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崧镇委〔2015〕71号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根据《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重点区域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绍市安委〔2014〕23号)和《关于上虞区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的意见》(区委办〔2015〕130号)文件精神,建立长效管用的综合预防、管控、治理体系,确保火灾等安全事故可防可控,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按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主管办线和相关区直部门依法监管、村(社区)企业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总体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治理现代化建设,切实预防和减少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逐步完善消防工作领导和监管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创新消防安全群防群治机制,夯实消防基层基础,持续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目标。建立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以及企业主体责任,促进全社会抗御火灾等安全事故能力持续提升,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消除,火灾等安全事故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等指标明显下降,实现消防安全长治久安。
二、逐级完善消防安全领导体制机制
(四)落实党委、政府领导消防工作职责。镇党委书记、镇长是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构建消防监管责任体系,定期分析研究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评估消防安全形势和火灾隐患风险。将全镇机关干部纳入网格管理考核,建立全覆盖的网格排查监管机制。把消防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逐步加大对消防工作的投入,加强消防工作站和专职消防队等基层管理组织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强化实体化运作。
(五)落实党委、政府、人大班子成员消防工作职责。各党委、政府、人大班子成员是分管业务办线及片内消防安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将消防工作与其他分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协调解决分管业务线及片上的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对分管部门、单位、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督促落实。
具体责任分工:
1、党委委员、工业副镇长应维海:负责全镇工业企业、商贸建筑工地、镇属各大市场、危化品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及企业志愿消防队建设,联系工业商贸办、镇安监所、环保所、工商分局、加油站。
2、宣传委员、文教卫副镇长李君囡:负责全镇学校、网吧、文化娱乐场所、医院、教堂、庵、祠、庙的消防安全,联系社会事务办、宣传板、文广站、各医院(卫生院)、各中小学校。
3、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宋卫峰:负责镇专职消防队和村、社区志愿消防队建设,联系政法综治办、派出所、交警中队。
4、党委委员、城建副镇长车国荣:负责全镇辖区内道路交通设施、住宅房产、工业厂房建筑工地等消防安全工作,联系规划建设办、国土分局、房管所、供电所、自来水厂。
5、人大副主席任胜华:负责镇敬老院等消防安全工作。联系人力社保和社救养老办。
6、农业副镇长何建锋:负责全镇农业生产、养殖业、屠宰场、农业企业消防安全,联系农业农村工作办。
7、各片片长:负责各片内各网格(村、社区)的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协助各线消防工作,联系各片内驻联村干部。
三、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六)落实单位和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谁领导、谁负责,谁管理、谁担责”的原则,承担本企业、单位、场所消防安全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业主和出租房房东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责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经费,保障人员、设施正常运作;执行安全培训制度,确保员工每年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不少于两次,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制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经常性地开展自查自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定期组织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七)落实村(社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制订落实村(居)民防火公约,配置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掌握本辖区消防安全隐患、违章建筑、无证无照及房屋租赁情况,建立详细的花名册,定期组织开展火灾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八)完善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机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季度、派出所重点列管对象每半年、其余单位每年组织1次以上消防安全自我评估,评估报告及时报公安消防大队、公安派出所、镇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各行业、系统要统一制订不同类别、不同规模企业和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督促企业和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定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
四、实行全覆盖的消防安全监管治理机制
(九)推行消安委实体化监管治理。镇消安委统一牵头协调全镇消防工作,由分管领导任主任,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所,每月召开工作例会,分析安全形势,不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专项整治。消防工作站隶属消安委领导,负责开展常态化消防宣传、巡查、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指导村、社区、企业开展消防工作。
(十)推行网格化常态监管治理。按照“一张网”工程要求,每个网格员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居住出租房每季度至少排查一遍,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抄告村(社区)、派出所和区公安消防大队督改、处罚。
五、完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体系
(十一)完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加强各级干部安全知识培训,将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纳入干部年度学习课程,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落实情况列入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和“平安崧厦”等考核内容。开展常态化消防宣传教育,督促、指导村(社区)制定防火公约。人员密集场所应在主入口、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等醒目、重点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提示,通过电子显示屏、广播电视等形式向顾客告知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十二)分类开展消防业务培训。镇消安委每年对各村、社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一次集中培训。城建部门每年组织全镇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人员开展一次消防业务培训会,落实消防设计、施工质量终身责任制。
六、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防控体系
(十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把消防规划纳入城镇总体规划同步实施,确保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同步规划、同步建设。老城区要加快消防供水管网改造,农村要充分利用天然水源,保障消防用水。
(十四)推行群防群控建设。村(社区)实行多户联防,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建立由楼院长、村组负责人牵头的群众性消防安全志愿组织,开展自我检查、自我管理。
七、建立严格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
(十五)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每年与村、社区、企业、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村(社区)每年与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居住出租房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督促企业、单位的法人代表、业主与安全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员)、安全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员)与员工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督促出租房房东与承租户逐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
(十六)严格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追究。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工和居住出租房房东、承租户未经消防安全培训,应当予以强制培训。单位内部安全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消防设施未保持完整有效的,由相关职能部门、办线责令整改或限期改正。
(十七)严格火灾等安全事故责任追究。镇安委会负责生产经营性一般事故调查处理,镇消安委负责非生产经营性一般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分别对企业、单位、村(社区)安全责任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提出行政问责处理建议。根据火灾情节轻重,报区政府和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直接责任人、出租房房东及其他相关负责人的法律、行政责任。
中共崧厦镇委员会
崧厦镇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