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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三年行动专项规划》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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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政办发〔2015〕2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上虞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三年行动专项规划》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22日

 

 

 

上虞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

三年行动专项规划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

 


 

 

目  录

 

前言…………………………………………………………………4

一、我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的现状………………………………5

二、2015-2017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总体目标………………7

三、2015-2017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7

四、相关举措………………………………………………………9

 

 

 

 

前  言

 

为积极有效推进我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浙江省城乡住房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城镇棚户区改造等三年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浙住房委办[2015]7号)精神,按照有计划、有重点、分年度实施的工作方针,坚持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为落脚点和出发点,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征迁改造政策,全力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现根据上级要求,我们编制了《绍兴市上虞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三年行动专项规划》。

规划范围为:绍兴市上虞区行政区域范围;

规划期限为:2015-2017年;

规划重点为:上虞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涉及百官街道、曹娥街道的城中村。

 

一、   我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的现状

1.基本情况

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是改善群众基本住房条件,满足民生需求,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最直接、最有效的一项举措。坚持和深化棚户区改造工作有利于提升城市质量,改善城市面貌,破除城市二元结构;同时还可以有效衔接和完善住房供应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截止到2014年底累计实施征迁建筑面积337万㎡,其中实物安置18960户,计269.3万㎡,货币安置5500户,计68.7万㎡;累计建设安置住房22442套,计244.2万㎡;竣工交付19519套,计201.2万㎡。尤其是在“十二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围绕“四个上虞”建设目标,我区先后投资81个亿,启动实施了星二、星三、星四、丰二居委及城北53号地块、梁家山、横江里、前一黄泥坝地块、杜家、中利、赵家等村(居)和地块的征迁改造,共拆除旧房86.5万平方米,涉及农户5841户计15100人;建成二甲、四甲、岭光、大厂等安置小区4个,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交付安置房4880套;在建安置小区1个,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规划设计安置房2923套。拟建安置小区2个,计2620套,41万㎡。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因为我区有一个好的补偿安置政策,有一套健全的工作机制体制,有一支特别能吃苦耐劳,战斗攻坚的业务队伍。

2.我区棚户区(城中村)可改造区块和配套建设情况

截止目前,我区主城区范围内主要有二块较为集中的城中村尚未改造,一块是曹娥老区,另一块是百官街道城中村,据调查统计,二区块合计建筑面积约为110万㎡,涉及5225户,以上二只项目将在十三五期间进行重点改造。同时,将动工建设2620套,计41万㎡的安置房。

3.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虽然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从目前情况来看,还存在不少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策的支撑力不够强。目前,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的土地绝大部分是集体土地性质,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迁改造没有统一的政策和操作办法,各地在工作过程中,都是以本地的方法经验来推进,政策的支撑力不够,缺乏征迁的强制力。

二是历史遗留问题和滞留户处置难。改造区块范围内,由于各种原因,房屋的审批等手续不够完善,导致对房屋合法性的认定较难把握,存在较大的职务风险;同时,少数滞留户存在着较高的要价心理,目前虽可申请司法强拆,但具体的执行仍然存在问题。

三是安置房建设和后续管理难。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需要进行大体量的安置房建设,而建设工程手续办理复杂,时间跨度长,建设过程中对房屋质量和配套设施要求高。同时,在完成安置房建设后,由于广大被征迁户固有的观念,导致安置房的后续管理都需政府来承担,管理难度大。

4.下一步的工作理念及措施

一是继续坚持已有的工作方法。坚持“属地管理、模拟签约、区块生效”等行之有效的方法,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合力推进城中村改造。

二是以“滚动实施、循环推进”的方式,实施从量到质的良性发展。要继续沿用“群众自愿、组团启动、竞争推进、成熟生效”这一好的工作方针,真正实现从“要我拆”到“我要拆”的转变。

三是探索安置新理念。要积极适应新状态,加大货币安置力度,探索全货币安置模式,提倡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减少安置房建设和后续管理压力。

四是要坚持统筹兼顾、以人为本、和谐征迁。在征迁改造工作过程中要更加注重社会效益,注重公正、公平、公开的阳光征迁,要以惠民保障社会稳定。

二、2015-2017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四个上虞”建设目标,进一步提升“一江两岸”和城北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品位;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稳增长,惠民生,创新机制体制,优化补偿安置政策,加大工作力度,合力推进上虞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2.基本原则:以上虞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为依据,有计划、有重点、分年度实施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进一步优化我区房屋征迁改造工作的基本做法,按照“群众自愿、组团启动、竞争推进、成熟生效”的工作方针,采用模拟签约方式推进棚户区改造。

3.指标总量:在2015-2017年期间,力争完成棚户区(城中村)改造139.58万㎡,新开工建设安置住房2620套,计41万㎡。完成安置房建设2923套(2014年10月开工建设项目),计约43万㎡。

三、2015年-2017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

1.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计划

我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主要是以城中村改造为主,2015-2017年期间主要实施三只项目。

项目一:百官街道涉及滨江河城区段整治征迁项目。该项目于2014年7月启动,2015年7月20日协议生效(我区采用的是模拟签约方式,在达到政府设定的生效比例后,经区政府批准后才生效,下同)。8月11日已支付补偿款,目前正在组织旧房拆除和后续扫尾工作。项目涉及杜家、中利、赵家三个村,征迁户数1241户,涉及人口4100人,建筑面积28万㎡,据统计选择货币安置22.1万㎡,产权调换7.4万㎡,项目概算31亿人民币(含安置房建设资金),由区财政负责全额保障。产权调换的安置用地由政府划拨供地。该项目征迁工作基本完成,计划在年底前完成扫尾工作。

项目二:曹娥老区征迁改造项目。该项目位于曹娥街道,是我区城市建设“一江两岸”的核心区块,涉及孝女庙、上沙、下沙、娥一、娥二、联丰、三角站等整村,项目总征迁面积约71万㎡,其中:住宅户数3170户,人口8100多人,建筑面积约55万㎡;非住宅63家,建筑面积约21万㎡。项目分三期实施,第一期956户,21万㎡的改造,计划于2015年10月模拟启动,2016年第三季度生效;第二期1270户,25万㎡的改造计划于第一期结束后进行,2017年第四季度生效;第三期1007户,25万㎡的改造视第二期进展情况适时推进。该项目全部采用货币化安置,项目匡算60亿元人民币,其中财政拨款解决18亿,通过银行贷款等渠道融资解决42亿元人民币,无需安置用地。

项目三:百官街道城中村改造项目。该项目位于百官街道,是我区城市建设的重点区块,涉及征迁户2055户,人口4970人,住宅建筑面积约40万㎡,计划于2017年启动并完成模拟签约,2018年生效。该项目计划投资40亿元人民币,由区财政全额解决。

2.安置房建设及交付计划

我区的安置房建设工程都是2015年前(含)实施项目中选择产权调换的配建安置房工程,一般在征迁完成后再进行项目前期准备等,在协议生效一年后动工建设。2016年起新实施的项目原则上不再建设新的安置房。

项目一:68号地块安置房建设工程,属新建项目。该工程位于城北68号地块,为2014年度梁家山、横江里、前一居委黄泥坝征迁改造项目的安置小区,规划建设1320套,计21万㎡,项目概算8.9亿元人民币,用地135亩(目前已完成审批,采用划拨方式供地),计划于2015年第四季度开工建设,到2016年计划完成总工程量的50%,于2018年第三季度完工并交付。项目资金由区财政全额保障。

项目二:67号地块安置房建设工程,属新建项目。该工程位于城北67号地块,为2015年百官街道涉及滨江河城区段整治征迁改造项目的安置小区,规划建设约1300套,计20万㎡,项目概算约8.5亿元人民币,用地120亩,计划于2016年第四季度开工建设,2019年第三季度完工并交付。项目资金由区财政全额保障。

项目三:65号地块安置建设工程,属续建工程。该工程位于城北65号地块,为2013年度星二、星三、星四居委、丰二居委及53号地块征迁改造项目的安置小区,规划建设2923套,计43万㎡,项目概算17.8亿元人民币,用地254亩,项目已于2014年10月开工建设,到目前为止已完成总工程量的40%,计划于2017年第四季度完工并交付,项目资金由区财政全额保障。

四、相关举措

1.加大融资保障力度。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资金需求巨大,根据棚改目标任务,在统筹考虑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安排工作实施计划,要积极拓展融资渠道,进一步创新融资方法,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要求,通过政府购买棚改服务、代发地方债券、推行地方融资平台实体化运作等方法创新融资体制机制,特别要进一步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积极争取棚改专项贷款资金。

2.建立审批快速通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对符合相关规定的项目,限期完成立项、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确保按期完成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3.加快人才培养、引进。随着新型城镇化步伐的加快,中央对持续推进棚改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前征迁改造工作中仍面临任务重、要求高和人才相对缺乏的矛盾,一方面我们要加强对既有业务人员的教育培养,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对法律、经济、工程规划和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引进力度,以满足不同岗位人才的需要,为顺利推进征迁改造工作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持。

4.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要积极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缩短安置周期,节省过渡费用,让群众尽快住上新房,享有更好的居住环境和物业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居住需求。要因地制宜,摸清存量商品住房底数,制定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的实施意见,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抓好落实,加快安置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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