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正文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工业强镇建设竞赛活动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虞政办发〔2015〕278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扎实推进工业强区建设,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经研究,决定开展工业强镇建设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对象

竞赛对象为中心镇(经济强镇)与发展型乡镇(街道),即中心镇(经济强镇)道墟镇、章镇镇、丰惠镇、小越镇、崧厦镇,发展型乡镇(街道)百官街道、东关街道、上浦镇、汤浦镇、永和镇、梁湖镇、驿亭镇、谢塘镇、盖北镇。生态型乡镇长塘镇、岭南乡、陈溪乡、下管镇、丁宅乡不属于竞赛活动对象。经济开发区(曹娥街道)纳入“三区一城”体系考核。

二、竞赛内容

鼓励工业经济基础相对较好的乡镇(街道)开展工业强镇竞赛活动,着力营造创先争优的发展氛围。竞赛内容包括经济总量、发展质量、增长速度、功能区建设、年度亮点工作等五个方面(具体考核计分办法详见附件1)。

三、竞赛要求

(一)各竞赛对象于次年115日前完成自评报告,填报《工业强镇竞赛活动考核申报表》(见附件2),并附企业上市、中国名牌、驰名商标、质量奖、制(修)订标准、标准创新、国家重大科技进步奖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两份,报区经信局。

(二)由区经信局牵头,会同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质监局、区统计局、区金融办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乡镇(街道)相关申报材料进行核实,根据考核办法计算数据并形成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列入区委、区政府对各乡镇(街道)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三)区经信局根据考核成绩,分中心镇(经济强镇)和发展型乡镇(街道)两个类别分别评出优胜奖各1名、优秀奖各2名,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同时评比表彰工业强镇建设工作先进个人10名,参照先进工作者标准实行奖励

(四)本竞赛办法自201511日起施行,具体由区经信局负责解释。《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乡镇工业功能区建设水平的若干意见》(虞政办发〔2012113)同时停止执行。

 

附件:1.上虞区工业强镇建设竞赛活动考核计分办法

      2.上虞区工业强镇建设竞赛活动考核申报表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22

 

 

 

附件1

上虞区工业强镇建设竞赛活动考核计分办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基本分

评分标准

综合指标

(基本分

100分)

经济总量

30分)

规上工业总产值

10

以申报乡镇(街道)最高值为基数,按照完成比重计算得分。

财政总收入

10

工业性投入

10

发展质量

20分)

亩均税收

10

技改投入比重

10

以全区平均值为基数,每增(减)1个百分点,加(扣)0.2分,每项加(扣)分不超过5分。

增长速度

30分)

工业性投入增速

10

规上工业总产值增速

10

财政收入增速

10

功能区建设(20分)

基础设施投入

5

以申报乡镇(街道)最高值为基数,按照完成比重计算得分。

存量盘活

5

产业集聚度

5

规范管理

5

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及时报送工业功能区建设有关资料的得满分。未达到上述要求的酌情扣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标准

亮点工作

(附加分)

企业培育

当年新增“下升上”、 销售1亿元以上、销售10亿元以上、销售50亿元以上工业企业,每家分别加0.2分、0.3分、1分和2分,最高不超过5分。

当年新增上市企业,每家加2分;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每家加1分;上市及新三板挂牌企业股权再融资,每1亿元加1分。合计最高不超过5分。

创新成果

当年新增国家级、省级、市级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每家分别加0.5分、0.2分和0.1分,最高不超过3分。

当年新列入国家级和省级新产品、技术创新类项目计划,每项加0.2分和0.1分,最高不超过2分。

当年新获国家级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加1分、0.5分和0.2分;新获省级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加0.5分、0.2分和0.1分。合计最高不超过3分。

当年企业新获发明专利,每项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

工业投入

当年新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工业投资项目计划,每项分别加0.2分、0.1分和0.05分,最高不超过2分。

当年投资额超过1亿元以上工业项目,每项加0.1分。

品牌建设

当年新增国家级、省级、市级驰名(著名)商标,名牌产品或出口名牌,每只分别加0.5分、0.2分和0.1分,新获“浙江制造”产品的,每只加0.3分。

当年新增出品免检企业(产品),每家(只)得0.2分。

标准化

建设

当年企业主导制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和省级地方标准起草工作,每个分别加2分、1.5分、1分和0.5分,最高不超过5分。

当年新增国家级标准创新贡献奖、省级标准创新型企业,每家分别加2分和0.5分。

当年新批准筹建国家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工作组(WC)和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每个分别加2分、1.5分、1分和1分。

质量管理

当年新增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市长质量奖和区长质量奖,每只分别加3分、2分、1分和0.5分,最高不超过5分。

当年新增1只省级质量管理创新项目加0.5分,最高不超过2分。

两化融合

当年新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两化融合类重点项目(包括电子信息产业项目)计划,每项分别加0.5分、0.2分、0.1分。当年新增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证或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的、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绍兴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每项分别加0.5分、0.2分、0.1分。当年新增双软认证企业或列入省电子信息统计年报企业,每家加0.1分。合计最高不超过5分。

 

附件2

上虞区工业强镇建设竞赛活动考核申报表

 

 

申报乡镇(街道)(盖章):                                单位:亿元、%

 

 

年度完成实绩

经济总量

工业总产值

 

财政总收入

 

工业性投入

 

发展质量

亩均税收

 

技改投入比重

 

增长速度

工业总产值增速

 

财政收入增速

 

工业性投入增速

 

功能区建设

基础设施投入

 

存量盘活

 

产业集聚度

 

规范管理

 

注:1.基础设施投入须写明全年列入计划项目数、计划投资额和实际开工项目数、实际投

入额。

2.产业集聚度指工业功能区规上产值占全镇规上产值的比重,填写时须附工业功能区

规上企业名单及产值。

亮点工作

请填写可加分内容(可附页)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shangyuqu/20210602/195694.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