,确保落实到位,杜绝死灰复燃;对已完成整治提升任务的企业(作坊),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开展“回头看”,确保将整治标准和验收程序落实到位,防止整治成效出现反弹。
(四)明确任务,强化督查。绍兴市已经把“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工作纳入对各区、县(市)政府年度“腾笼换鸟”工作考核,并作为工作目标责任制、“五水共治”考核的依据,各乡镇、街道,“两区”以及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通力协作,齐抓共管,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区政府将开展专项督查,推进我区“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工作进度,确保我区完成年度整治提升目标任务。
(五)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借助微博、微信等平台,及时推送整治动态、相关政策,及时总结和宣传先进经验和创新做法,争取企业的认同、理解和支持,为整治提升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进一步畅通舆论监督渠道,及时曝光各类违法违规现象,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凝聚全社会力量共同推动“低小散” 块状行业专项整治攻坚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