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政发〔2015〕3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和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县域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5〕31号)及全省推进县域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我区县域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部署,以经济转型升级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全面建立要素分层定价、企业分类指导、农村产权“确权、活权、同权”、扩大民间资本进入社会领域、企业投资高效审批和创新驱动发展、完善地方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等体制机制,突出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切实提升改革综合效应,加快经济转型发展,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和社会的创造活力,为加快“四个上虞”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建立以“亩产效益”为导向的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机制
1.建立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排序机制。根据《上虞区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若干意见》(虞政发〔2014〕69号),结合区域产业结构和企业规模特点,综合考虑亩均产出、亩均税收、单位能耗、单位排放等指标,建立分类分档、公开排序、动态管理的综合评价机制,配套实施差别化的政策措施,促进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实现资源要素高效利用。(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2.完善差别化的资源要素价格机制。根据企业综合评价情况,建立差别化电价、非居民用水超计划累进加价、污水处理复合计价收费、用能总量核定和指标交易、差别化排污总量控制和排污权交易制度,推进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改革,倒逼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实现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
3.建立便捷高效的资源要素交易机制。提升资源要素交易平台功能,完善运行规则和交易流程,推动土地、排污权、用能等资源要素自由交易、市场化配置。完善排污权指标交易的一级市场,建立用能总量指标等资源要素的一级市场,逐步推进土地、排污权、用能等资源要素的二级市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资源要素交易平台建设。(牵头单位:区便民服务中心)
(二)全面推进正向激励与反向倒逼相结合的产业结构调整创新机制
1.建立严格的新增项目准入机制。根据产业导向,制订符合转型升级要求的产业发展导向目录。除用地必须符合规定的投资强度、产出要求等条件外,对新建工业项目在项目招商和选址阶段开展项目用地准入审核,对项目产业类型、产业布局、经济指标、规划用地、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2.深入实施“四换三名”工程。加大“三个一批”企业梯队培育建设,推进机器换人“三百工程”和两化融合“7755工程”,规上企业实现“机器换人”全覆盖。深化电商换市战略,加快电商行业专业平台建设,发展物联网产业,加快电商物流城、杭州湾物流园区建设。大力推进质量标准品牌战略,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平台建设,积极开展“浙江制造”区域试点和品牌建设工作。推动腾笼换鸟和空间换地,加快“四大行业”整治、推进节能减排,倒逼淘汰落后产能。(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3.加快建设区域创新体系。深入推进“
(三)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创新
1.推进“三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改革。加快推进农村“三权”确权颁证,以“精准确权”全面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建立完善“权利到人、权跟人走”的现代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牵头单位:区农林渔牧局、区国土分局、区建设局)
2.加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工作。建立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中心,实行农村集体产权事项进中心交易,规范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行为。加快农村产权信息化交易平台建设,创新探索农村产权的网上竞价交易,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信用评价体系。依法有序推进农村各类产权进入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逐步扩大农村产权交易的品种和范围。(牵头单位:区农办)
3.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市场经济方向和合作组织性质,成立区镇两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及执行委员会,积极稳妥地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和涉农部门职能转变,因地制宜地加快农合联涉农服务资源聚合和服务功能健全步伐,逐步构建起生产、销售、信用“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及有效运转的体制机制。(牵头单位:区农办、区供销总社)
4.完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体制机制。扎实推进城乡规划、公交、供水、卫生、商贸流通“五个一体化”工程,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共建共享。完善教育医疗等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流动机制,推进城乡义务教育资源统筹配置和合理流动,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双下沉,两提升”,完善分级诊疗模式,推动形成合理有序就医格局。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做好“救急难”工作常态化运作,巩固试点工作成果。(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5.推进特色小镇建设。以e游小镇为重点,着力构建“3、3、
(四)建立健全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的体制机制
1.建立健全社会事业投资经营公平准入竞争机制。简化审批程序,优化规划、土地、登记注册、医保定点、技术许可等审批流程,完善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混合经营的体制机制。坚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原则,创新社会资本办医机制,构建多元办医格局,加快推进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发展。(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2.建立健全国有和民办社会事业人才双向流动机制。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人才第三方水平考试、资格认证和人事代理机制,改革完善行业执业注册制度,进一步消除对民办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限制条件。深化财政预算管理和债务管理改革,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的体制,保障民办机构参与公平竞争。(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
3.创新完善民间资本投资社会领域回报机制。加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引导基金对社会事业领域的支持。破除各种行政垄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借市场之力,引入民间资本参与投资公共服务领域,探索建立适度回报的鼓励政策,建立完善非公立医疗机构退出机制。(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五)全面建立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制度
1.创新行政审批服务载体。做好“浙江省网上政务大厅”分厅建设。按照“简政放权、提高效能”的要求,以规范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和审批时间为核心,优化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方式,完善审批机制,提高服务品质。完善项目联审联办、前置审批、“模拟审批”制度,深入实施网上并联审批、项目审批代理、项目施工图联合审查制度,建立完善行政审批监督问责制度。(牵头单位:区府办、区便民服务中心)
2.推行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坚持合规、简化、快速原则,推进企业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三联动”(联合测量、竣工联合验收、证照联合办理)。切实协调解决项目审批难题,合力推进招商选资、项目投资、平台建设,实现快速审批。围绕扩大有效投资,深化“中小企业审批服务专窗”功能。加强代办员队伍建设,提高审批过程透明度,确保企业项目审批提速提效。(牵头单位:区便民服务中心、区经信局、区规划分局)
3.积极探索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制度。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作为项目核准前置条件的外,对于相关制度规定、通知及办事指南等将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条件,对于符合市场准入标准的企业投资项目,一律不再审批。(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4.创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根据省政府和省经信委相关文件精神,开展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做好“零土地”审批方式运行和项目审批相关协调工作。(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5.探索实施测绘和地理信息行政管理改革。梳理确认涉及行政审批前置测绘服务中介事项的标准规范及成果目录清单,推动涉及行政审批前置测绘中介服务施行“联合测绘”,强化建设项目测绘管理,构建高效测绘与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区规划分局)
6.完善“双查双保”中介监管长效机制。狠抓中介监管力度,严格执行“一登记三报告”制度、“5+X”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强化中介监管责任,优化中介服务质量和效率。深化监管平台功能,按要求做好“中介监管平台”建设及“备案公示登记”,健全完善“公开、互动、监管”为特色的“双查双保”监管平台功能。强化监理中介监管,制订出台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意见,建立监理中介机构清退淘汰和惩戒机制,促进监理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完善“中介超市”建设,建立涉企中介信息库,全面推广“三个统一”。(牵头单位:区监察局、区发改局、区便民服务中心)
(六)全面完善地方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1.推动防范企业融资风险体制机制创新。根据《关于推进我区防范企业融资风险体制机制创新试点的意见》(区委〔2015〕8号),在全省率先探索“以企业信用征集运用体系为基础,以资产抵押、融资性担保、融资结构优化、融资风险稳控、困难企业处置五大机制为支撑”的“1+
2.推进上市公司引领产业发展示范区建设。根据《关于推进上市公司引领产业发展示范区建设试点的实施意见》(区委〔2015〕33号),以上市公司为主体,以并购重组为主抓手,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全面开展示范区建设试点改革工作,重点推进组建运作产业并购引导基金、实施上市挂牌三年倍增计划、上市公司引领打造千亿元级优势产业、探索实践政府支持资本市场体制机制、形成较为成熟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公司、产业、经济”三合一统计评价体系等方面工作,确保上市公司实力明显增强、产业集群极具竞争优势、区域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牵头单位:区金融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经济领域改革项目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职责,做好与省级、市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各项目牵头部门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改革总体思路,坚持问题导向,对改革任务再细化再落实,抓好各项改革措施的具体实施。
(二)完善推进机制
实行改革项目区级分管领导负责制,健全落实“一只项目、一个责任主体单位、一名责任区领导、一个配合班子、一个运作机制”的“1+4”工作机制,做到区级领导负责抓、牵头部门具体牵头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积极探索实施“一个团队,目标化管理、扁平化协调、集成化推进”的“1+3”攻坚模式,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协调推进机制,切实研究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实行改革项目化管理,建立完善改革项目台帐制度和工作进展定期报送制度,强化督查通报。
(三)强化宣传推介
加大改革宣传力度,对改革中出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和提炼,积极向上报送改革工作亮点、经验和动态,争取上级对我区改革工作支持和关心;加强对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工作的舆论引导,做好区级层面的信息宣传和新闻报道,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改革典型事迹、先进经验和阶段性成果,发挥对面上改革工作的指导、交流、推进作用,共同营造舆论氛围。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
