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东街委〔2015〕88号
各行政村、社区:
根据《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办公室、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培育和发展乡贤参事会的指导意见》(区委办〔2015〕11号)文件精神,经过一段实际的调查摸底和指导培育,各村、社区筹备工作基本就绪,经东关街道党委、办事处研究同意彭家堰等6各村成立乡贤参事会,马家桥等11个村、社区设立乡贤顾问,具体名单如下:
1、东关街道彭家堰村乡贤参事会;
2、东关街道保驾山村乡贤参事会;
3、东关街道担山村乡贤参事会;
4、东关街道金鸡山村乡贤参事会;
5、东关街道高旺村乡贤参事会;
6、东关街道马山村乡贤参事会。
东关街道马家桥村、东塘村、联星村、高泾村、大西庄村、凌江村、三丰村、新丰村、傅张村、南阳社区、越泉社区设立乡贤顾问。
特此批复。
中共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委员会
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办事处
2015年11月20日
主题词:村乡贤参事会 乡贤顾问 批复
抄 报:区乡贤参事会建设工作指导小组
东关街道党政办公室印发 2015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