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政办发〔2016〕24号
2015年,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坚持“严防、严查、严管、严打”方针,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非法生产销售空心胶囊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利用工业明胶生产销售药用空心胶囊和无证生产销售药用空心胶囊的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彻底根治非法生产销售空心胶囊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绍兴市政府工作安排和《优化环境“八大行动”总体方案》(区委〔2016〕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进一步深化药用空心胶囊综合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要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维护地方形象,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角度出发,充分认识深化药用空心胶囊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长期作战思想,克服松懈麻痹和厌战情绪,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层级责任,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二、深入开展隐患大排查。各乡镇(街道)要把非法销售空心胶囊隐患大排查与区委、区政府正在开展的优化环境“八大行动”结合起来,继续以“查地、查人、查房、查电、查邮、查网”为重点,按照“主动、迅速、彻底、严惩”的工作要求,全面开展排查行动,做到措施实、底数清、情况明。“查地”,要充分发挥基层网格作用,真正做到逐村、逐厂全面排查,确保辖区内没有非法生产销售窝点;“查人”,要进一步排查原在胶囊生产企业从事过生产、销售、设备安装、原料采购、内部管理等关键岗位工作,已离开原单位的人员,进一步排查从事过明胶销售的人员。通过全面排查,进一步调整完善非法生产销售空心胶囊重点人员数据库,每月进行分析梳理,全面掌控原重点人员去向和动向,排出高度可疑人员交公安部门进一步侦查;“查房”,要做到全面普查与重点巡查相结合,彻底清查非法胶囊和胶囊原料储存点;“查电”,要监控到每一只“三相电”电表,每月对辖区“三相电”用户情况进行分析,全面弄清各类用电异常情况;“查邮”,要建立胶囊和明胶托运进出“双向”备案和实名登记制,有效落实空心胶囊运输控制措施;“查网”,要责任到人,通过网上信息、网上产品交易监控,全面摸排各类非法胶囊生产销售线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