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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陈溪乡创建绍兴市上虞区“清三河”达标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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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党[2015]37号

 

各办(中心、站)、各行政村:

《陈溪乡创建绍兴市上虞区“清三河”达标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乡党委、乡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陈溪乡委员会  

              陈溪乡人民政府

                              2015年7月10日                 

 

 

 

陈溪乡创建绍兴市上虞区“清三河”达标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五水共治”,不断巩固提升“清三河”工作成效,根据省治水办《关于印发“清三河”达标县(市、区)验收标准与验收管理规程的通知》(浙治水办发〔2015〕14号)和上虞区委创建省“清三河”达标县(市、区)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经乡党委、乡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绍兴市上虞区“清三河”达标乡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绍兴市委、市政府“全民总动员、誓夺大禹鼎”总体目标要求,严格对照绍兴市上虞区“清三河”达标乡验收标准,按照创建的工作步骤,全面完成各项治理目标任务,全面满足各项验收标准要求,实现区域内“五水共治”理念深入人心,河道水环境常态整洁、美观,农村环境卫生显著提升,社会公众普遍满意,确保在8月底前通过“清三河”达标乡创建验收,创建成为“清三河”达标乡。

二、创建时间

2015年7月至8月

三、验收标准

“清三河”达标乡创建工作按《绍兴市上虞区“清三河”达标乡验收标准》执行(详见附件1)。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动员阶段(7月10日前)

7月10日前乡、村层层召开创建绍兴市上虞区“清三河”达标乡动员部署会,制订实施方案,最大范围内进行全面发动,广泛发动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到“清三河”达标乡创建活动中,党员干部做好表率,企业、群众积极参与,着力营造良好的治水氛围。

(二)全面创建阶段(8月15日前)

各有关办线要切实发挥牵头职能,严格对照《绍兴市上虞区“清三河”达标乡验收标准(详见附件1)》,分工负责,分析差距和原因,采取强有力措施,抓好各项治水工作落实,确保不出现“三河”,水质稳步提升,市控以上断面稳定达到V类以上水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建制村覆盖率等各项指标均满足创建验收标准。

各村要严格对照《绍兴市上虞区“清三河”达标乡验收标准》,按照制定的工作实施方案,切实抓好每一项工作落实。

(三)全面验收阶段(8月31日前)

8月15前完成“清三河”达标乡创建,8月31日前完成验收。具体验收规程如下:

1.乡提出申请。乡在全面完成“清三河”达标乡创建工作的基础上,严格对照区“清三河”达标乡验收标准,进行自查总结,并查漏补缺。在自查过程中,邀请当地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自查验收组成员,直接参加自查工作,在8月20日前向区治水办提出验收申请。

2.“清三河”达标乡验收。区治水办接到验收申请后,由区领导带队,组织有关部门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乡进行全面审核验收。审核验收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抽查、核查相关台账资料、走访基层干部群众听取意见、综合评定等环节。其中区级以上河道将逐条核验,乡所辖区域内其它河道抽查比率不低于总条数的30%。区治水办验收结束后,形成验收报告,统一在主要媒体进行公示。验收发现的问题限期在10天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长效机制建设和整改前后影像资料报区治水办审核。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清三河”达标乡创建与省对市、市对区、区对乡、乡对村“五水共治”工作考核挂钩,与授予“五水共治”大禹鼎挂钩,是今年绍兴市能否夺取大禹鼎的关键所在。各办(中心、站)、行政村务必高度重视,把“清三河”达标创建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中心工作来抓。

明确乡“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为“清三河”达标乡创建的领导机构,乡“五水共治”办具体负责创建各项日常工作。各村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带头示范,并抽调精干力量,扎扎实实开展创建各项工作,要提供强有力的人、财、物保障与支持,花大力气、大投入,全面完成“清三河”达标创建各项目标任务。

(二)形成工作合力

各村要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各项要求,结合“河长制” 工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垃圾河百日攻坚等,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办(中心、站)要加强工作指导,帮助各村突破难题,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查考核

由乡纪委、人大牵头成立“五水共治”专项工作督查组,进一步强化督查,将“清三河”达标创建作为督查重点,结合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制定分阶段工作督查方案,强化平时督查暗访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限期督办。

(四)营造舆论氛围

乡宣传线要牵头营造“治水”舆论氛围,通过横幅、公开栏、微信、电子屏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为“清三河”创建工作造势鼓劲、鸣锣开道。教育、卫生、文化、工青妇等部门要各尽所能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要成立宣传志愿队伍,逐村、逐企、逐校进行创建活动宣传,力争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大力提升“五水共治”的知晓度、参与度、支持度、满意度、信任度。村要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等宣传阵地,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大力营造全民参与“清三河”达标乡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附件:1.绍兴市上虞区“清三河”达标乡验收标准

2.创建绍兴市上虞区“清三河”达标乡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绍兴市上虞区“清三河”达标乡验收标准

1.每条垃圾河、黑臭河均按照验收标准和办法通过验收并经过公示(公告),没有盲点和死角。

验收标准:辖区内所有列入计划内的垃圾河、黑臭河必须完成整治,并严格按照省里下发的《浙江省垃圾河、黑臭河清理验收标准》、《浙江省垃圾河、黑臭河验收管理技术规程》和《关于切实做好“垃圾河、黑河、臭河”专项整治验收工作的通知》(绍市水城办〔2014〕8号)进行验收。同时,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有计划外的垃圾河、黑臭河。

2.乡地表水质断面考核要求。

验收标准:市控以上断面水质稳定在Ⅴ类以上;乡水质考核断面水质提升成效显著。

3.农村生活垃圾有效集中处理建制村比率达到70%以上。

农村生活垃圾有效集中处理建制村比率是指已全部达到以下标准并有效实现村容干净整洁的建制村占全乡所有建制村的比率。具体标准:

(1)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村域内农户全覆盖;

(2)垃圾箱配置每十户1 个以上;

(3)保洁员配置每千人(常住人口)2名以上;

(4)年人均(常住人口)清扫清运等保洁投入30 元以上;

(5)村内主要场所、道路每日普扫2 次以上;

(6)村容干净整洁,家畜家禽圈养,无乱堆乱放,道路及两侧、公共场所、房前屋后、河渠沟塘等无明显垃圾(村内主要场所、道路100平方米内,果皮、纸屑、塑膜、烟蒂等垃圾不超过1 处);

(7)实现村内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4.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进度要求。

2015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按年初计划推进,8月15日前终端设施完工,总管铺设率35%以上。

5.长效机制健全,河长制落实到位,河道日常保洁、清淤、管护制度完善,明确日常管理责任单位和人员,落实配套经费、考核等要求。

验收标准:河长制巡查机制、投诉举报受理机制、河道整治实施协调推进机制、督查指导机制、例会和报告机制、上下游协调机制等工作机制落实到位;河长考核奖惩及问责机制、公众参与机制等健全。河道日常保洁、清淤、管护制度完善,确保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立事。

6.发动群众参与“五水共治”。

验收标准:(1)乡要有创建“清三河”达标镇街专项宣传计划;(2)乡、村两级要充分利用横幅、标语、村务公开栏等宣传阵地,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建立相应台帐(含影像资料);(3)要组织宣传志愿队逐村、逐校、逐企、逐户进行创建活动宣传,全力提升五度(参与度、知晓度、支持度、满意度、信任度),建立相应台帐(含影像资料)。

7.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满意率在70%以上。

指标解释: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调查统计,作为验收考核依据。


 

附件2:

创建“清三河”达标乡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验收内容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办线、单位

完成时间

1

每条垃圾河、黑臭河均按照验收标准和办法通过验收并经过公示(公告),没有盲点和死角。

1、组织开展辖区内“三河”回头看摸排,对遗漏“三河”制定“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实施整治,按要求通过“深化垃圾河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验收。

农技信息中心

各行政村、“河长制”成员办线

7月10日前

2、加强河道长效保洁督查和明查暗访,严格规范“三河”台帐资料,对出现“三河”苗头的河道及时通报,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落实整改措施。

各行政村、“河长制”成员办线

长期

2

农村生活垃圾有效集中处理建制村比率达到70%以上。且保洁人员、保洁设施、保洁频率、保洁投入、保洁台账及村容村貌等符合验收要求。

1、全面开展农村建制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情况普查,确保各村保洁人员、保洁设施、保洁频率、保洁投入、保洁台账及村容村貌符合验收要求。对未达要求的,限期整改完善。

建设发展办

各行政村、有关办线

8月15日前

2、加大农村环境卫生督查考核力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3、进一步完善“户集、村收、乡转运、区处置”运行管理体制,确保收集后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置。

3

长效机制健全,河长制落实到位,河道日常保洁、清淤、管护制度完善,明确日常管理责任单位和人员,落实配套经费、考核等要求。

1、进一步细化完善“一河一策”方案,建立健全各项机制、工作台账及相关档案材料。

农技信息中心

各行政村、“河长制”成员办线

7月底前

2、全面开展“河长”制管理档案台账督查,及时查漏补缺。

农技信息中心

各行政村、“河长制”成员办线

8月15日前

3、牵头成立五水共治专项督查组,加大明查暗访督查通报力度,并采取必要的问责措施,切实落实河长制管理责任。

纪委、人大

各行政村、“河长制”成员办线

长期

4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

加快建设,确保按期完成全部治理工程建设任务,农户受益率全面达到80%以上。

农技信息中心

各行政村、有关办线

10月底前

5

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满意率在70%以上。

1、召开好乡、村级“清三河”达标乡创建动员会议,逐级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进度、目标责任。

党政办、农技信息中心

各行政村、“河长制”成员办线

7月10日前

2、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达标等八大方面重点工作,联动宣传,通过网站、微信、横幅、广告牌、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加强“五水共治”工作宣传力度,大力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群众评价“五度”(参与度、知晓度、支持度、满意度、信任度)。

宣传线

各行政村、农技信息中心

8月15日前

3、开展家庭“五水共治”信息宣传工作。

妇联

农技信息中心

根据上级安排

4、上好一堂“五水共治”课,完成好一项“五水共治”作业 。

社会事务办

学校

根据上级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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