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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道墟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道政〔2015〕76号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道墟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道墟镇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日

 

 

 

 

 

道墟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为及时、高效、妥善处置发生在我镇区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效应对并及时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人身健康危害,做好医疗救护工作,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防止事态进一步扩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以及《上虞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文件,制定本预案。

1.2 本预案适用于道墟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1.3 本预案将根据情况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2、组织机构和部门职责

2.1 组织机构

2.1.1 道墟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道墟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全镇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组长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镇长担任,成员由社会事务办、党政办、政法综治办相关人员及道墟卫生院院长、分管副院长、防疫科长、医务科长、内外科主任等担任。

2.1.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社会事务办。承担本镇范围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预案的制定、修改,协调、指导、督查有关部门应急处理准备和应急措施的落实,按规定通报灾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工作情况。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疫情控制、医疗救护、物资保障等工作组,成员由镇政府及道墟卫生院相关医务人员组成,分别承担情况调查、现场控制、扩散预防、医疗救治和后勤保障等项工作。

2.1.3 临时现场指挥组

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成立由领导小组成员、医疗救护等人员组成的临时现场指挥组,赶赴现场。

2.1.4 应急处置工作组(队)

成立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队,人员由流行病学、临床救护、急诊医学、卫生监督、实验室检测、消杀灭、后勤保障等训练有素的工作人员组成。

2.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职责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2.2.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全镇辖区内突发事件、应急事件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2)各有关部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做好职责范围内和领导小组临时交办的工作。

2.2.2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组织开展全镇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护与防病工作。

(2)负责建立相关人员、物资、技术等保障机制,统一调配。

(3)协调与有关部门及其他单位的关系,保证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我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高效、有序地进行卫生救护与防病工作。

(4)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区人民政府及时汇报有关信息,与有关部门交流信息。

(5)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护与防病的其他相关工作。

(6)起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护与防病的预案和实施方案及有关工作计划;组织收集与分析相关信息,提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现场处理建议。

(7)建立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护与防病的信息交流网络,保证信息畅通。

(8)组织人员培训、物资储备、后勤保障、社会动员等相关工作。

2.2.3 临时现场指挥组职责

(1)负责事发现场所在区域外急救药品、器材、后勤物资、人员的统一调配。

(2)对现场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评价。

(3)及时向区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反馈信息,根据事态发展和上级要求提出调整现场工作策略的建议。

(4)组织卫生防病的社会动员,争取群众支持。

2.2.4 应急处置工作组(队)职责

(1)应急处置工作组负责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处置,接受上级应急处置工作队的指导和支援,对各村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2)应急救护队配备一定数量的急救医疗药械,由道墟卫生院公共卫生科和中心药库保管,定期更新。

3、报告与响应

3.1 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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