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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区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实施方案(2015-2017)》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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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政办发〔2015〕23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上虞区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实施方案(2015—2017)》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上虞区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

实施方案(2015—2017

为促进我区小型微型企业(不含“规上”企业、“限上”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浙江省“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5—2017年)》(浙政办发〔2015〕62号)、《绍兴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实施方案(2015—2017年)》(绍政办发〔2015〕6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八八战略”为总纲,围绕省委省政府“十套组合拳”、市委市政府“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和我区“四个上虞”建设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小微企业在深化改革、搞活经济、保障民生、扩大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力争用3年时间,构建起有利于小微企业成长、升级的工作机制和平台,有效破解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和难题,小微企业整体发展环境显著优化,市场竞争力明显提升。

二、目标任务及职责分工

到2017年,形成全区小微企业创业、培育、成长、升级的梯次发展格局,具体目标任务为:

(一)新增七大重点产业小微企业1050家

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工作要求:积极引进和培育一批新兴行业,打造作为新经济增长点的专业特色园区,新增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等七大产业小微企业1050家(企业数量年均增长30%以上)。

(二)整治淘汰落后产能和不达标以及其他违法生产的企业(作坊)210家以上

责任部门:区经信局

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换三名”,按照“改造提升一批、整合入园一批、合理转移一批、关停淘汰一批”的思路,全面提升块状行业发展水平,全区整治落后产能和不达标以及其他违法生产的企业(作坊)210家以上。

(三)新增160家以上的科技型小微企业

责任部门:区科技局

工作要求:按照“试点一批、示范一批、带动一批”的要求,实施创新型小微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力争新增160家以上的科技型小微企业。

(四)推动410家小微企业开展现代科技、现代金融“双对接”活动

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工作要求:加强科技、金融、人才等发展要素支持,在指导抓好试点的对接工作基础上,组织410家小微企业对接现代技、金融。

(五)推动48家小微企业到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5家企业实现融资规模超0.48亿元,实现直接融资总规模0.8亿元

责任部门:区金融办

工作要求: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小微企业进行股权融资,形成一批行业龙头企业,产业引领及并购整合能力显著增强,推动48家小微企业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5家企业实现股权融资超0.48亿元;小微企业实现直接融资总规模0.8亿元。

(六)引导和支持270户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

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工作要求:持续推动“个转企”,重点引导和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鼓励支持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升级为公司。全区完成“个转企”270户以上,其中新转公司制企业占比不少于50%

(七)培育260家小微企业成长为“规上、限上”企业

责任部门:区经信局、区服务业发展局

工作要求:大力扶持“小升规”、“限下转限上”,力争全区工业小微企业“规下”转“规上”91家,服务业小微企业“限下”转“限上”41家,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小微企业“限下”转“限上”128家。

(八)打造2件具有影响力的小微企业著名商标,支持2家小微企业获得省级(含)以上“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2家小微企业获得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称号

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工作要求:鼓励小微企业申报著名商标,指导扶持一批公信力强的小微企业,逐步形成充满活力、公平竞争、辐射力强的信用体系。全区新增2件具有影响力的小微企业著名商标,新增省级(含)以上“守合同、重信用”小微企业2家;新增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小微企业)2家。

(九)培育18家小微企业成为细分行业的领军企业

责任部门:区经信局

工作要求:实施小微“双千”培育工程,建立300家小型和微型成长型企业培育库。引导小微企业实施“品牌战略”、“质量强企”等发展战略,鼓励小微企业运用“互联网+”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道路,提高小微企业整体素质。全区培育细分行业的领军小微企业18家。

(十)组织小微企业专场培训40场

责任部门:区经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

工作要求:重视小微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研发设计队伍和高级技工队伍建设,每年组织小微企业专场培训,重点培育一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优秀代表。区经信局组织专场培训不少于10场次、区人力社保局不少于20场次、区市场监管局不少于10场次。

三、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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