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政办发〔2015〕27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扎实推进工业强区建设,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经研究,决定开展工业强镇建设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对象
竞赛对象为中心镇(经济强镇)与发展型乡镇(街道),即中心镇(经济强镇)道墟镇、章镇镇、丰惠镇、小越镇、崧厦镇,发展型乡镇(街道)百官街道、东关街道、上浦镇、汤浦镇、永和镇、梁湖镇、驿亭镇、谢塘镇、盖北镇。生态型乡镇长塘镇、岭南乡、陈溪乡、下管镇、丁宅乡不属于竞赛活动对象。经济开发区(曹娥街道)纳入“三区一城”体系考核。
二、竞赛内容
鼓励工业经济基础相对较好的乡镇(街道)开展工业强镇竞赛活动,着力营造创先争优的发展氛围。竞赛内容包括经济总量、发展质量、增长速度、功能区建设、年度亮点工作等五个方面(具体考核计分办法详见附件1)。
三、竞赛要求
(一)各竞赛对象于次年1月15日前完成自评报告,填报《工业强镇竞赛活动考核申报表》(见附件2),并附企业上市、中国名牌、驰名商标、质量奖、制(修)订标准、标准创新、国家重大科技进步奖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两份,报区经信局。
(二)由区经信局牵头,会同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质监局、区统计局、区金融办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乡镇(街道)相关申报材料进行核实,根据考核办法计算数据并形成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列入区委、区政府对各乡镇(街道)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三)区经信局根据考核成绩,分中心镇(经济强镇)和发展型乡镇(街道)两个类别分别评出优胜奖各1名、优秀奖各2名,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同时评比表彰工业强镇建设工作先进个人10名,参照区先进工作者标准实行奖励。
(四)本竞赛办法自
附件:1.上虞区工业强镇建设竞赛活动考核计分办法
2.上虞区工业强镇建设竞赛活动考核申报表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件1:
上虞区工业强镇建设竞赛活动考核计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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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基本分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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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指标 (基本分 100分) |
经济总量 (30分) |
规上工业总产值 |
10分 |
以申报乡镇(街道)最高值为基数,按照完成比重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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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总收入 |
1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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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性投入 |
1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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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质量 (20分) |
亩均税收 |
1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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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改投入比重 |
10分 |
以全区平均值为基数,每增(减)1个百分点,加(扣)0.2分,每项加(扣)分不超过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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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速度 (30分) |
工业性投入增速 |
1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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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上工业总产值增速 |
1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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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收入增速 |
1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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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区建设(20分) |
基础设施投入 |
5分 |
以申报乡镇(街道)最高值为基数,按照完成比重计算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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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盘活 |
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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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集聚度 |
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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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管理 |
5分 |
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及时报送工业功能区建设有关资料的得满分。未达到上述要求的酌情扣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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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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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工作 (附加分) |
企业培育 |
当年新增“下升上”、 销售1亿元以上、销售10亿元以上、销售50亿元以上工业企业,每家分别加0.2分、0.3分、1分和2分,最高不超过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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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新增上市企业,每家加2分;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每家加1分;上市及新三板挂牌企业股权再融资,每1亿元加1分。合计最高不超过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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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成果 |
当年新增国家级、省级、市级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每家分别加0.5分、0.2分和0.1分,最高不超过3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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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新列入国家级和省级新产品、技术创新类项目计划,每项加0.2分和0.1分,最高不超过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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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新获国家级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加1分、0.5分和0.2分;新获省级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加0.5分、0.2分和0.1分。合计最高不超过3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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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企业新获发明专利,每项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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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投入 |
当年新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工业投资项目计划,每项分别加0.2分、0.1分和0.05分,最高不超过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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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投资额超过1亿元以上工业项目,每项加0.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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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建设 |
当年新增国家级、省级、市级驰名(著名)商标,名牌产品或出口名牌,每只分别加0.5分、0.2分和0.1分,新获“浙江制造”产品的,每只加0.3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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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新增出品免检企业(产品),每家(只)得0.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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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 建设 |
当年企业主导制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和省级地方标准起草工作,每个分别加2分、1.5分、1分和0.5分,最高不超过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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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新增国家级标准创新贡献奖、省级标准创新型企业,每家分别加2分和0.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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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新批准筹建国家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工作组(WC)和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每个分别加2分、1.5分、1分和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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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 |
当年新增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市长质量奖和区长质量奖,每只分别加3分、2分、1分和0.5分,最高不超过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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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新增1只省级质量管理创新项目加0.5分,最高不超过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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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化融合 |
当年新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两化融合类重点项目(包括电子信息产业项目)计划,每项分别加0.5分、0.2分、0.1分。当年新增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证或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的、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绍兴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每项分别加0.5分、0.2分、0.1分。当年新增双软认证企业或列入省电子信息统计年报企业,每家加0.1分。合计最高不超过5分。 | |||
附件2:
上虞区工业强镇建设竞赛活动考核申报表
申报乡镇(街道)(盖章):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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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年度完成实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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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总量 |
工业总产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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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总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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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性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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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质量 |
亩均税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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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改投入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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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速度 |
工业总产值增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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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收入增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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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性投入增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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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区建设 |
基础设施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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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盘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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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集聚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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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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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基础设施投入须写明全年列入计划项目数、计划投资额和实际开工项目数、实际投 入额。 2.产业集聚度指工业功能区规上产值占全镇规上产值的比重,填写时须附工业功能区 规上企业名单及产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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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工作 |
请填写可加分内容(可附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