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切实推进“双查双保”,加强我乡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督和管理,为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及质量、安全,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就做好乡建设工程督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程督查范围:
乡级、村级工程(20万元以上)
二、工程督查方式:
随机抽检与按需抽检相结合
三、工程督查办法:
建立乡、村两级工程项目库及专业人才库,由乡纪委、工程招投标监督办牵头组织建设工程督查组,根据需要组织相关乡干部、村干部、专业人才(必要时可邀请相关区人大代表)对工程进行抽检。
四、工程督查内容:
1、工程项目前期准备、实施进度。
2、项目实施企业、监理企业人员出勤到位情况,乡、村工程管理人员到位情况。
3、工程施工、变更、安全文明生产及相关技术资料等方面。
五、工程督查处理:
1、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实施通报、约谈制度。
2、对抽查中发现项目进度未按计划实施、项目负责人及监理工程师缺席缺勤、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造成项目质量问题、工程随意变更未按规定提前报批、在建工程存在安全隐患的,由督查组下发书面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并按合同要求对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处罚。
3、对发现问题整改不力、施工期内约谈两次以上(含两次)的工程项目,该工程施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将被列入乡“不受欢迎”对象,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设领域失信企业名单”,禁止该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本乡承接相关业务2年;该工程监理单位报区中介监管部门列入“差评单位名单”,禁止该工程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师在本乡承接相关业务2年。
六、该通知适用对象为: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
七、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共岭南乡委员会
上虞区岭南乡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