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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无违建”创建“百日攻坚克难”行动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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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镇政[2015]49号

 

各行政村、各线办、镇属各部门、站所: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无违建”创建工作,迅速掀起新一轮控违拆违行动高潮,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无违建”创建“百日攻坚克难”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百日攻坚克难”行动,全镇拆违建筑面积到7月底完成年初下达的3万平方米拆违目标任务的110%以上;8月底完成130%以上,到9月底完成160%以上,10月底完成180%,11月底完成200%,全镇各行政村全面完成“无违建”村的创建任务,力争到2015年底,达到“无违建镇”创建标准,并接受上级验收。

二、攻坚时间

从2015年7月23日起至11月30日止。

三、攻坚重点

1. “一户多宅”整治后续工作。切实做好“一户多宅”整治扫尾,采用一个村一个村集中攻坚的方式推进,对未交纳有偿使用费及超过暂时保留面积的,通过群众自拆、村帮拆、行政强拆的手段一律拆除,做到应拆尽拆、处置到位,每个村人均拆除面积均超过2.5平方米。

2.开展农房登记发证工作。通过农房登记发证工作,进一步梳理出一批违法建筑,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登记一批、处罚一批、拆除一批违法建筑,解决“少批多建、未批先建”等农房历史遗留问题,确保“无违建”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各村农房登记发证率需达到90%以上,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农房登记发证需达到95%以上。房屋发证前,该拆的违法建筑一律拆除。

3. 开展重点区域违建整治工作。继续推进存量违建拆除工作,修编完善集镇控制线规划,推进边沥线沿线原胶鞋厂、原中学等地块的拆旧改造工作,分段整治拆除边沥线沿线联合闸附近违法建筑、新河段、联合段违法建筑,继续推进中心横河两侧违法建筑拆除工作,重点突出对“路边、河边、集镇”等重点区域以及畜禽养殖、信访举报等违法建筑拆除工作,对各类存量违法建筑做到应拆尽拆、宜拆尽拆。

4危旧房违建拆除。把“拆违”和“拆危”结合起来,把“拆危”列为“无违建”创建的重要内容。对已确认的危旧房屋,存在违建的,优先拆除,做到及时拆,及时改,不遗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住宅小区拆违。结合实际和“无违建”创建要求,依法依规拆除一批侵占公共设施、公共部位,影响相邻建筑物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社会反响强烈的违法建筑。

 6、工业企业拆违。结合实际和“无违建”创建要求,对全镇工业企业进行摸排,拆除一批存在安全隐患的违章建筑,确保工业企业房屋布局更加合理规范,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7加大拆后建设利用工作。高度重视拆后建设利用工作,以项目化为抓手,把拆后建设列入民生实事工程,重点确定百只拆后项目建设;以“拆后清洁”专项行动为载体,清理拆后建筑垃圾,做到即拆即清。全镇违法建筑拆后建设利用率应达到60%以上。

8落实违法建设管控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上虞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网格化防控管理办法》(虞政办发〔2013〕288号)文件,进一步制定和完善违法建筑防控的配套规定,建立实施上下联动的防控工作机制、动态巡查机制、信息共享机制,构建全覆盖、网格化的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体系。建立私人建房联审联批制度,每半月定期召开由规划员、土管员及联村干部参加的联审联批会议,从源头上掌控新增违法建筑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各村、各线办要充分认识“百日攻坚克难”行动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把控违拆违工作摆上当前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拟定好工作计划。对前阶段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逐一梳理,强化攻坚。要借全区“无违建”创建的机遇,迎难而上,借势借力,切实解决一批成因复杂、久拖不决的历史难题,营造控违拆违良好社会环境。

2强化宣传引导。要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报纸等手段加大宣传造势力度,使攻坚克难行动进村入户、人人知晓;要组织社会监督力量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加强对控违拆违工作的指导、监督,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进一步强化宣传工作,为专项行动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

3抓实典型违建拆除。深入开展重点违建典型拆除工作,真正发挥典型引导、震慑作用,切实达到“以拆促控”,以强拆促帮拆、以强拆带自拆的目标。要严密组织,强势推进行政强拆工作,做到依法依规和教育疏导并重,确保稳定安全。

4加强考核奖励。建立“无违建”创建工作考核奖惩机制,并将“无违建”创建工作列入镇党委委、政府对各村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实行“一标否决制度”。对通过“无违建”创建的村给予一定奖励。

 

                                      盖北镇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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