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陈政[2015]36号
各行政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各项社会救助政策、法规,进一步改进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部关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根据《上虞区“救急难”工作试点实施方案》(虞政办发[2015] 35号)文件精神,结合本乡社会救助工作实际,制订陈溪乡“救急难”发现报告和快速响应机制。
一、主要目标
建立“救急难”发现报告和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城乡居民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最大限度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发生,确保社会稳定。
二、方法途径
把“急救难”纳入乡、村网格化管理工作范畴,依托村基层党组织,依靠联村干部和村民政协管员,动员发挥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作用,及时了解、掌握、核实辖区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主动发现“急难”对象,帮助其提出救助申请并协助落实,做到早发现、早申报、早核查、早救助。(具体见附件1网格一览表)
村网格管理员发现居民“急难”对象时,第一时间报告村领导和乡社会救助中心。村领导接到报告后及时上门了解情况并做好居民安抚工作。乡社会救助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核实情况,同时在3个工作日内落实救助措施。当发现重大“急难”对象时,乡社会救助中心还要立即报告乡领导和区民政局。(具体见附件2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